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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期工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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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期工资的问题

1、筹建期间工资,不用提取,可以直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即: 
(1)发放工资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50000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3000 
贷:现金 47000 
(2)9月份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3000 
贷:现金 3000 

2、筹建期间结束后,在按月提取工资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管理部门的工资) 
借:营业费用(销售部门的工资) 
借: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的工资) 
贷:应付工资 
(2)发放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注:个人所得税在发工资时计算代扣。 


这些是老师您以前回答的一个问题,那我筹建期结束以后第一个月要发前一个月即还是筹建期的工资,分录该怎么做?(是筹建期发生的工资费用)可以这样吗 借 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 现金 

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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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1-24 19:45:08
      筹建期结束后第一个月,要发前一个月即还是筹建期的工资。会计分录: 
    (1)发放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2)月末分配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或开办费) 
    贷:应付工资 
    请赐教 
    2010-01-25 13:37 补充问题
    筹建期我没用到应付工资这个科目,不应该为 
    借 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 现金? 
    月末计提本月发生的工资 
    借:管理费用(管理部门的工资) 
    借:营业费用(销售部门的工资) 
    借: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的工资) 
    贷:应付工资 ? 
    1、筹建期工资不需要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2、工资核算方式有两种: (1)先提取、后发放。 (2)先发放,月末按实际发放工资进行分配。 请赐教 2010-01-25 15:15 补充问题 老师,我还是不明白。“1、筹建期工资不需要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那我在筹建期结束后发放筹建期的工资时怎么做账? 其实,会计帐务处理可以灵活掌握,你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z***

    2010-01-24 19: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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