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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临时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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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10-12 15:10:03
          手续很多的,最好去国税机关去咨询。 
        先要看你公司是否符合条件,工业企业还好办理一般纳税人 ,年销售收入100万以上;商业企业要一年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过180万元。
        审批材料有:
        先填写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和书面申请报告,带齐你公司的所有手续,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和办税人员身份证、会计人员聘书、会计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协议、购销合同、经营场所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财务核算办法、发票管理制度。
       你要先找你的税管员沟通协调,从税务分局到县局在到税政科,挺麻烦的,看我只是打字就挺多的了,几个月能办下来就不错了,手续齐全就办的快些。不过要开增值税发票不办还不行,会影响公司的发展和经营。 祝你们早日成功! 附:新办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⒈国税发明电[2004]62号文规定: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尚未进行正常经营,对其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实际经营才能审核认定,但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的新办商贸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也可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对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国税发明电[2004]37号文规定进行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新办商贸批发企业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国税发明电[2004]37号文规定: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管理。
      对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新办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程序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要与有关人员进行约谈并且派专人(两人以上)实地查验。未经实地查验或查验资料不符的,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⒉国税发明电[2004]62号文规定: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专用发票的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为解决出口退税问题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符合企业设立的有关规定、并有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销渠道(供资企业证明),可给予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但不发售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后企业若要经营进出口业务或内贸业务要求使用专用发票,则需重新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企业在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由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有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作为申请认定的必报资料。
      对认定为上述类型一般纳税人的新办出口企业,税务机关管理部门要在相关批文中注明不售专用发票,并将认定情况及时反馈给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审核办理出口退税。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在2004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税务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企业,按其实际纳税情况核算年销售额实际达到180万元扣,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⒊国税发明电[2004]62号文规定:对新办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主管税务机关也应及时组织对纳税人的实地查验,核实是否拥有必要的厂房、机器设备和生产人员,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条件。
      经现场核实,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应及时给予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认定。防止不法分子假借工业企业之名骗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

    海***

    2007-10-12 15:10:03

其他答案

    2007-10-12 21:54:25
  •   新办企业办理完税务登记证后,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且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企业,请到办税服务厅“一般纳税人受理窗口”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
                                     
    l、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有实物投资的,还需资产评估报告。 4、企业银行账号证明(开户许可证)。 有关企业合同、章程、协议书。 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暂住证或护照);会计人员身份证和会计证;办税人员身份证。
       6、真实有效的房屋来源证明: (1)固定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结算凭证。租赁个人房屋的需产权证明。 (2)无偿使用房屋的且房屋产权属投资人的,需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明,并由产权人写出无偿使用说明。 (3)无偿使用其他人员房屋的,需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明,并需公证无偿使用房屋的协议。
       7、从业人员明细表(姓名、住址、身份证号)。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企业还需有在劳动部门备案的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 8、商贸企业需真实有效的货物销售合同、明确的货物进货渠道(供货企业证明)。 9、企业的书面申请。
      (需打印,主要内容: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主要经营项目、年预计销售额,有无库房、店面、车间、设备,有无专职财务会计人员、是否能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和进项税金等)。 10、自办理税务登记后进行纳税申报之月起至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前一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缴款书。
       11、非商贸企业生产厂房、设备、原材料的来源证明。 12、出口企业需提供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有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如果新开办企业超过3个月未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则只能等一年以后商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80万,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万才可以划转为一般纳税人。
       。

    1***

    2007-10-12 21: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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