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朋友们,关于离婚的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问题
本人男性,30岁,从事设计工作,敬业爱岗,对家庭责任感强;于2006年与她登记结婚,2008年购入一套房产,该房子所有人是父亲与我;(与她结婚后,虽共同生活,但生活习惯及兴趣爱好有太多不同,尤其她有暴躁性格,在生活中时常会发作,六亲不认,甚至可以对家人破口大骂并对老人无理取闹)2009年八月,争吵后,她把一岁大的儿子,强行带回她老家乡下,至今不让接回,她打算向法院起诉,欲分割财产. 目前就此事咨询相关律师朋友,孩子我能否争得抚养权(她本人工作不稳定,没有任何房产),我目前工作稳定,父母健康,家住父亲单位房,还有一套刚才提到的房产. 对于这套贷款按揭的房产,她从未支付过任何费用(首付为父亲银行存款,有单据为证),而且向银行月供,她也没有任何出资.首付款为11万,以我的名字向银行贷款为21万元.每月还银行一千五百元,已有一年,目前此套房产已经升值,市值大约为80万元. 如果法院受理,将会判决她分割多少财产,是怎样分配的? 希望律师朋友能提供一些经验和参考,如能提醒我相关其它注意事项,更为感激!
谁抚养孩子更有利,生活成长环境更好,是法院裁判依据,但这方面你需要举证.但如果现在孩子不到2周岁,母亲又不同意给你抚养,那么你不会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在孩子2周岁后再另行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婚后购得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父亲所提供的首付因为是夫妻存续期间属于赠与,如果没有明示则为夫妇共有。 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天津离婚网
答:如果政策上不允许你购买,以你岳父的名义购买。可以让你的岳父和岳母办理一个公证遗嘱,内容是将该套房产由你的妻子继承。但这样老人可能不太能接受,那么办理一个赠与协议...详情>>
答:根据你的费用,去日本吧泡温泉和滑雪详情>>
答:老公对你很好,你又爱你老公那快回头,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双方家庭,你老公也会慢慢发觉你的变化,到时你会后悔一辈子,好好过你现在的幸福日子。自己的老公才是最好的。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