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题
某企业全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150万元,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为4万元,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为2万元,发生的可抵税暂时性差异4万元。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用债务法计算本年应交所得税。全部
本期应交所得税=(150+4+2+4)*25%=40万元。全部
借:所得税费用 44-1=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5%=1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4+2)×25%=44全部
应交所得税=(150-4-2)*25% 如果你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属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情况,应该是增加了本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应交所得税4*25%。 则本期应交所得税为=(150-4-2+4)*25%=37 所得税费用为=(150-4-2)*25%=36 借:所得税费用36 递延所得税资产1 应交水费-应交所得税37全部
答:设:本年利润总额为X [X+3-6+2+(10-6)-10]*25%=25 X=107 本年度的净利润:107-25=82(万元)详情>>
答:该企业应交的所得税=2000×25%=500(万元)详情>>
答:差挺远的吧。一场球赛,我赞助了下。但不代表我是捐赠呀,非公益性捐赠是,我不通过公益性部门,自己赚给其他部门。差别我觉得还是挺大的。 当然两者都是不能扣除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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