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所得税的季度预缴问题
大家好,请教关于所得税季度预缴. 1、我公司07年度有未弥补完的的06年度的亏损。 2、汇算清缴完后07年度补交了所得税。 3、本年一季度有利润。 请问:我一季度的预缴该如何做?如果我已做的零申报可以吗,第二季度又该怎样做呢?因为是新手,请说具体一点好吗,谢谢!
1、所得税一般按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也有的地方按月预缴的。 2、弥补亏损是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弥补的,不能在季度预缴时弥补。 3、本年第一季度有利润,应该按第一季度的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25% 4、如果季度末有利润就要计算缴纳所得税,没有利润按时进行无税(零)申报。 5、本年第一季度有利润,如果你没有计算缴纳所得税,正常情况下要罚款的,你应该到主管税务部门进行补缴。
1、根据新的所得税法规定,今年的所得税按照每季度实际实现的缴纳,不得用于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2、等到明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才可以计算弥补。 3、所以你的零申报时不正确的,要被罚款的。
有利润就要交税,你做零申报是可以,但如果查帐时将罚款,不过只要二季度或年度补起了给税务红包一般没问题,每个季度你可按利润预缴,或从帐上做成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