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很简单 首先你只要工作了连续交公积金满6个月你就可以动用你的公积金了<br/>接下来去房管局在购房合同以及产证上上一下你的名字 费用几千吧 之后你就和你父母同时拥有这个房子了 <br/>然后和父母贷款的银行或者公积金中心告诉他你的公积金也要加入每月摊还行列 他们会给你办理的
各地情况不1样,最主要的是要看与你打交道的房地产开发商了。你签购房合同应当是要先交了首付的,如果开发商不错,你想换的房子也有小户型,好好说说应当可行,只要更改购房合同就能够了。如果开发商不同意,你是不能变更的。好好找开发商谈谈,还是买他的项目,购房合同1周内多数地方都应当是没有上报建委备案的。
刚参加工作时教师公寓七八万,偶工资才430零存款,教师公寓二期十七八万,偶工资800零存款不敢下手,大洋小区推出,偶工资突破千元大关,首付也凑不起,商业街40万推出,刚缝楼价下跌出不了手,无奈将手头一万五买块小地皮打算赚够钱自己造,没想到人工工资年年翻倍只好欠债10万造房…… 不要跟哥一样后悔,只能给你一点建议,楼主。先弄个小的手里握握吧
小产权房产,没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和土地证明,更没有契税证!你买下后在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都是查不到你的住房信息。你总体来说,只要没有其他正规房产,你还是属于无房户!你可以放心的去购买你的经适房和参加摇号。但是~~特别提醒,购买小产权房,你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不能随意转让买卖,。抵押和更改姓名所属。你买下那房子,也办理不了过户手续,请三思!
曾注明商品房限购政策 “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的福州、厦门等部分城市日前决定,将顺延执行此项政策。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我是世华地产的,这种情况我么经常遇见,中介是促使买卖双方成交提供服务的(重点是提供信息,其次是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签合同肯定约定了佣金的支付,你讲的(一年办理房子手续当中,中介没有参与过,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问过。)可能没有依据,中介是负责帮你过户,也帮业主把房子过户给你,如果中介搞不定过户手续的话,一定是你们买卖双方的问题,即使你们哪一方违约了中介也没有责任,但是最终还是可以过户了,在这之前你们没有跟中介谈过调整佣金,那现在过户的话佣金肯定没有少,即使买卖双方私自过户,中介拿佣金承诺书可以去法院走法律程序,
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及相关规定,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同时规定,符合规定的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须采取实名制,并持有效证明(境外机构应持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驻境内机构的证明,境外个人应持其来境内工作、学习,经我方批准的证明,下同)到土地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则办理境外机构和个人的产权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br/> 你可以自己的名字买房子,但房子不能过户到他们名下。
只要你手下没有其它房屋,首付都是30%。新政要求的是外地人购买本市房屋要缴满1年的社保,因为你本身户口就子合肥,所以和社保没有关系。都是可以按揭的。
【法律分析】<br/>针对您的描述,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您已经与房东签订了定金协议,并已经支付定金的,定金协议生效。但您与房东并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因此如果定金协议上约定了过户日期的,则房东要求您提前过户日期,是房东违约,您可以要求房东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定金协议上没有约定过户日期,则您可以与房东协商具体过户时间,协商不了的,您可以不再签订购房协议,并要求房东返还您已经支付的定金。<br/>【行动建议】<br/>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先与房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您可以持定金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br/>【相关法律法规】<br/>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br/>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你爹妈出资购买住房。为何要写你两人姓名?写了两人姓名,就是你俩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一家一半权益!<br/>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br/>你现在想主张房子属于你个人,只有一个法子,你们小两口一起去公证处,让你配偶写一份放弃该住房公有权益的协议,再做个公证。就可以了。
1、以前说楼的间距是100米,必须是有证据证明,才能办理退房;<br/>2、现在是47米和100米相差不少,但是必须有他们随便更改在先,且没有征得你们购房者的同意;<br/>3、此事只有你们全体购房者集体维权能有效果。<br/> 100、80、47这三个数字,就是很好的说明;<br/>受骗的人很多,总有手里有合同的,打官司要求退房。 <br/> 你采纳以后再说。。 <br/> 合同里没有楼距的条款?这就不好维权了。。。 <br/> 维权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官司 ,没有证据没有办法。
按理说是要开到7500元 但你开到5000元 也能办下来的 除了工资还有奖金和一些其他收入 不一定都体现在工资上 我的客户月供4000元 他们开到两三千都能办的 你把你所有银行的流水都打出来(信用卡不算)和存折的复印件(最好是这个) 找帮你办理贷款的人或中介好好说说 就没问题了 如果能找到一个共同还款人就更没问题了
首先是费用的问题,当然是赠与的费用低一些,因为可以不交5%的营业税。<br/>其次,就是过户的时间,按照赠与和买卖的时间,就是您说的2015年,不是96年<br/>第三,房子是您的,但是您注意的是您未婚成年,那你就算二套房,不影响您母亲再买房
那还请问你老婆的房子在是在您二位结婚之后贷款买的还是一次性买的,如果办离婚,你的名下没有任何贷款记录,和房产应该是有资格购买的。一定去查一下名下有没有贷款记录。不确定有没有的话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查一下。
你没有理由向中介索赔,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有备注购房者没有资格不能过户要退回定金给客户,那你就要无条件退回对方的定金,没有注明可以不用退回定金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房改房如果没有办好房产证的话,说明房主还不具有完全产权,你和他签的合同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因为还有一部分产权是他们单位的,建议你先不要下定金,价格就要看当地的市场行情了,还一点需要注意的,办房改房的产权证可能还有另外的费用,这部分费有由谁承担也会影响房屋总价的。
原则上到退休年龄,男的60岁,这个案子可以贷款5年,特殊的经过批准可以10年,到65岁。
1、同时还要同时满足一个条件,就是当事人失业的同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当事人失业,且生活收入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只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之一,就可以领取公积金。
用你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乘以15,就是你可以贷款的金额。公积金帐户余额可以让你们单位的人事部门帮你查询。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他们应该有公开的查询电话。
如果是回迁房办产权证比较麻烦,不过不影响你买房,你到公证处做一个买卖公证,再办理一个全权委托,那房子就属于你的,到时产权出来你也不用找原房东过户,只要找受委托方和你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 受委托方是你自己找的人,所以是很保险的,并且做完买卖公证和全权委托后,原房东对该房子已经没有任何权力。办过户和其他手续都不用挡心,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那个产权不好办理。
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共同将钱存入你个人的公积金帐户(一般按你单位发的工资的多少来定,各自比例为7%.比如5000元,那么单位出350元个人出350元存入你的帐户.还有单位效益好的有补充公积金.) 公积金可用于购买,装潢,修理房屋,是专款专用的.比如买房钱不够,就用公积金贷款(看你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可贷款多少数额).到一定时候,你帐户内有较多的钱,还可去银行办理抵冲贷款数额.人过世后,由家人全额领取. 要说有何意义,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目前,我国的公积金成数较低,一个人一生所存的公积金买不了半套房.新加坡的成数达到工资的45%. 现在,只能用于可办理公积金贷款门槛及抵冲房屋贷款
如果贷款金额和还款期限一样的话,那么整个还款期算下来利息是一样的。 两者的区别是 1、等额本金随着贷款本金的减少,每月的还款额是逐月递减少的,而等额本息是每个月的还款金额一样。 2、等额本息一开始还的利息多,本金少,越到后来本金多,利息少;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一开始本金多利息少,越到后来本金少,利息多。
如果你的户口也在天津就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可以缴纳,而且自己缴纳也没有意义。
可以 先让你单位管理公积金的人员在本月缴纳公积金时填制<新增人员的表格>去公积金开户行办理你的个人帐户.然后你将你单位的开户名称,公积金帐号,开户银行,你自己的帐户帐号告诉你在异地的单位,让他们将余额转到你单位帐号.让他们在填制的<公积金转移书>上注明此笔款项是某某人的及你的帐号.款项到达本地后,你单位开户行会通知你们办理人员.
城市住房公积金是市(县)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城市住房基金从同级财政现在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补贴的资金,当地提取住房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出售属于国有资产的住房回收资等渠道筹集。 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1:筹集住房资金; 2:提高职工个人购房、建房能力; 3:使房屋福利分配制向房屋货币化分配转变。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 什么是单位住房基金? 单位住房基金是为解决单位职工住房问题、转换住房机制而建立的专项基金。通过建立单位住房基金,把企业单位用于住房和生产的资金分列,使住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合理化、规范化、固定化,为实现住房实物福利分配转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奠定基础。建立住房基金要立足原有资金的划转,即依据国家的房改政策和有关财务规定,把单位现有用于住房建设、现代管理和补贴等支出的资金进行核定,并按相应的规模建立住房基金备查账户。单位住房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支付出租住房的购、维修管理费用和出售住房时个人支付房价与住宅造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提租后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房租补贴。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 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贷款; 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 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 住房公积金由谁交纳?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为什么抵交价要按住房公积金贴现值的80%计算?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既要用于购、建住房,又要用于支付维修住房的费用。为了不加大购房职工的经济负担,在计算房价时,把单位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贴现值打了一个80%的折扣,就是为购房职工预留部分用于维修费用的资金。 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本息可以一次结清退还个人?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另外,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办理提取手续。 你能享受多少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职工个人所在单位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交纳住房公积金。今后可能会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交余额相关,贷款最高限额10万元,同时不得超过购买住房房价的70%。 贷款额度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和其配偶及其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计算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 35% × 12个月 × 贷款年限。 公积金的贷款还款期限为1-30年。
公积金贷款需要缴纳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20年39万需要缴纳公积金担保服务费3307.2元。
第一,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各地是不同的,不知您是哪的。不过没有听说有低于十万的。第二,既然您已经有了一套贷款买的住房,这套当然应该算是第二套。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一次,你们不能贷款了,而且你儿子的公积金的缴存时间不到一年,也不能做公积金贷款,你们只能办理商业性贷款,等到贷款办好后,你们的公积金可以提取。
按照国务院的公积金管理条例,缴纳公积金是必须的,如果单位有困难,可以向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绶交。但实际上资金管理中心也没采取什么强制手段,你现在如果缴纳,也不会要求你补缴以前的。 公积金可以做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而且买房、贷款都可支用,还是可以缴纳的。而且不缴也不规范。
你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吧,那是政策规定的,职工每月按个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上缴给单位(这在工资中扣除),单位根据你个人的数量双倍上缴给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作为你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只能在你买房或装修时给予贷款,利率要比银行利率低。
济南最便宜的房子有1500-2500的,集中在天桥攻和隗荫区;贵的有8000-10000的,历下或历城区居多.如解放路国华经典,泺源大街金龙大厦等. 照济南的发展,房价呈攀升趋势,要买房就趁时吧,如果有钱的话.当然了,没钱的话也只能眼巴巴看着有钱人潇洒的入住高档小区了. 祝你好运!!
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公积金贷款30万20年,月还款额1883.4元;银行按揭贷款30年20万,月还款额2065.36元。 你说的“比一次付清多还多少”是指什么一次付清,一年后?两年后?还是什么?不清楚。
中介代理费(成交价的2.5%).若你买的是二手房改房,还要交土地出让金(15.6*建面),契税(成交价的1.5%),印花(成交价的0.1%)还有很少的工本费
衢州市房价是浙江省内最低,比丽水市这样不发达的地区还低很多,就是和衢州邻县遂昌这样的小县城都要3500元一个平方,更何况衢州是个地级市,处在四省通衢的位置上。所以衢州市的房价还有升的可能。
说贵,又有那么多人在买,可见"不贵";讲不贵,则肯定是睁眼说瞎话,那么多城市市民们买不起啊!怎么回事呢?应该是到了政策调控的关键点位上了!!即公房的建设要提上议事日程,这是政府部门要做的事;开发商就只是讲赚钱,你别跟它急啊!!
上海现在的房价不会涨,只有跌。在2010年左右,可能会有一定的幅度的上涨,但这里力度并不大
当房地产饱和,或者房子卖不动时,房价才会回归本位. 当然政府的宏观调控也会影响房价的波动,但是目前房地产业往往是当地的主要税收来源,各地政府是很愿意房价高涨的.
使用权不能过户,只能更名。这要看使用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同意更名,如不同意,则只能办理公证。如果能更名,因地区不一样,费用也有同,但一般更名费在1000-3000元。 因使用权存在风险,银行是不会贷款的。
房地产业的就业不会是长久的,一般都是项目型的,很少有像工业、商业类的企业长期存在。短期内局部地方的房价可能回落,但是不会大面积回落,因为土地紧缺,国家严格控制土地。
1、使用权房产交易目前来说还是属于不允许的,但是政府监管部门对此实际上是睁只眼闭只眼; 2、使用权房产目前大多按照“换房”方式办理过户更名; 3、个人可以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房改)将产权买下来
现在张家界的房价总体来讲不算贵.若是市中心的商品房大概得1500-2000块一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