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号码不属于税务局验证的项目,认证没问题的,不用作废。全部
问:要怎么办?寄给客户的增值税发票(发票联和认证联)被快递公司遗失?
答: 不用作废的。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就可以用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详情>>
问:寄给客户的增值税发票(发票联和认证联)被快递公司遗失,要怎么办?没有全联的纸质发票要怎么作废?
答:不用作废的。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就可以用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详情>>
答: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后必须将发票联和抵扣联按发票号码顺序与已开正确的发票一起装订以便税务机关检查。所以你必须保管好作废发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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