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规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双方签署确定,即与合同一样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 协议必须是清楚的,每一步必须明确定义,并且不会引起误解. 如果第二条没写,就认为只有第一条是有效的.
不知道你们是在中介购买的还是自行成交的。如果是中介购买的话,一般中介的合同里会写清在过户后之前的费用由原业主结清,但不知道在约定里有没有写清房间里的物品情况,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这你只能自认吃亏了。 如果是你自行成交的话,那么我想合同里不会写的那么详细。 如果是合同里写清各项责任,那么你完全可以走正常的法律手续。 如果你不想走的话,可以先找一位律师写一份履行合同催告书,看他的反应。呵。一般业主不会这样的。会收到后就结清的。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在补充。
个人认为教育地产没什么定义,就是一个社区,里面的社区学校请了知名学校来安家,但是据我所知多数都是挂名的,实质上都是私立学校。比如北京怡海花园,挂名北京8中,实际上就是一个名字,还是私立学校,学费贵的很。这种所谓的教育地产也都只能请私立学校,但是如果和教育部门关系好可以请到正规的公立重点学校,比如世纪城,里面是首师大附小吧? 以下是百度定义 帮助你加深理解吧: 教育地产即在地产项目中引入学校(教育),以提升项目附加值的一种开发模式。教育地产与名校的合作办学一般有民办公助、公办民助两种,基本模式是开发商出地、出资金,在校舍、设备等硬件上投资,并负责硬件设施的维护管理;学校出师资,负责日常教育教学管理。此种办校方式的好处显而易见:有力的出力,有钱的出钱,开发商与学校达成最优资源组合。尤其将教育作为产业看待的开发商,将会把办校放在与地产开发同等重要的位置。 现在很多小区内引进的名牌中小学,都是采取这种形式,由发展商出资兴建校舍,交还给当地教育部门管理,而教育部门为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引入名校教育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兴教办学的积极性,营造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办教育的崭新体制。业主最终成为最大受益者,其享有尊贵的优先权。作为小区的业主子女,一般会有两方面的优先权:一是收费优惠,二是优先入学或降低录取分数线,占有优质教育资源,为下一代赢得了成功的先机。
凯德锦绣位于东四环,商业配套非常齐全。对面就是住邦2000,旁边就是华堂商场,可玩可吃的地方很多;从锦绣去新光天地也很方便,直接从东四环向南,从四惠绕到西大望路即可。此外,国贸商城、太古广场、SOLANA蓝色港湾等地方也是逛街娱乐的好去处。除此之外,项目周边还林立许多高档酒店,像万豪酒店、丽兹•;卡尔顿酒店、索菲特大酒店、中国大饭店、香格里拉嘉里中心店、长城饭店、昆仑饭店、凯宾斯基饭店、希尔顿饭店、威斯汀大酒店等。
你购房合同上有交房时间规定,开发商一般提前十五天通知你去收房入伙,你交物业费也是从合同规定入伙之日起开始计算,你没有事先告知物业,那物业是应该从你入伙时间开始算的,这个没错。 规定时间起到一个约束作用,一方面是约束业主收房时间,一方面是约束开发商的交房时间,如果有违约的情况,这个是可以起诉违约金的。 你这种情况算是违约收房了,如果物业不追究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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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解决买房问题: 卖家是按揭买的房。如果他要卖房,则必须先解押,也就是解除抵押,把房产证拿到手。所以你要问清楚卖方,看他是否有能力自己解除抵押,如果有能力的话,就好办了,就让他去解押。如果没能力解押或者他不愿意解押,你们可以协商由你去解押,也就是你先拿钱帮他把银行的尾款还了,把房产证拿到手。然后再去过户。一定注意你帮他把银行的钱还了并不代表房子已经解押了,一定要到房管所去注销抵押登记,再去办理过户手续。
请在西大街房管所办理和咨询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人均建筑面积60%的家庭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中低收入线标准由市政府每年公布,目前,中低收入线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9800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户型限定方面,单身家庭可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为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需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首先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西大街234号)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超面积部分按商品房算。 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此外,对实际购买面积超出核准购买面积部分,购买人应按规定,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补交差价款手续,补交差价款面积部分按商品房对待
还是抽空自己去找找吧,应该很容易找到的!
能办,找房地产商办理。如果整个小区都没办的话,联系所有业主,找开发商,开发商不给办就起诉开发商。即便开发商找不到也可以起诉,之后法院会冻结该楼的大产权,帮助你们办理产权证的,不过,有点很麻烦,不知道开发商有没有交土地出让金,如果交了,可以顺利办理,反之就会很麻烦,费用也很高!
买房前您肯定得收集有关房子的各种信息,如果您是第一次买房肯定得发蒙,去哪去收集有关资料啊?下面我们将告诉您收集楼市信息的五大途径: 1、看专业的媒体介绍 术业有专攻,房地产信息当然由专业的房地产媒体来提供。2、楼盘的广告宣传 几乎每个楼盘都会做宣传,您可以很容易获得一些最基本的信息。 3、朋友介绍 一个楼盘有良好的口碑是重要的,朋友介绍的楼盘往往是比较信得过的,不要错过机会。 4、房展会 逛房展会是最省心、省时、省力的选房方法。 5、实地勘察 到施工现场走走,是购房人的一条上策。买期房的很多人选房时只看楼书上的户型图,在收房时才发现实际情况与楼书有差异。除了在签订合同时尽可能详细外,购房人最好和置业顾问到施工现场按图对位指认,一旦发现与合同内容不符,要据理力争,必要时可聘请律师交涉。 分析资料准备买房 资料收集了一大堆,可看来看去觉得哪个说得都挺好。这可怎么办啊?别着急,我们来教您。 学会看楼书 1、看图画 经过美化的楼盘效果图,不合比例的卡通式的交通位置图都不足信。购房者应该注意,楼书上的平面图也有学问,购房人应由大到小进行阅读,首先应研究小区总体规划平面图,确定小区的环境布局是否理想,是否有足够的绿化率与车位,楼与楼之间的间距是否够大,是否影响采光,仔细了解小区内外的道路交通情况,进出小区是否方便,是否有保安系统,垃圾是否集中处理等。然后看整幢楼的平面图,最后看自己拟选购的单位平面图。 2、看方向 有些房地产项目的楼书首先明确:“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原则。通常坐北朝南的建筑最好卖,房地产发展商宣传惟恐不及。 3、看文字 销售单上标注的价格一定要搞清,起价、均价、开盘价、清盘价各不相同,有时楼书上出现的价格只是供应几套的优惠价。另外,楼书上承诺的交楼日期、建设材料、配套设施等也可能在日后发生变化,因此签约之前一定要落实清楚。 教您看广告 一、物业的名称、位置、售价 房地产广告中通常都配有一个物业位置图。但这种图示只是示意性的,并不是准确的距离位置,而且多数情况下,开发商总是刻意将自己的物业与市中心其他显赫物业的距离拉近。因此,看位置一定要以标准地图中的为准,而不要仅从广告中的位置图中去“找感觉”。 房地产广告中标注的价格,一般情况都是起价,即项目销售的最低价,客户实际购房价格则要根据楼层、朝向、户型结构,以及工期进度而定价。 二、物业的外观或户型图 项目的整体外观图,其中属于期房的全部是电脑绘制的效果图。 有的房地产商为了展示自己项目户型的特点或优势,在广告中也将户型图摆出来展示。购房人应注意,这样的户型图可能与实际有误差,广告的“感觉”和到房屋里面实际的观测有时会有很大的差距。 三、物业配置设施情况及周边的环境描述 这部分内容是最易出现不实之处的地方,比如对卫浴设施、装饰装修材料、电梯等,发展商在广告中往往都冠以“高级”、“进口”之类的定语,而不写明具体是哪个品牌、何种规格;对于周边环境则更可能是言过其实。诸如“距……多少公里”;小区周边汇聚了什么学校、公园、豪华购物商场之类的描述,其实事实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因此,要想知道配套设施到底是何标准,最好要以签订购房合同时所列的细则为准,并且要在附加条款中让销售方注明设施的品牌、型号、规格。周边环境是否像广告中所说的那样,最好也要实地考察一番。 四、开发商、代理商、设计施工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凡是正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广告中肯定要打上开发商的名称。如果有代理销售机构,一般情况下广告中也会打上代理商的名称;发展商如果想以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证实自己的实力雄厚,广告中有时也可以见到列出设计、施工或者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 五、物业销售的资质证号 北京市的外销商品房必须要在广告中注明:京房市外证字第×号;内销商品房则必须要在广告中注明:京房内证字第×号。在广告中打出这样的销售许可证号,说明项目已具备上市条件,在立项和日后办理产权手续方面不会有较大的偏差。 六、销售电话及咨询方式 房地产广告中,售房热线电话是最不能少的。但看到房地产广告之后,最好是将广告整个的内容都吃透、分析透了,再拿起电话进行询问。 购房合同怎样签 看中了自己喜欢的房子,也决定了购买,那接下来的就是签合同了。虽说有了新合同示范文本,从根本上保护了购房者的利益,但是条款的细节及补充条款的签订还有很大推敲的余地,这些细节对购房者来说也都是关乎实际利益的,切不可小视。 签约前多去几次售楼处 很多人从签了认购书到签约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一般为一周)就很少去售楼处,等到售楼处通知催促签约时,可能连自己买的房子还不太了解,比如有多少车位?车位多少钱?物业管理费是多少?这些事项都没有搞清楚是不能签约的。在签合同之前,要多去几次售楼处,了解项目的情况,看有没有日后发现你根本不能接受的问题,签约时要集中精力研究合同条款,连项目已有的或应有些什么都不尽了解,如何签补充条款呢? 把每项承诺都记下来 售楼业务员介绍项目时,是你问到什么就答什么,他想到什么就介绍什么,不像合同内容那样有固定的格式,在签合同时,你是按照合同一条条地讨论,有很多东西没有写在里边,自己可能也会一时想不起来,签完合同回家再想起来,售楼小姐曾答应过有地下储藏室或一家送一棵树的,这时想起已经晚了,所以平时谈话时,售楼小姐的每一点承诺都要记录下来,能写进合同里的尽量要求写进合同里去。 不厌其烦地请教律师 在签约时,一般会先见一下律师(一般开发商会请一个律师到售楼处帮助签合同),要知道律师是开发商请的,但律师费是购房人出的,所以律师有责任帮助购房人搞清各种法律细节,有责任维护购房人的利益,然而律师只有在签了合同后才能取律师费,所以律师也是希望顺利签约,他们不会自动帮助你质疑开发商的,所以这时你自己不厌其烦地请教律师才是重要的。 平心静气地逐条推敲 很多人被通知签约前,还没有见过合同是什么样的,签约时拿到4份待签字的合同,读着极其专业的法律术语,头就开始发大,简直不知所云,这时签约显然不利,不如提前要一份合同复印件,回家和家人一起平心静气地一条条研读,把可能的疑问和想补充的地方记在旁边。 如何收房、验房 房子终于交工了,也终于等来了开发商的收房通知,在激动之余您需要冷静下来,因为在收房过程中门道也不少。 审查开发商必须提供的材料 如何判定项目是否符合交付条件呢?一般来讲,业主现场收房时,开发商要出具以下证明: 一是《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它通常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在内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等。《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二是通常说的“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如装修、装饰注意事项;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等。 三是开发商要向业主出示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住房面积的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报告,以及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以上这些文件,业主可以拒绝收房。 对所买房屋进行综合验收 查验相关材料之后,业主可对房屋做综合验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A、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B、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C、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D、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间的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E、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F、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打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G、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可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在验收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详细注明,并同物业人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日期,如果确实不能当时收房的?要详细写明不能收房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以明确责任。如果没有问题,业主就可以签署《入住交接单》,领取自己的房屋钥匙了。收房结束之后,业主可以在开发商的协助下,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两证”。 楼市提醒 实地看房最重要 买房子可不同买其他商品,广告中说得再好也得实地走走,看看周边环境,考察开发商实力,货比三家不吃亏。 注意补充条款 有些楼盘的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的地方,先填写了自己的一些补充条款。这些条件往往是只对开发商有利的。比如有的开发商在合同上补充了这样的约定: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和外墙面使用权,小区和楼宇命名权归出卖人。这显然对购房人不利,这就意味着购房人虽然买了房屋,开发商还可以在它的外墙上有所作为。开发商的补充条款只表明了开发商的态度,购买人如不接受可以不签合同,也可以就这些条款增加些你的限制条件,以达成妥协,比如,外墙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约定。 专家提醒 收房携带8种工具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水笔——用于签字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验收房屋 小贴士 什么是五证? 商品房买卖中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最佳收房流程 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业主做综合验收→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北京现代商报 李海鹏
最有升值潜力的肯定是郑东新区,不过房价也最高,如果不急着入住,可以重点考虑
因为有容积率这项指标,所以才有多层建筑与高层建筑之别。
婚后购房,可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凭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带上购房合同(开发商已办预售证的普通住宅)、首付款收据、收入证明等,去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办理审批贷款手续。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除了适用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一般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建设部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几种情形也可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 (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二)侵犯优先购买权的。三)因欺诈而转让商品房的。(四)商品房预售违法的。(五)在商品房转让过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的。(六)其他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禁止转让的。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二)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四)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五)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销售许可,你交的就是定金。如果你的原因不买了,就是你违约,定金不退。
这是房管局测绘队测的,我买房是也遇到这个情况,钱肯定要交的,但看你买的房子多少平米,只允许误差3%,假如你的房子80平米,你只需补交2。4平米的房款就可以了!
有风险,查清开发商是否真实,签完合同,备完案再给钱,减少风险。可查看开发商证件。并且只和开发商签合同不他第三人签。
按现转让价减房产原值的差额,再减除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税率是20% 其房产原值分别为: 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不能提供原购房价格,从而不能准确计算转让所得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 个人转让除房改房外的其他住房,须同时满足自用5年以上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需提供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该个人夫妻双方以及户籍登记的未成年子女的所有房产情况查询结果证明)两个条件,方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你的问题似乎比较复杂,粗略的看来,似乎三方都有责任。本不该交易的房子,却产生了交易,最后发生了纠纷。 建议你去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嫌价格比较贵,可以查询一下哪里有免费律师咨询的,经常有这类的免费律师咨询活动的,留意一下就可以发现。
你确定已经过户了嘛??都过了户了他怎么把房子收回去?不会让人骗了吧, 凭什么换贷款方式,说的好听,让中介把差价补上,要么从房款里扣,反正这亏不能落自己头上,贷的了贷不了不是你的问题,他们卖房子的都事先没弄明白,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是善意买方,要赔钱也是他们赔给你,
你好! 买房子时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在国家央行上调利率的时候也都跟着上涨 骗人的!
这要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还没有到房产部门办理销售备案登记,增加产权人名字是可以的,但是要是已经办理了备案登记,就不能改了。
要看你与中介签的合同是如何签的了 是否有约束条款 一般情况下,都是卖方与中介签合同,委托中介卖房 如果是这样 ,买方又没有违约,就不会起诉买方的情况
订金不同于定金,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只要房子产权还没有转移,那么主动权还是卖方的,毕竟房子现在还是卖房人的,卖房人不配合,是国无法过户的!
找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咨询一下,管道层不一定减少面积,但是今后维修会经常骚扰你家的。
双方依法订立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买卖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如果变更或解除合同需经对方同意,不然的话就是违约。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定金罚则就是买方违约卖方不退定金,卖方违约卖方要双倍返还给买方定金。 你提出不买了属你违约,已交定金他可以不退回给你。
北京现在的政策是这样的,如果您要离开北京,外地没有新的单位给您开新的公积金帐户,您的公积金办不了转移,也支取不了,只能封存在北京的帐户里。等您什么时候符合支取条件了,再回北京办理支取手续。 如果外地有新的单位给您上公积金,您要办转移的话,要提供外地单位的接受证明、在调入地建立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的帐户以及开户行的名称。由您原单位来给您办理转移的手续。 最后提醒您的一点,不管您要把公积金转到哪,新的单位都要先给您开新的公积金帐户,您才能办转移(也适用北京市内各单位间的转移)。
自由还款这种方式,是公积金中心今年新推出的一种还款方式。 自由还款方式是指您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您的贷款的额度、贷款年限以及其他的一些情况来给您制定出一个“最低还款额”,每月您只要是不低于这个最低还款额,您还多少钱都可以。 最后一期本金指的是,如果您在还款年限内的每个月都还最低还款额的话,您每个月还的本金就会非常的少,所以导致您还款的最后一个月会剩余比较多的本金要还,这就是最后期本金。(所以不建议大家每月都还最低还款额) 其实有资料调查,申请贷款的人,80%以上在五年内都会把贷款还清,所以原来的等额本金或等额均还的这两种还款方式(了解这两种还款方式的人都知道,要提前还款只能是还一万元的整数倍,还要为此付给银行一比违约金),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还款人的还款,还款人还的利息也会大大增加。所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推出了这种新的还款方式:自由还款方式。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崇文区沙子口西革新里108号 您在沙子口路口往西,看到114中学以后,就挨着114中学的西门。 如果您要是经办业务的话,我劝您别去中心。中心不办业务的,您去了也是白跑一趟。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27家管理部和3家分中心,由他们来具体办业务。您最好先问单位,把公积金交到那家管理部了,您直接找那家管理部就可以了。
贷款期限是长是短,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看,因人而异。期限短,月供高压力大,期限长,月供少压力小。如果你每月收入较高而且稳定的话,就可以把期限订的短一些,可以节省利息;如果收入不高,或者不太稳定,就把期限订的长一些,虽然支付的利息多一些,但压力小,不会因为有意外的事情发生,而造成不能还贷影响个人的信用。
自己办理没有意义,因为单位给员工办理时,单位要缴纳给公积金管理部门,你自己办理等于向银行存款,而且还受限制。当然如果你自己注册的公司给自己办理可以抵个人所得税,也是应该的,不算偷税漏税。
比较麻烦,至于办理周期以及办理的难易程度要看是“国管中心”的账户还是“市管中心”的账户,相比较来说后者办理的周期快一些,一般都是开发商代为办理。有些开发商就不愿意客户使用公积金购房,原因是资金回收周期太长
1、不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额度会低 2、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和结婚与否没有关系,单身也可以买,只要证明年收入低于一个数值就可以了。 3、合适,假定房总价30万元,你首付10万元,贷款20万,20年还清,那么每个月只要1300元左右,你还剩5万装修呢! 4、差别不是很大,如果贷款20万20年的话,商业贷款总还款是32万多一点,公积金贷款是29万多一点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真巧,我也是上班七年后辞职的) 找个方便的人才档案中心,办理档案移交;先到人才申请,要一张"商调函",再回原单位盖公章,把你原来单位的各项手续都办好,拿着盖了章的回执和介绍信和密封好的个人档案到人才中心去办理存档手续,手续也并不复杂,按月交存档费(北京一般是20元/月左右别处不知),并且按照你原来交的三险(医疗失业养老)标准或自选工资标准,根据上次已交的时间准备续交社保(一定不要中断),三项保险基本上是可以一年交一次的;住房公积金有点特殊,必须要你所转的人才机构允许接受或者再找到工作时新单位可以接受,才可以转,不然就得暂存于原单位封存(我就是,现单位不管,只能还封在原单位),听说有的银行也可以立户存住房,但是好像自己得定期缴款,具体我就不详了;这个是要等到你退休或者买了房以后拿房本才可以动用的. 正规的人才一般很忙的,办理的人也很多,所以要找个合适时间去,最好事先咨询好了,弄明白就会方便些,不然到处排队就费时了.
我不知道你是否交过维修基金,如交过,应由维修基金收取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维修;如没有交,应由单位出面,让本楼各住户分摊费用,进行维修.
组合贷款在很多地区都还没法实行,这是很多方面的原因,不仅仅是开发商的事情,想解决比较困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具备以下条件: 已经建立个人的公积金帐户,且该账户建立时间在一年以上(有些地区要求两年),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半年交费无中断。 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但是能不能适用公积金贷款就要看开发商是不是同意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如果你再上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后依旧按月缴存公积金的话,那么你只能在前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才能在申请公积金贷款。
没错,只能用一次,理论上讲如果贷过了再交公积金对未来贷款是没意义了,但我建议还是交,第一住房公积金是法定要交的,第二你交纳的公积金是可以免个人所得税的。相当于你存钱了,而且可以凭购房合同每年支取一次,呵呵,交了没坏处。
2005年3月17日人民银行调整利率以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也做的相应的调整:1-5年的贷款利率是3.96%,6-30年的贷款利率是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