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首先,申请人需要建立公积金缴存帐户一年以上,并且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连续交存半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果不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购房之后将已经交存的公积金提取。
先带着公积金卡、身份证、购房合同到建行支行专柜办理。以后的手续工作人员会向你解释清楚的。
本人可向公积金缴存单位或原缴存单位查询自己的个人账号,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市或区、县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进行查询
公积金对于每个员工来说本身就是要交的不一样.交的多的有的是工龄长,有的是职位高.
退税是需要特定条件的,单纯只是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并不能作为退税依据: 拆迁户可以凭借拆迁证明退契税(或者直接办理免税),但是需要拆迁在前退(免)税在后; 一年之内卖小房买大房可以退个人所得税; 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你有什么风险?一般能够办理按揭的房屋至少有预售许可证,拿到这个证书一般多层要达到主体完工,高层的要达到地上3~4层,而且必须到房管局登记备案,只有这样你的合同才生效,因此你已经受法律保护了,即使开发商破产、潜逃,至少土地是无法移动。除非开发商把所有的房屋全部卖光,可是按揭是银行给开发商的钱,银行会监管其用途的,只能用于施工款,银行比你害怕,所以会认真监督的。
不是费用的问题,而是有没有房产证能不能过户有没有人买的问题。 没有产权证就不能办理过户,很少有人愿意买暂时不能过户的房产。 另外,如果房产证下来之后出售,业主还要承担5.5%的契税以及成交价格减去原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的20%的个人所得税,此外,你再办理产权证指前还要交纳1.5%的契税以及2%的公共维修基金。所以如果想卖房子最好提前考虑周全,除非你的这个房产很抢手,否则应该会亏本出售。 你这个房产的成本就成了: 购房款+契税(1.5%)+印花税(0.05%)+公共维修基金(2%)+办理购房手续的相关费用+出售时的营业税(5.5%)+个人所得税 =购房款+(购房款×9.05%)+个人所得税以及杂费 所以,如果这个房产位置还可以而且资金暂时不用的话倒不如出租,暂时留着。 (在Iask上留下自己的电话就有发布广告的献艺,很可能会被删除留言。)
嘿嘿,有一个办法,需要房主配合,提高房款总价,在相同按揭成数的前提下首付不就低了吗?二手房没有标准的市场比较价格,尤其好办。呵呵,姑且听之
现在要缴纳营业税了,如果是新房则要交5万元营业税,另外还要交过户的税费
不知道您所说的是否是改底单?就是从开发商重新签订买卖合同。如果是我说的情况您就不用担心。如果是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没有下来,您就不能先把钱全款付了。因为没有产权证没有办法交易。 最后问题您完全可以等产权证下来之后做抵押贷款。但贷的可能不是很多。
现在可以出售,但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人. 目前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营业税
1、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收的税费,也就是说从该项税收的本意来说是对卖方征收的; 2、实际过程中也是由卖方交纳的; 3、但关键是在实际操作中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卖方一般会把营业税加入售价里,或者提出由买方交纳部分或全部,这个法律是不干涉的,只要是卖方交纳就行,不管是由谁来承担。 4、营业税的比例是销售收入的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的10%,加到一起就是销售收入的5.5%
1、是不是需要单位同意,主要看房产证上的产权性质,如果是全产权就不需要单位同意,如果是半产权就需要单位同意; 2、现在签订合同,满五年后再过户,按法律规定是不行的,因为这是明显的作假;但如果操作的好也没事,关键是你要对售房方放心,不能节外生枝。如果在过户前对方反悔或到时不给你过户你可能就麻烦了; 3、还有一个土地证的问题,我发现你只提到房产证没提到土地证,可能是没有土地证,这也是有麻烦的。因为一个完整的房子应该包括房产证和土地证,如果没有土地证,说明你就没有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土地的使用权人就可以向你收取土地使用费用。因为是单位的福利房,可能本单位的员工就不用付出土地使用费了。这个是存在的问题,但单位也不一定会向你收取; 4、到过户时只需要交2%的契税就行了。
1、营业税5%;2、房产税 原值*70%*0.012/年;3、所得税。 但是在实际上很难操作,因此很多城市规定缴纳综合税,就是每平方米多少钱。
新政很混乱,怎样证明是唯一生活用房取得所得各方面还在摸索,估计各地方没这么快落实。 但公房基本都处于免征行列。
多了多了少了少,少了少了多了多,任何税收政策的调节都是相对的,暂时的,就像银行的加息减息一样,什么时候不行了,就又会调整的,不用担心。
没有政策规定有优惠,一切按正常交费,(注:在8月1号前可以免,8 月1 号开始强制征收)
自用5年的意思就是5年内没有出租的记录,只要没有登记出租即可,其实登记了也未必在交易中心有记录,可以认为是自用。
那你惨了,要卖的话在八月一日前卖掉啊。别的不说,就个人所得税,你得交25-5=20 20*20%=4,这是四万元个税。还有营业税,25*5.5%=1.375万元,就这两项就是五万多。别的税就不多了。
关键是大家有个误解,其实所得税早就存在,虽然过去没有征收,是因为过去转让后都是赔钱的,其实现在转让如果扣除装修费用后所赚不多缴纳所得税也没有多少,所得额是收益-购房成本-装修,然后乘以20%才是所得税。比如房子原价100万,花了20万装修,卖130万,则只有2万的所得税。
估计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土地一级市场不会有大的影响. 因为一级市场是国家垄断的,除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国家仍然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出让土地.而且目前土地仅占商品房成本约16%,并不算高.
几乎为0。 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未经县级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土地交易行为都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且该种无效属于“自始无效”,也就是说,他从一开始就是属于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
购买房产叫做过户,房产交易必须过户,否则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也蕴涵很多的风险,国家也不允许房产不过户,同时也不保护任何不过户的房产交易行为
如果是直系亲属间过户,在产权清晰并且拥有合法房产证的前提下,只需要到房产所在地房地局办理更名并且交纳工本费、印花税贴花和房改房土地出让金即可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