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收起
大伙儿交些钱,先仅着着急的人使。
大伙儿交些钱,先仅着着急的人使。收起
你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吧,那是政策规定的,职工每月按个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上缴给单位(这在工资中扣除),单位根据你个人的数量双倍上缴给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作为你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只能在你买房或装修时给予贷款,利率要比银行利率低。
你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吧,那是政策规定的,职工每月按个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上缴给单位(这在工资中扣除),单位根据你个人的数量双倍上缴给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作为你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只能在你买房或装修时给予贷款,利率要比银行利率低。收起
你说的备案应该是指合同的备案表页吧,这个合同备案应该是和房管局联网的,你应该去房管局查一查你这套房子是否已被开发商抵押.这个合同备案应该在交纳首期款时就应该备案.
费用有:房地产的评估费(一般不用评估,看地方);房地产抵押登记费;保险费;公证费(看银行,有的要办,有的不用办);
购房指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2004年09月07日 来源:北京日报 购房者应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离退休职工。但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的条件有:1、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4、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5、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6、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知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合作建房 、危改还迁住房、公有现住房。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由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1、 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具备哪些条件? 凡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两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要多少自筹资金?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需要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购买危改还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合作建房、公有现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需要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所需费用30%的首期付款或者自筹资金。 3、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年限如何确定?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购买私产住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合作建房的,最长贷款期限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危改还迁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 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例如:某职工(男)48岁,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那么他的贷款期限最多不能超过12年。 4、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余额倍数、房价和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总额之和×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借款期限。其中借款人工资总额=月缴金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按不同借款期限确定,十年以内(含十年)为35%,十至二十年(含二十年)为40%,二十年至三十年为45%。 ②按照房屋价格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 其中贷款比例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的80%;购买危改还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合作建房、公有现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③按照缴存余额倍数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蓄余额的10倍,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④按照贷款的最高限额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为20万。 5、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例说明 某职工(男)45岁,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2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为8%,其配偶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200元,单位缴存比例10%,个人缴存比例8%。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总和为15000元。该职工购买商品房,房价20万元,贷款年限15年。 (1)按家庭收入计算可贷133992元 计算过程: 借款人收入 120÷(0.08+0.08)=750(元) 配偶收入200÷(0.1+0.08)=1111.11(元) 贷款数额 (750+1111.11)×0.4×12×15=133992(元) (2)按房屋价格计算可贷160000元 计算过程: 贷款数额 200000×80%=160000(元) (3)按余额计算可贷150000元 计算过程: 贷款数额 15000×10=150000(元) (4)最高限额200000元 根据以上四个条件计算的贷款数额,取其最低值,则该职工可贷额度为13.4万元。 6、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何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7、组合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组合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价格或房屋评估价值的80%。 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各贷款银行根据各自管理办法,减除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自行确定。 8、借款人可以选择哪些贷款担保方式?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有以下三种: (1)住房抵押担保。 (2)质押担保。 (3)保证担保。 9、采取抵押担保的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采取抵押担保方式: (1)购买已取得《商品房准许使用证》的住房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可以用所购住房,或者其他共有或者第三人拥有产权证的住房抵押。 (2)购买尚未取得《商品房准许适用证》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可以用其他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拥有产权证的住房抵押。 10、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月还款额=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 -1)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各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11、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有何区别?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其中归还的本金和利息的配给比例是逐月变化的,利息逐月递减,本金逐月递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分别适合不同的借款人,没有绝对的利弊之分。等额本息每月还款固定,适用于在整个贷款期内家庭收入有稳定来源的借款人,如国家机关、科研、教学单位人员等。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的偿还额逐月减少,开始还款的压力较大,后期压力较小,较适合于已经有一定的积蓄,但预期收入可能逐渐减少的借款人,如中老年职工家庭,在退休后收入可能随之递减,可以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12、如何偿还贷款? 借款人自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以银行贷款发放日的前一日为每月还款日。借款人可以在每月还款日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或委托贷款银行通过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方式代扣还款。 13、如何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经贷款银行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保证的,借款人还应事先通知担保公司。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可以按下面三种方式之一提前还款: (1)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应还利息按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乘以与借款合同约定期限相对应的现执行利率计算。 (2)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借款人可以在归还上期应还贷款本息后,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在还款时按照提前归还的部分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结清所还本金的应收利息,当期及以后的月应还本息额按照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计算。 (3)提前预还几个月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提前预还几个月贷款本息,但不能跨自然年度预还。归还后,借款人仍按原月还款额归还剩余贷款。 14、如何提前归还住房组合贷款? 借款人提前偿还组合贷款时,应采取同一种还款方式,并同时同比偿还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和贷款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15、在什么情形下,贷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1)借款人采用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3)不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4)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5)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6)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银行利益的; (7)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情况。 16、在什么情况下贷款银行可处理抵押物? (1) 借款人超过借款合同规定的最后还款期限三个月仍未还清应还借款本息的; (2) 借款人在还款期内连续三个月未偿还借款本息或累计六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 (3)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终止前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被宣告失踪或移居国外,无监护人、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监护人、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不偿还借款本息的; (4) 借款人或担保人未按照约定办理合法的担保手续的; (5) 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经贷款人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 (6) 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或丧失担保能力,借款人不提供新的担保的; (7) 借款人采用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8) 借款人在取得借款后,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9) 借款人涉及或即将涉及重大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0)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条款规定或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人利益的。 17、如何进行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的查询? (1)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 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对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内的余额进行查询: ①登陆 或 ,进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主页进行余额查询。 ②拨打咨询电话95533(按4号键)进行余额查询。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 ①登陆 或 ,进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主页,点击“贷款帮您算”栏目进行计算。 ②拨打咨询电话 进行计算。 (3)还款情况的查询 登陆 或 ,进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主页进行还款查询。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程序 18、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如何办理?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2)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3) 办理担保手续。 (4)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到贷款银行办理住房保险手续。 (5)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19、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须提供那些资料? ①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 ②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正楷名章; ③本市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④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⑤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⑥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0、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过程中要交付哪些费用? (1)购买私产房或以第三方房产进行抵押的借款人,要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缴纳房屋评估费; (2)借款人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向产权部门交纳抵押手续费,向保险公司交纳房屋保险费; (3)借款人采取保证担保方式的,向担保公司交纳担保费用。 21、购买二手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交易双方到房屋坐落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签订《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 (2)交易双方到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 (3)借款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及交易房屋评估报告等贷款材料,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4)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5)办理担保手续。 (7)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的,借款人办理抵押及保险手续。 (8)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21、网上贷款如何办理? (1)登陆 或 ,进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主页。 (2)从主页中通过点击“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广角”,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考查自己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条件。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可点击主页上“网上办贷款”, 进入“贷款帮您算”栏目确定金额和贷款年限。 (3)点击“信息填写”栏目,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中的有关提示信息,填写并审核无误后,可点击“确定”,将填写信息发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在资料信息审核无误后,将以E-mail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借款职工到贷款银行办理手续。
没什么不同的~签合同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办理房产证!
您好!不知您是否利用住房公积金代款买房,如果是利用住房公积金代款买房,哪房地产公司的这种是不合法的,因为住房公积金代款买房的发放、代款数额是根据不同人不同情来审定的,必需要有业主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才能办理;至于能否撤销合同返还首付,哪要看您和房地产公司所签订合同的条款来定。
我办过公积金贷款,感觉花费时间较长,具体操作流程是: 1、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或致电管理部进行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以下简称个人贷款)咨询,准备个人贷款相关资料。 2、管理部初审、信用评估及抵押物评估(4个工作日) (1)借款申请人本人携填写完整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以下简称《借款申请表》)及个人贷款相关资料至管理部进行个人贷款初审。借款申请人通过初审后,管理部将借款人情况录入计算机个人贷款系统。同时管理部应根据借款申请人的不同情况,告知借款申请人复审时需提供的贷款资料。 (2)管理部指导借款申请人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以下简称《收押合同》);对于申请担保中心担保的个人贷款,需填写《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以下简称《收押合同》),并由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至售房人处签章。同时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向售房人查询其开户行及账号,填写《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说明》(附后),由售房人签章。 此项工作管理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3)按照现行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管理部指导借款申请人本人填写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信用中心)《申请书》,向信用中心申请个人信用评估。信用中心自接到评估委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个人信用评估报告》。 (4)按照现行规定需要对所抵押房屋进行评估的,管理部同时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抵押物评估通知单》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评估机构应在接到评估委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抵押物价格评估报告》。 3、管理部复审(3个工作日) (1)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贷款资料及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价格评估报告》、售房单位签章后的《收押合同》及《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说明》至管理部,管理部根据《抵押物价格评估报告》、信用中心转送的《个人信用评估报告》及上述相关贷款资料确定个人贷款期限、贷款额度、担保方式、经办银行、个人贷款拟划入的售房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录入计算机个人贷款系统。 同时,管理部通过计算机个人贷款系统出具《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以下简称《贷款发放通知书》,担保中心担保的需一式三份,经办银行、担保中心和管理部业务部门各执一份;非担保中心担保的需一式二份,经办银行和管理部业务部门各执一份)。管理部在《贷款发放通知书》中“备注”一栏中应注明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号码和《个人信用评估报告》中的信用等级,对于集资建房项目的个人贷款,在“备注”栏中注明集资建房的项目名称、专户管理的开户行及其账号、单位住房基金编号。 管理部此时应告知借款申请人下次至管理部签字时需提供的贷款资料。 (2)对于申请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个人贷款,管理部开具《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以下简称《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一式三份,管理部、担保中心及中介机构各执一份)。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贷款发放通知书》和《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向担保中心申请个人贷款担保,缴纳担保费。 以上工作管理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3)管理部根据《贷款发放通知书》,通过个人贷款系统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一式六份)、《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一份)、《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一份,管理部在“证明机关”处盖章)、《委托贷款委托合同》(一式二份)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一式二份)。如用来抵押的房屋尚未出租,管理部通过个人贷款系统打印《房屋未出租证明》(一份)。 如用来抵押的房屋已出租,借款申请人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的有关书面通知书。管理部应对上述打印资料进行复核。 借款申请人及有关人员暂不在上述资料上签字。 对于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个人贷款,管理部打印《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抵押(反担保)合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一式四份)。 以上工作管理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担保审核(3个工作日) (1)对于担保中心担保的个人贷款,个人贷款资料由管理部转至担保中心进行担保审核。 担保中心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及担保中心制式《收押合同》上签章。 担保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审核。 担保中心将审核后的个人贷款资料及担保中心开具的担保费发票转送至管理部。 (2)对于非担保中心担保的个人贷款,管理部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 a.对于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的,借款申请人应在个人贷款发放前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有关手续,经办银行负责对此进行审核; b.对于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的,借款申请人应在签订《借款合同》前,持《贷款发放通知书》至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办理完毕质押担保手续; c. 对于担保方式为抵押+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申请人应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办理完毕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的有关手续; d. 对于担保方式为抵押+保险的,借款申请人应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办理完毕保险有关手续,管理部负责审核保险已经办理完毕的有关资料。 e.对于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申请人应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办理完毕连带责任保证的有关手续。 5、管理部填写委托合同并签章(1个工作日) 管理部在收齐借款申请人个人贷款担保资料后(对于担保中心担保的个人贷款,管理部在收到担保中心审核通过的个人贷款资料后),将《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有关内容填写完整并签章。 6、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1个工作日) (1)借款申请人向管理部提交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管理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同时,管理部将担保中心开具的担保费发票返至借款申请人手中。 (2)管理部监督借款申请人、抵押人或质押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在《借款合同》、《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房屋未出租证明》及《收押合同》上签字。 (3)对于担保中心担保的个人贷款,管理部监督借款申请人在《抵押合同》上签字。 (4)管理部将个人贷款资料整理后转送经办银行;借款申请人等待个人贷款经办银行通知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7、经办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发放贷款(3个工作日) (1)个人贷款经办银行根据《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完成《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贷款通知单》等个人贷款有关资料复核签章工作。 (2)经办银行确定贷款发放日后,通知借款申请人于贷款发放日至银行办理放款手续。 (3)经办银行确定贷款发放日后,至管理部办理个人贷款的划款手续。 以上工作个人贷款经办银行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4)借款申请人在贷款发放日至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经办银行在相关合同上填写贷款发放日期和合同编号等内容。 (5)经办银行返还借款人个人贷款有关合同资料。 8、银行返回档案资料 (1)贷款发放后,经办银行在10个工作日内将非银行存档的个人贷款资料返回管理部(特殊规定的除外)。 (2)经办银行将个人贷款档案资料返回管理部后,管理部进行个人贷款档案资料整理。对于担保中心担保的个人贷款,管理部将个人贷款担保资料返还担保中心。 9、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为确保个人贷款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个人贷款办理过程中,各部门在传递个人贷款有关资料时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交接单》(附后)。 (2)个人贷款工作日的计算方式: a.借款申请人进行初审当日及经办银行发放个人贷款当日不计算在15个工作日之内; b.在个人贷款流程中其他环节,各部门收到有关资料当日即开始计算工作日; c.除借款申请人外,贷款流程中各阶段出件人应于贷款流程中规定时限到期日下班之前完成出件准备工作,保证第二日上午上班时能够出件,贷款资料应于当日中午12时前进入下一贷款环节。 (3)上述流程中需要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借款申请人统一使用A4纸型复印(可双面复印)。
转不了公积金贷款,从放款银行来说,目前各商业银行没有已放商贷改公积金的业务,更何况还要报市资金管理中心核额度,借款人也无法更改(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中的房屋买受人)。现在可以变更房屋所有权人,但必须经银行同意,重签抵押合同,去房地局交纳相关过户费用后可以更改。
您不能转为其它的贷款方式,但是如果您有公积金的话,您可以拿您的购房合同每年到公积金中心去提取一次.如果您的贷款额小或贷款年限长的话,其实两种方式月供差别不大的.
随便哪家银行都行,小银行比较灵活一些,贷款只能一人主贷,两人共同还贷。
可以去贷款行办理公积金逐月冲还贷,每月自动用公积金冲还贷。
开始还贷后任何时间都可以. 但要提前一个月去银行申请.若每月还款日为10号, 则提前还款日为10号以前的一两天为妙. 因为可免付当月利息.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网上预签 购房人在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后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可先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中输入合同文本来预签,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来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户口簿、《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境外个人购房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还要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后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1.如果你是要在本市购房的话,需要准备: 包括本人以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夫妻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本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没有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如果是在外市购房的话,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需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比如,你不是北京户口但要在北京购房的话: 包括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具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已经结婚夫妻二人在北京都没有房屋; 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要是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那首付款就要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 集体户口就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才可以。 3.如果你是被委托购房的,需要: 有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文件。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甚至更多的“查询费”。但是这些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核查费用。如银行因贷款需要而要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执行,与个人无关。 购房人在购房前最好先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网上预签 不同的城市,网上预签的办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如果你在武汉办理网上预签,你就需要在阅读完相关限购政策后,登录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你需要拿着审查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去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并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查询结果 想要查询审查结果,你可以登录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你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4.领取合同 48小时后核查完毕,你需要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也就说明你具备了购房资格。
1、购房资格 在一些限购城市,购房资格要求比较严格,社保要缴满一定的年限等。所以在买房前,一定要注意看看自己是否具备买房的资格。 2、购房落户 户口一直是个大问题,孩子上学、中高考都离不开户口。外地人买房要了解该城市的落户条件,比如有的是要求在XX区购买面积XX平米的房子才能落户,也有一些城市规定买二手房不能落户等。既然要买房落户,落户的条件就得搞清楚弄明白,这样才能有的放矢。 3、公积金贷款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连续缴满6个月(部分城市略有不同),买房前,注意不要提取公积金。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为自住住房,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所购房产须具有全部产权及具备抵押条件,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也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首先是准备查询所需的资料,一般包括以下材料: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3、户口簿;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其次是填写《购房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房改房情况协助查询表》。 《购房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全面如实填报上述情况,保证遵守成都市关于“在本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实行的住房政策,如有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房改房情况协助查询表》需查询人如实申报查询情况,并到所属房改部门(省直房改办、市住房保障局、呈贡县房改部门)查询,请相关房改部门协助查询后签章确认。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无论有无分到房改房,都需要填写此表。自表填的7个工作日后购房者方可到产权交易中心领取《家庭住房查询结果表》。
1.与买二手房不同,买新房是在认购时,将审核资料提交给开发商。开发商首先进行初审,确定本人与证件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购房资格等。 2.注意事项:虽然现在资格核验系统和市地税局、人力社保部门联网,可对购房家庭缴纳个税、社保情况的自动审核。但购房者在买新房的时候,还需要提供完税或社保缴纳的纸质证明或截图,以便开发商完成购房资格核验的初审,减少违约的机率。
(1)提交申请 在购买住房前,购房者需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机构网签服务窗口,提交家庭信息证明材料。 (2)网签系统填报信息 将材料提交给网签机构(开发商、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在住建委网站上填报申请信息,不符合条件的,不能买房。 (3)资格核验 不动产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的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审核时间快为10个工作日,如果是周一录入(上午12点前),一般都是下周五出结果。 (5)反馈结果 自住型商品房资格核验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商品房资格核验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后,向网签机构查询购房资格核验结果。 ①核验通过,购房者可以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②核验不通过,可向网签机构查询未通过的具体原因,如对核验结果有异议,应先认真核对各类填报信息,如填写准确无误,可打印核验结果,并携带证明材料至相关部门核实。
(1)新房购房资格有效期:资格审核通过后,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书中约定的认购有效期,视同为资格有效期,长不超过15日。 (2)有效期内未进行网签,资格核验失效,需重新提交购房资格核验申请。 如果您想办理购房资格核验,购房指南建议您先自行检验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如果不清楚自己缴纳的社保或个税是否达到要求,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去税务局或人社局查询。
一、评估自己的现有资金 你的现有资金不仅仅指的是你的卡里有多少钱,还可以是你可变现的资金有多少,比如你手里如果有一些投资理财产品,这些产品的价值是多少,可以变现多少,这都可以算作是你的现有资金。也就是说,你的现有资金等于银行存款、国库券、债券、股票、基金的总和。 二、考虑家庭近期收支状况 家庭近期的收支状况与你的购房能力息息相关,如果你手里有五万块钱,但是你的孩子下个月要参考课外辅导班需要花费三万块,这时就不能说你的购房能力很强,而如果近期内你的家庭只有日常支出,不需要花费多少钱,那么你的购房能力相对就比较强了。你可以将家庭平均月收入扣除日常生活开支预备资金,这时就能得到家庭每月可以灵活运用的资金,也就可以大概了解自己近期的经济状况了。 三、估算贷款的较大额度 你的贷款额度与你的收入、信用记录、经济实力等因素都有着一定的关系,所以在估算的时候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一般来说,较大贷款额度可以是首付款、银行可借款额、公积金可贷金额的总和,在估算时要注意合理性,要结合实际情况。 四、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 在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时首先确定自身能够承受的每月的还款额,当然,前提一定要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通常来说,你每月的还款额不应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此外,你还要考虑银行利率的高低、分期付款的期限、还款的方式等因素。 五、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 银行在批准住房贷款前会查询借款人的银行信用情况,如果有多次银行逾期还款的情况,那么你的贷款很有可能被拒绝,这时你就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款购房了。所以,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十分重要,不仅关乎着你是否可以成功贷款,还关乎着你可以获得多少额度的贷款,一定要重视起来。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评估购房能力的相关知识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流程一:看楼 首先,购房者应该去现场看房,重点关注楼盘有无预售资格。在检查楼盘有无预售资格的流程里,重点是查商品房预售证,如楼盘是否没有预售证就公开进行内部认购、是否把预售证挂在售楼部显眼处、预售证是否过期等。房屋质量方面,建议到现场查看有无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偷工减料、管道渗漏等问题。 其次,购房者应该上网查发展商资质,查验所选购的住房是否已被抵押、查封。如果选购的住房是由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销售的,应了解该公司是否具有房地产中介资质等。 流程二:买楼 首先,购房者应慎签认购书。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是独立合同。签认购书时常会引发一系列纠纷,具体表现在购房者要收回定金,而发展商却不一定会退还。因此,为避免过多的麻烦,购房者在决定买房,可以向发展商提出看正式合同样本,在觉得正式合同可以接受的情况下,再签署认购书,以免被套牢。 其次,购房者要看认购书是否能保证公平。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价格计算;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大家要看清楚其中内容是否有违反平等、公平的原则。 最后,房款必须支付到监控账户。购房者应将房款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银行监控账户上,不要直接交给开发商或者中介。房款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具体如何分期,可以由双方约定。比如购买者可以留15%的房款,其中10%可以在出卖人交付使用之前支付,5%的房款可以在预售人交付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时支付。 流程三:正式签约 标准格式的购房合同文本并非不能增删、也不能更改。消费者在签购房合同时有权利仔细琢磨合同的条款细节,对其中不满意处提出改动要求。同时,购房者还应注意格式合同中的空白待填处,要懂得把许多保障自己权益的细节填上,并规定达不到条件应承担的后果。
(1)购房资质审核包括: 1、户口归属 2、纳税证明 3、社保 4、贷款记录 5、名下房产 符合购房条件,出具资质审核通知书。 买方到房屋所在地建委网签窗口做个人购房资质审核,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在窗口填写《购房承诺书》等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才能办理网签手续。一般审核期为5个工作日。
购房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人夫妻登记在原件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的提交单身证明。 3、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一段时间内(各个地区不同)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6、境外个人购房的应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执行。 境外个人购房除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或在本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由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所在工作、学习单位、居留地公安部门出具。 7、购房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委托申办要件: 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及其他要件。
长春市相关部门在办理网上签约、合同备案及相关登记手续时,不再核查购房人住房情况、不再要求提供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士除外)、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这意味着,无论是长春本地户口,或是外地户口(无社保)全款都可以购买长春房源。
1、缴满社保后再买 很多限购城市要求非本市户籍需要连续缴满社保或个税达一定年限,才可以购房。北京、上海、深圳等3个城市,要求的社保或个税年限是5年;广州则是3年。其它的限购城市,则是要求1年或2年的社保或个税记录。 如果你在该城市已经缴纳了一定年限的社保或个税,那么就耐心的等待自己缴满了符合要求的社保或个税年限后,再买房吧。 2、买不限购区域的房子 一些城市实行分区限购,因此,有些区域是不限购的,可以选择在这些不限购区域内买房。 3、买不限购的房产 一般都是普通住宅限购,40年产权、50年产权的房子不限购,如果是出于投资的目的,可以考虑购买商业性质的住房。 另外,注意看清城市的限购政策。长沙新房限购,二手房不限购,如果被限购了但又想买房,则可以考虑购买二手房。 4、结婚买房,以取得本市户籍 从限购政策来看,一般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或者是不限购,但是第三套房暂停住房贷款。如果是非本市户籍的朋友与本市户籍的人结婚,可以获得买房资格。注意哦!假结婚不可取。如果是恋爱中的小情侣,一方被限购而另一方具有买房资格,可以结婚后再一起买房。 5、将自己的入户迁入该城市 城市的落户方式有很多种,比如人才落户、投靠落户。如果你在该城市落户了,取得了该城市的户籍,则可以买房了。如果你之前已经在该城市买了房子,只是未迁户口,若符合落户条件,则可以把户口签入到该城市,这样你就是本地户口了,还可以再买一套房。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购房资格查询是否收费; 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甚至更多的“查询费”。但是这些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核查费用。如银行因贷款需要而要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执行,与个人无关。 购房人在购房前最好先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验房第一步:查看“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验房第二步:办理验楼手续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必要程序。为避免货不对板的情况,可采取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三、验房第三步:“开始验房” 验楼的详细内容: 1、先看外部:外立面、外墙瓷砖和涂料(注意腰线部位的内墙渗漏)、单元门(外观和试用)、楼道(宽度、扶手、踏步、纱窗)。 2、再查内部:入户门、门、窗、天棚、墙面、地面、墙阴阳角、墙砖、地砖、上下水、防水存水、暖气、煤气、通风、采光、排烟(厨房)、排气(卫生间)、强弱电配电箱、强电:插座、开关、照明灯;弱电:可视对讲、呼叫报警、电话、宽带、有线电视。 3、后测相邻:闭存水试验、水表空转等问题必须和楼上楼下邻居配合。 4、水电验收:打开进水阀,从管道最低出水口缓慢灌水,充分排出管道内气体后拧紧试压泵开关;封闭总进水阀,对管道缓缓升压,升压至划定的试验压力后,观察接头、堵头是否漏水。确认试压合格后,将管端接上配水件,以工作压力供水。分批开启配水件,检测各出水口是否畅通。
小新:你好! 高层建筑一般考虑了隔音的问题,不会有什么大的响声。
还是找个大型中介公司吧,房虫子都经常被骗的,现在中介公司去年被整的规范多了,找找大型的全国连锁中介多看看,多听听,有好处。提醒你一点,找中介千万不要急着交钱,不管他们怎么忽悠也要三思后再交钱。
yiyi:你好! 1、按合同约定;2、索取收据;如果一次交清款要索取发票。
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到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办理贷款手续,主要是凭购房合同和单位工资证明到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办理时程序上有点麻烦。祝你成功!!
俗话说:“褒贬是买主”,首先要贬低这套房子,挑毛病,才可以要求减价、打折,但是要适可而止,差不多就行了。
你本身没有违约,因为从表面上看,你似乎违约了,实际是卖方违约,说深点就是卖方有欺诈行为,因为他未告知你真正的房本面积,如果对方非要说你违约,你可以说让他拿出合同所写115平米的房子给你。你履行合同,他一定拿不出来,你说是谁违约了?
一、前期准备 要买房,有几个问题您首先要想清楚,比如:自己住还是投资?您的支付能力允许您作怎样的预算?希望的位置?...... 二、看房、选房 一旦开始看房,你就要直接面对开发商为你设置的种种陷阱了,哪怕你只是网上看,不直接面对那些满口“甜蜜”的售楼小姐们。道理很简单——陷阱无处不在,谁知道那些宣传材料中多少真实、多少谎言? 三、签订合同 现在,你要:签订认购书→签定正式购房合同→购买保险→办理贷款→预售登记→办理公证。 这可能是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了,是前两个阶段你的工作的成果,更重要的是,基于买卖行为“约定优先”的基本原则,签订一份完备的、均衡的合同,会切实保障你的权利,避免很多不可预知的纠纷。当然,您最需要提防的陷阱主要还是来自开发商的。 四、收房 在我们现在主要采用的房屋预售方式下,收房好比“丑媳妇”第一次见“公婆”,不过这是对开发商而言的。所以有人将收房称为“大考”。 这个时候,您终于要见到期盼已久并可能要终生栖息的小窝,所以——来吧,擦亮双眼、识破陷阱,做一个最最挑剔的验收人!
也有这种现象会出现的.几个客户一起看房.当时就抬价了. 个税不可能免的.如果中介说能免.叫他们写在合同上.个税一般是由房东来交.但现在一般都是转嫁给买方了. 中介如果说中间的费用限制在一万零五百的话.可以写在合同上.有法律效力. 贷款代办费一般是中介收取的.你可以去协商. 如果房子各方面确实不错的话.还是买吧.
要想在高校附近就得考虑买二手房,新房的地理位置不好,我是一月份刚买的,要说性价比的话就在南门和西门,“南富西贵”的嘛,这两边的高校也多,十天时间完全够了,你要通过中介才可以,我虽然有时间跑,但最后还是通过中介才搞定,从有买房的想法到买,只用了一周,因为老公在外地没时间,所以,中介帮我把所有的过户手续和按揭手续都办妥了,我当时的房价是四十一万,出了六千元的中介费 , 我还是比较满意的。
一般的城市有惯例,就是如果超出面积在5%以内就不必补交,超出过多才补交,在竣工的规划验收后,实测面积出来以后,需要办理产权证时,国土局就会通知开发商补交,否则就不给办理产权证。
印象中中介的费用是在成交之后才给的,一般是免费看房的. 如果以后买房子的话,自己多在网上收集房源,然后选几套自己觉得满意的房子,然后自己联系房主看房子.中介一般是在网上收集房源的,积少成多.何必花那个冤枉钱呢.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容积率 作用是看开发的项目的土地利用状况,住宅的话容积率越低,生活指数越高. 写字楼和商业不是很注重容积率
你好! 收的过程中应该注意: 一、交房资格 需单体验收备案。许多购房者经常有这样的困惑:开发商都开始交房了,可是小区的道路还在施工,绿化还没做好,公建设施还未启用,有的甚至还没有通水通电。这样的房子能交给业主入住吗?开发商究竟开发建设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交房?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建设单位交房时都应提供。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同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单体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另外,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此,提供“两书”也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 对于具体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加以约定,如将公共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包括水、电、煤气、宽带、有线、安防、绿化、道路、电梯等)作为交付使用的条件,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的违约责任。 二、交接程序 先验房后办手续。目前开发商和业主的入住交接程序大致相同,一般分以下几个步骤: 1、预检整改。在还没有与业主交接前,开发商一般会委派工程部、客服部、物业公司组成内部验房团,对即将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子进行预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经过预检后,开发商将钥匙移交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安排业主验房。 2、寄发通知。开发公司售楼部一般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寄发《入住通知书》或《入伙通知书》等交房通知,有的同时还打电话通知业主。此时,业主最好要按约前往。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业主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同意交接。如果无故不交接,有的开发商还将从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的保管费。业主如遇出差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最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 3、确认身份。业主应该根据入住通知书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售楼部确认身份,并联系验收交接事宜。这些资料一般包括:入住通知书、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照片(物业建档客户资料用)。如果委托他人验房,被委托人在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同时,还需出具业主的《授权委托书》。 4、验房移交。物业公司指派一名相关人员陪同业主现场验房,若验收合格,业主须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须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业主应将不足事项明确记录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可暂不办理入住手续,再次交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但一般不应超过30天。 提示:目前有些开发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往往让业主先交费用及其他手续后再验房,给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 三、纠纷处理 及时索赔或解约。如果开发商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交房,业主及时采取行动,有的还天真地认为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而交房是违约行为,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如果购房者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对开发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销权或索赔权。 (1)对于合同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不因任何理由中断和延长的期限),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 通俗地讲,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2)赔偿损失: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地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开发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人如对开发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开发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效
个人认为选择老城区楼盘比较好.因为生活便利配套全. 外围的楼盘没什么意思.楼盘内的环境虽然不错,但是外面却不怎样.并且往返老城区的成本要高,花费的时间要长,影响生活质量!
大哥,您的价格别说5环了,在整个西南的丰台区域已经买不到了,只能是房山考虑了。我有个家就在杜家坎,那附近的中体奥林匹克都8000了 。你这想法要是停留在今年初还成,去看看房山长阳那边的房把,那里现在是5000出头。
你好! 1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可能很多人说这就是室内地毯面积吧,差不多,只是要将各门洞下面的部分扣除。 2套内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是各房间使用面积的总和,一定记住:不要乱用“使用面积”,这可能让我们无法找到它的准确定义,最好还是使用《住宅设计规范》里说的“套内使用面积”,概念明确了才容易解释。 3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墙体面积,很多合同里使用这个面积,但是墙体面积的测量很困难,特别是外墙,如果有保温层就更困难了。 4公用建筑面积:是指全部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之和,所谓公用部分包括的内容很多,像电梯井、楼梯、过道、门厅等等,但是有两个基本原则:第一要与房屋所在的楼座在结构上直接相连,第二要目的是为本楼服务所用。 5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各个消费者都分摊到一部分公用面积,但是这个面积是如何分摊出来的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建设部的计算方法是这样:先计算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然后再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最后得到一个建筑物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也就是说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这还没有结束,你自己家的分摊面积就是你的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系数之积;另外为了叙述方面,我们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简称为“公摊面积”。 如果你看到这里有点头眼昏花的话,最好先休息一下,做做深呼吸,要知道如果你在自己家里都看不明白的话,到了售楼处,经过一番劝告后,你可能就会更糊涂了,所以请你务必将这个问题看清楚,看不懂的话就高声朗读吧,这样可以尽量地放慢速度。 6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部位面积,你看要明白建筑面积这个概念有多麻烦,你如果前面几个概念没有学会的话,后面的概念恐怕就不行了。但是有人就是追求这种效果,将本来很简单的事务复杂化,这也算是一种合同技术吧,越复杂就越难以核实,欺诈就这样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也就这样得以横行。 实际使用的是使用面积,办产权证是建筑面积。
其价,就是这个楼盘最便宜的房子的单价; 均价,就是这个楼盘平均的价格。 你买房,按你实际成交的价格计算。
有合同为证,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不用搬走,就算警察来也无用,因为你并没有违法,相反地,是他们违法了,违反了合同法。 如果要解除合同必须双方协商决定进行,除非你原有的合同中有明文规定他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否则,他要你搬家并限期搬走属于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另外:现在很多中介公司将别人托他们转卖的房屋拿出来出租,你的可能就是这种,不用怕的,有合同为证。再检查一下你的合同,看看有没有漏洞,如果合同本身没有问题,就一定要坚持让他们拿违约金出来,否则就不搬走。
如果你有钱,我觉得一次性付款划算。现在每年利率节节高。还款利率也随之增长,当然你也可以申办那种固定利率。现在房价逐年递增,一次性付款应该比较划算。但是你手上的资金如果能够每年增值25%以上,那当然按揭划算。
你的提法很有新意,目前开发商还没有这么做,如果开发商以后为了吸引销售,改变营销模式,也有可能会这么做.这是开发商营销观念的问题.
无产权的房子尽量不去买,日后会很麻烦的。
没关系的.房屋买卖是要房产证的.那合同没用的.如果你的情况是房产证还没下来,但是合同又掉了的话,那你就要去开发商那里补一份合同啦
最好是能再补充条款中详细约定一些相关注意事项: 比如你担心这个房产是不是能买卖,那么可以约定:“如果该房产不能正常过户给乙方(买房),则中介方应该退还所交定金”。必要的话还可以约定如果不能正常过户给乙方,则中介方除退还所交定金外,还需要加倍赔偿等等。 产权证的真伪即使看到原件一般人也是看不出来的。 向你提供一些常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供你参考: 1、入住时间的约定:...... 2、房屋交付与乙方(购买方)前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燃气、供暖等项费用由原来的业主负责结算清楚,(在此需要注意,如果你没有和业主直接减免并且共同签订合同,那么就要中介就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3、约定过户时间(注意:如果中介要求再过户先行给付房款或者首付款,那么就应该约定好在交付首付款之后最迟3个工作日内就应该去过户,否则,逾期一日由中介赔付若干元) 提示:如果中介不让你见业主或者不能和业主一起签订合同的话,那么很可能是在赚取你的差价,如果你确实喜欢这个房子又认可被赚取差价的话,那么就签合同吧。
较大出入: 如果属于政府规定的标准之内的,补偿差额面积的价款; 如果超出政府规定的标准之外的,那么可以申请退房。
期房禁止转让是国家明确规定的。这种交易行为法律是不予以保护的,但是双方签订的合同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首先你必须有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其次,签订这种合同是一个极其繁琐的事情,而且中间的很多奉献是不可预见也规避不了的,只能是把风险系数尽可能降低
贷款未能办理下来,要在合同中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处理方式和责任归属,以确定责任在哪一方。如果责任在开发商,开发商就应当承担责任,退还购房人的定金与预付款。法院会支持购房人的要求。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特别约定一般做不到,因为现在全是霸王合同,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因为这个原因取消购房,从合同上来说,是因为你个人的原因而造成不能购房。像你这种情况,首付是可以退的,但会扣除签订认购书时付的定金(一般为1~3万)和印花税,你可以查一下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上的条款。 这里有个相似的案例:
如果卖方和开发商签的内部合同,您可以交点费用让开发商为您作一手房商业贷款。如果已在房产部门备案,您就只能做抵押贷款了。抵押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利率高,手续繁琐,还款的时间短,压力大。
我也试过买了与沙盘小区不一致的楼花,交楼时本人拒绝收楼,用摄象机拍下沙盘与实景不符之处,与楼盘老板交涉,声明不成功就交给各大媒体暴光,因发展商有有意欺骗消费者的企图.最后发展商怕影响未卖出的楼,答应赔偿我们四万块,让我们退房.
你可能已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受理,找开发商协商估计也难办,自认倒霉吧。
中介费分担一般是双方协商。 有些中介是买方付费,有些是双方分担,有些是业主付费。 期房转让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合同要定的严谨。具体条款要看交易情况等等综合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