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得看单位有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卡,每张卡与职工姓名对应,卡上都有密码。可以打电话,也可以在网上直接查询,但是必须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或者身份证号和密码,才能查询余额。
新政策只针对再出售住房,如果你不打算卖就跟你没关系
1 你若购买一手商品房,出示公积金存折,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填写个人住宅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及公积金借款合同,并由开发商担保(盖印),夫妻双方至公积金审批中心办理即可。 2 每月的公积金不可以拿来还月供的,但可以累积到最后一次性还清剩余的贷款。 如:月缴公积金(单位+个人)X12个月X距退休年数X2=于可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100元 X12个月X30年 X2=72000元。 以上仅供参考,如有不对请原谅。
1 你在购买商品房后,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公积金存折等资料至住房公积金审批中心领取你公积金存折上的住房公积金。 2 你在购买商品房后想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按照你公积金月缴额(单位+个人)X12个月X你离退休年数X2就等于你用公积金可贷款的金额。如:100元X12个月X30年X2=7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 --------------------------------------------------------------------------------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三、第八条修改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相应将第四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的“住房委员会”修改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四、在第九条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将第九条第五项改为第六项。 五、第十条修改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六、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七、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四)出境定居的。”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十、第三十九条作为第四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以上修改,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第五章 监督 第三十一条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第三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只能用于还最后余下的贷款数额.比如你现有贷款余额5万元,你用其他的钱还了后还余2万元,你的公积金余额有2万多,你就可以取2万元用于还贷.一次还不完贷款是不能动用公积金还贷的.
记者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不能提取用作购房的首付款。购房人需要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发票(购房发票)去办理支取。如果你在购房时没有贷款,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的话,在还款期间,每季度就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管你买房时是否贷款,公积金提取的总额都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国管、中直和铁路3个分中心目前的政策有些出入,具体情况可以找各分中心咨询。)
你应该事先和他说清楚你用公积金贷款啊,你们合同里有写你是用公积金贷款么?如果有些的可以算他违约,如果没有的话,就没办法了
国家一些政策制定的没有人性化,很多二手房卖家都有类似顾虑。只要过了户产权就是你的了,卖家的担心也是可以理解。尽量和卖家沟通,实在不行就别买了。
你从哪里听来的? 在北京绝对没有什么退息一说。 你都两套房子了怎么也不能算低收入了吧。
哦,对,现在银行都是见到抵押登记才放款呢,在没有做完抵押登记的时候,他申请的那部分贷款的钱谁的名字也不是,银行根本不会放钱。其实你需要担心的是买方首付那部分钱是谁的名字就成了,呵呵,也不用担心,如果是直接通过银行做的话,银行不会关心这部分首付给谁,见个首付款证明就可以了,所以估计是会在中介公司的帐号里,但如果是通过担保公司做的贷款,这部分首付是冻结的,中介客户在没有办完所有手续前谁也拿不出来的。 不过如果是大公司的话,你不用太担心的,一般按揭的单子都不会有问题的
不成,两种贷款是不能混着用的,必须选择一种,如果用商业贷款写你爱人的名字,可以加上你的名字,做大小两个产权证。但选择公积金就不成了,必须是借款人本人
如果两个人在以后的生活中注定要走在一起,用公积金购房是比较实惠的,下面就是我帮收集的一点信息及其优惠程度。 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贷款比例经济适用房最高可达90%,商品房最高可达80%。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笔贷款额最高可达30万元(公积金中心可根据资金运作情况在2004、2005年内适当放宽贷款上限额)。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 五、还贷年龄。借款人还款年龄执行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2004、2005年内可适当放宽,但男性不能超过70岁,女性不能超过65岁。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含5年)以下年利率为3.6%,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4.77%低1.17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贷款6年以上至30年利率为4.05%,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5.04%低0.99个百分点。假定: 1、5年期的15万元贷款,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6%,商业贷款年利率4.77%,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年利率低1.17个百分点,使用商业贷款到期付息18894元,使用公积金贷款到期付息14133元,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少付息4761元,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减少利息支出25.2%。 2、20年期的20万元贷款,公积金贷款年利率4.05%,商业贷款年利率5.04%,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年利率低0.99个百分点,使用商业贷款到期付息117856元,使用公积金贷款到期只需付息92128元,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少付息25728元,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减少支出21.36%。 七、担保费用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银行贷款担保费用低50%以上(此项费用由社会中介机构收取)。 八、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一)借款申请人持本人和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购买住房合同或买卖契约、首付款证明及其他相关附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书; (二)如实填表、盖章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三)到受委托银行办借款手续和担保手续; (四)根据选择的担保方式不同,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五)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公积金的使用只能异地支取,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至于提取的条件和本地的相差无几。你的情况只能是每年提取一次,然后放在还款的帐号里,每个月进行扣款。没有那种自动转存的情况。
绝对超值!你是现在买的吗?如果是那你可算赶上了,现在多少人买不上房呀,现在西三环的房子价格都在7500-8000左右.
裙房形象地说是商品房的底盘,比标准层的单层面积大,也有的把几栋相邻的单体在底下几层连起来,一般是八层以下,用于对外经营或部分作为小区配套服务设施.只要你留心观察,一般的小区或商住楼外围都有裙房的,也称裙楼. 我画了一个示意图,底下两层用虚线框起来的就称为裙楼.
根据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承租方没有拖欠租金,即使没有使用你也不能转租他人,如果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限,你就可以转租。如果承租方已经付清租金,在有效的时间内你如果转租就属于你违约,必须双倍返还已付租金。
呵呵,实话告诉你,根本没有,尾房也都到了代理公司或中介手里,建议你还是找一个比较大的信誉好的中介公司来为你服务吧 再有房价会跌么?跌了你还在北京买房么?呵呵
我觉得卫岗的房子适合你,一是它升值潜力比龙江的大,二是地铁二号钱竣工后,到你女朋友的学校很方便。也利于你将来工作后转车方便。
新房在之前就要了解 1.房地产商的实力 名誉 都盖过什么楼 2.物业是什么地方的 名誉如何 3.去该小区业主论坛咨询 看房时着重看 1.朝向 楼层 2.地段(交通\商业\医院等等等) 3.房子内部(什么结构\什么材质\有没有死角\已有的装修时不能改变的一些设施是否安排合理 如什么窗户呀 煤气管道呀 地下水呀) 走的时候一定要看看小区内环境(是否会再盖新楼\业主大都是什么层次的\保安看上去是否安全等) 如果是看2手房 最好找正规中介 比较安全和省事 他会告诉你要注意些什么事情 一定要有对方的所有应出视证件的复印件!
不合法。所谓诚意金不过是开发商开工前聚敛资金的借口,问题是现在有些政府部门或装聋作哑或一个鼻孔出气,不到事不得已不会为百姓说话。建议到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一下,或向当地新闻机构暴光。 作为预定,如收费也决不会达到这么高。
想到给医院做疗养院,偶是不住的了。 找房子呢就找个有小区的,相对来说会比较安全些。最好是能和同事一起合租会比较好点,最少大家都认识一点。不过虽说社会比较乱,但是好人还是很多的,不能把所有的人都想成是坏人。看房子不要一个人去看,最好找个人帮忙一起去看。偶在珠海一直是租房子的,也住过不少地方,不过都是老香洲(本人认为老香洲比较安全些,虽然房子很多都很旧了),房东们都不是坏人,呵呵。 祝楼主早日找到可心的房子!
“诚意金”买断委托有陷阱 可供房源少,中介企业多,这是目前房地产中介业务的困境。近来就有不少小中介相继使用“抢付诚意金”的方式以取得小业主的“独家委托”,增加业务量。 所谓的“抢付诚意金”分为两种。有的小中介打出“快速成交”的旗号,凡是上家挂牌委托,小中介就付1万元至2万元诚意金,并承诺两个月内成交,否则上家可不予退还诚意金。还有的在接到上家委托后,短期内迅速告知上家已有一些诚意客户,并代为付出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意向金。两种操作方式让买卖双方感觉到这些公司房源多、客户资源广,而且对成交把握十足,于是相当一部分人自然而然地选择这类公司进行交易。 “抢付诚意金”,其实质是小中介欲取得“独家委托”所采取的一种竞争手段。上家收到中介诚意金后不可多家挂牌委托,只能由过去的一般委托转变为独家委托。一旦上家收取了中介意向金,其他中介公司就不能参与交易,即便大中介公司有下家客源也对其奈何不得。小中介即使在短期内找不到下家,也不怕业务丢掉。有的选择与其他中介公司合作,佣金对半,这意味着小中介自己找不到下家也能获利。 部分大公司则表示,这种操作方式风险性高,不利于二手房公平交易。大公司视独家委托为双方的信任委托,在交易前,大公司会将不同委托方式的利弊明示,让上家自由选择。 小中介“抢付诚意金”,会损害上下家利益。通常,小中介为急于快速推销产品,会过于夸大产品的优势,对房屋所存在的一些隐患因素往往对下家隐瞒;还往往利用上家对市场行情不熟,通过“诚意金”方式引诱客户,压低委托价格,然后自行收购从中赚取差价。 定金改为“诚意金” 现象: 房地产中介公司要求买方支付“诚意金”,并说明“诚意金”并非定金。如果买方提出不买,中介就会没收“诚意金”。 案例: 去年11月8日,市民林女士与某房产中介签订经纪合同。双方约定:林女士支付“诚意金”一万元,作为中介与卖方谈判及进行价格条件确认的凭据。第三天,由于个人原因林女士决定不买了,当她想要回“诚意金”时,中介出示卖方的确认,拒绝返还“诚意金”。 律师支招: 表面看来买方付出的不是定金,产生纠纷也不会有损失。但实际上“诚意金”具备定金性质。购房者应详细了解“诚意金”的处理方式,并留底所签订的协议。 购房注意:视点:购房诚意金到底是在表达谁的“诚意”? 栏 目 : 智囊团 关 键 词 : 诚意金 时 间 : Fri, 26 May 2006 03:26:33 发 自 : jxzj <jxzj> 视点:购房诚意金到底是在表达谁的“诚意”? 今年“五一”期间,广州的楼市出现一种怪现象:一些楼盘的售楼部只收诚意 金派发一个或多个排队号码,却并不开盘销售,也没有具 体的销售价目表。这种吊购房者胃口的做法,将诚意金这个本来不起眼的事 物,推向了公众关注的前台。 而所谓诚意金,原本是表达购房者买房诚意的一种手段,由购房者交给销售 商,一般在几千元到数万元之间。如果事后不想认购,诚意 金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一旦认购,诚意金即转为定金,随后进行购房签 约。 走马当前楼市,人们的一个切身感受是,相当部分楼盘在开盘前收取诚意金, 在当前楼价高涨的情形下,诚意金不但无法扮演诚意的角 色,而且成为开发商用来操纵市场的工具。 一方面,诚意金无法或不能实现购房者的诚意。一路上涨的楼价,正在强化购 房者买涨不买跌的心态,并催生楼市的跟风效应。跟“诚 意”相比,真正的购房者在交付诚意金时的心情更多的是:对楼市走势的迷 茫,不交怕买不着合适房子的慌张,交了怕房子涨价的无奈 。记者还发现,有些人怕买不到房子,一下子交了10多份诚意金。但是即使交 付了诚意金,这些准购房者仍然无法把握买与不买的命运 。一般说来,开发商收取诚意金之后,会与交付者签诚意金协议,或者出具诚 意排号声明,甚至有些开发商只打一张白条给交付者。交 付者能得到的只是一些虚拟的优惠说明,但到底房价多少、有多少套房子可选 则要等到开盘。 法律界人士指出,开发商收取的诚意金,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关的条 文,不具备有实质的约定和担保作用。更何况大多数商家都 把“保留对诚意金的最终解释权”写在相关约定中,购房者处于被动、从属状 态。 视点:购房诚意金到底是在表达谁的“诚意 ,诚意金更是无法换取开发商的诚意。 自去年以来,全国各地明令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 进行销售或以内部认购、内部登记、内部认筹等形式变相 销售商品房。 这一规定使楼盘以前的派筹期、储客期被迫“消失”了,商家无法测试市场底 线了,楼价也不好操纵了。但主管部门这一调控楼市的举 措,还是被开发商巧妙地绕开和“化解”了,于是出现了“惜售期”、“捂盘 期”:领证前不让卖,领证后让卖我偏不卖。 一些专家分析认为,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收取诚意金不开盘,其实是开发商 在内部认购等行为遭遇政策碰壁后,出现的一种新的操作 市场行为。如果说以前的内部认购可能给购房者带来个人资金风险,那么诚意 金的大量收取则可能给整个楼市带来虚高的风险。 黄金周期间,许多楼盘收取的诚意金份数已经远远超过了开发房屋的套数,新 的供不应求的局面正在被“炮制”出来。这其中并不乏投 机者、炒房者,他们甚至雇人排队交付大量诚意金造势。 而真正对市场行情心知肚明的开发商,却远远地躲在幕后,像姜太公一样悠然 观察。他们可以根据诚意金交纳的多寡,“看碟下菜”使 得利润最大化,另外还可以凭借信息的不对称,依靠拖长距离开盘的时间来营 造楼盘的虚假繁荣。由此看来,诚意金的确表达了开发商 控制市场的“诚意”。 房屋是特殊的耐用消费品,房价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各 地主管部门在加强对房屋销售、空置信息公布的同时,还 要对各式各样的捂盘、惜售行为采取有力措施,让楼市走向清晰、明朗。
北京的小区太多了:以下是十月份以后入住(2006.8月登出的)未刊登的和已入住的不在内。 龙冠润景、丰侨公寓、国瑞城、嘉林海德大道、第七街区、样品、工体3号、京城雅居、山的理想、贵仁居、大溪地、状元城、奈伦熙府、彩虹街区、时代国际、山水文园、A—Z TOWN、富力又一城、新保利大厦、悦景轩、西钓鱼台嘉园、百旺新城、北苑近邻、国兴观湖、花涧溪、壹线国际、花园公寓、银海兴涛、56号公寓、富力爱丁堡、大?D楼、世界观、世界名园、班加罗尔中心、嘉美风尚中心、融城、工体3号、长河湾、莱镇香格里、千湖庭院、鲁艺上河村、潼关小区、燕尚园、信和嘉园、永丰家园、傲城尊府、朝阳旺角、怡海花园、梧桐道、碧海方舟、本案、枫南世家、威尔夏大道、水木天成、格拉斯小镇、兰德华庭、华纺易城、新永外文化、逸翠园、富锦家园良工佳苑、美然绿色家园、融科橄榄城、翠园、华美橡树岭、公园2008、金都杭城、沿海赛洛城、华发颐园、苹果派、九号公寓、凤凰城、世茂奥临花园、主语城、水郡长安、卓景万代、海赋国际、福胜家园、巴克寓所、富锦嘉园、CBD传奇、皇城国际、第五广场、华业.玫瑰东方、旺角铭座、天鹅湾、A—Z.Town、诺亚新洲、北京香颂、富贵园、西马金润、翠园、锦鸿阁、上层上东、香花畦、金润观景阁 、欣桥家园、景熙国际、远洋自然、莫奈花园、富锦家园、中景理想家、金汉绿港、优筑、亚运新新家、金隅润景阁左邻右舍、华富丽苑、万科东第、瑞都国际、天恒嘉丽家园、桐城国际、融泽府、金城尚品、亿城天筑、新龙城、观山亲庭、滨水雅园、曦景长安、大城小镇、梧杖爱、白领居易博客园、复地天赋、中海城中天国际公寓、玉泉小区、丽水莲花、主场、合生国际花园、财富东方、中天国际公寓、新成阳光、颐慧佳园、数码国际公寓、傲城国际公寓、阳光上东、领秀新硅谷、朝廷公寓、幸福村、风景Clud 、天鸿美域、和风四季、环湖小镇、观缘、辉煌国际广场、华联丽景珊瑚湾、HOA中心、第七街区、加洲水郡、中央公馆、时代紫芳、流星花园、华人一品、左安雅邻、圣淘沙、熙湖、苹果蒙太奇公寓、悦景轩、北京太阳城、明天第一城、东方太阳城 、亿城天筑、上地MOMA、缘溪堂、都城、心屿、北奥林城、鼎立水岸家园、阿曼寓所、新华联丽港、万科紫台、东瑞丽景、海华堂、新天地、北京北、北岸布鲁斯、万年花城世纪星城、观湖大道、润枫水尚、沸城、瑞信国际、远洋山水、芭桑诺瓦、柏林爱乐、华美橡树岭、考拉社区、矩阵、清河新城、东湖湾 、橡树湾、园墅、华尔街观典、西城晶华、保利蔷薇、合生橄榄季、优唐U—TOWN、US联邦公寓、万瑞国际公寓、天作国际中心、波菲特行政公寓、海华堂、金唐国际、一品亦庄、东亚奥北中心、泛海国际、东岸、上元.君庭、立方庭、富林中心、裘马都、珠江峰景、福街丽坊、北京染料厂地块、苏家坨地块、石门营地块、衙门口地块、富丽湾、和园居、金水利苑、金苑小区、菊源里、丽景国际、庐狮山庄、赢家、北京新天地、中海天地、博客雅居、大西洋新城、东亚奥北中心、富力西三旗、首开幸福广场、桃花岛、天秀、澄秀、万科四季花城、珠江御景、文津国际公寓、TIMES、A派公寓、u_center、世界城、博泰国际(以上还不包括五环以外的、经装修的、经济适用房的信息) 所以,你说的那得越详细的要求,只能另外探讨了。
第一个问题:对与在国内有工程的老外,他们租房子多要求室内设施要完备,诸如引水机之类的也要有,很注重细节,房价嘛,你看行情就行了. 第二个问题:你再购置房屋要考虑的因素就比较多了,能购置两套以上的房子,想来楼主也是比较富足的人,那么就要考虑地理位置了,这里指大环境,最好要注意风水,凡购房者都比较讲究这个。 仅供参考
请你多注意《华商报》,该报纸每周都有楼盘出售介绍。无论东西.南北郊区的房屋开发商,均有出售新房的信息。而且,每周还有参观新楼的“直通车”,开车时间.地点.参观路线,都有详细说明!关于想买二手房,我认为不妥:1.对二手房的详情不解;2.购房手续是否齐全?3.过户手续麻烦;4.染扯不完的缮后事;所以,最好还是直接购房。1.自己任意挑选称心房屋和楼层;2.装修可按心中所想设计;3.花费心中有数;这只是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祝你好运!祝你心想事超!祝你早日搬进新房!处顺度日!
选择住宅的方法 据研究证明,华夏民族很重视居所,若是经济能力许可,必定购买房屋物业,认为这样才能安居乐业,才可生根立命,否则便会有飘泊无依的失落感。因此,人们不论身处何地,均以置业安居作为首要目标,既然用了这们多心血去买住宅,当然希望自已的物业可以住得舒适。 住宅风水的蘅量 住址风水的优良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蘅量 周围的环境 需要呈马蹄形的隐蔽地形。以马蹄形的山丘为靠背,前面能的临水的开阔地形,最吉祥的地点---风水穴,位于山脊当中主山峰的山脚下。 水 吉祥的本身必须是干燥的,但距吉祥地点不远前方应该有水。 方位 具有以上条件的地方还应该面向吉祥的方向。一般来说是指向阳的方向,最好朝南。 很多人希望挑一所风水好的房子来居住,但却不知应该如何选择?现在便把选择好房屋的简易方法告诉读者,可代大家作为买楼时的参考。 旺宅选址8大要决+ 南方有空地,宜室又宜家 住宅南方有空地,对于家居住宅来说是件非常有利的事情,不论只是一块单纯的空地或已经开辟作庭园,对居住在其中的人都会有良好的影响。如果南方面对的是一个公园,又可得到更好的休憩和娱乐空间。 城市山林,净化空气 在目前高度城市化的情形下,人们拥有的绿地越来越少,城乡的距离越来越近,几年前的绿色田野已经逐渐被现代化的建筑所取代。想要拥有真正的城市山林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在选房的时候需要更多加留意。 选楼最好选正向 小区因设计和地势的需要,往往有一部分的楼是正向的,而有一部分的楼可能会偏离正向15—20度。如果您提前准备。且有很大的选择空间,那一定要选择正向楼。何谓正向楼呢?就是正南正北,正东正西、正西北东南、正东北西南。看上去是4个方向。实际上是8个方向。 (4)客厅建在房屋正中央最宜居家 客厅是家人生活的主要区域,也是家庭展示给外界的一个窗口,可以说客厅是一个家庭的核心空间,就如同人的心脏一样重要。因此将客厅建在同样是居室心脏的正中位置再合适不过了。 楼前宽阔最相宜 楼前有空场、园林是居住的最佳环境。楼前有空地和休闲场所。人们自然会踱出室外,或散步,玩耍、或锻炼、休憩,尽情呼吸自然空气。专家建议,每天至少要进行30分钟步行锻炼,才能保证身体健康。 地势宜平 选择房屋时尽量挑先地势平坦的地方,如果位于斜坡的地方会使居住者产生安全上的顾虑。从科学角度考虑,地势平坦的房屋较为平稳。若出于环境考虑而将房屋建于斜坡之上,那么在先购时便要特别小心观察周围环境,如果房屋的大门正对一条甚为斜的山坡,那便不宜先作居所。 住宅背后靠山最相宜 住宅背后靠山,象征着家庭和事业有背有靠。有利于居者的事业发展的财运。 住宅周围绿化利于身心健康 绿色代表生机和希望,绿色植物更有净化空气的作用,因此在住宅周围有丰富的绿化十分有益居者的身心健康。 家庭购房30禁忌 风大不宜 各位在购楼时,应该在房屋的周围巡视一下,看看附近的环境有否有缺陷。首先应该注意风势,倘若发觉房屋附近风大,且十分急劲,那便不宜先购了。 风水学最重视“藏风聚气”。但倘若风势过缓,空气不大流通,那亦绝非住宅所宜。最理想的居所环境,当是有柔和的风徐徐吹来,清风送爽,这才符合居信之道。 白墙蓝瓦,居家不利 庭园式的建筑或有瓦的屋顶切忌用白墙蓝瓦,因为此类色调大多用于灵堂、阴宅、纪念堂等处,不适合一般住宅使用。 长廊穿屋,隔断居室气场 除了公园或大型庭园式的饭店,休闲游乐区,一般住宅尽量避免设置长廊围绕。 半边路冲较不吉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常常有道路进行拓宽,因此,有些建筑物可能会造成半边路冲的情形。当然以被路直冲的这半边较为不利,居住在内的住户最好不要背对玻璃窗坐卧。 面对地下室停车场入口 地下室停车场住住比较阴暗,没有阳光的照射,是俗语所说的阴气较重。若一楼住宅或商店的大门正对一地室入口,是不太适宜。 门前S形路需视情况而论 能常而言,住宅门前如有S形路横向而来,可视具体情况而论,对着外弓路者较为有利,反之,对着内弯路则较为不宜。 窄巷开门,难有发展 能常窄巷是指能道只有3~5米宽度,进出很不方便,这样密集的居住环境令人的身心颇受压抑,长期居住,各方面都难有发展。 住宅不宜先在闹市区 大都市中的闹市区原本就不适合居家,源于闹市区大多处于交通紊乱之处,时时刻刻都有汽车尾气的污染和各种噪声的影响,不适合一般人作为居家之所,久住会对人身心产生不利的影响。 瘦长之屋,三角形、屋形如船的楼不宜选 有的房屋会受限于建地地理特点的影响,建成为形状瘦长的住宅,此房屋不够美观,而且会有一些安全上的隐患,并不适合普通人家居住生活。 人字形楼也算是三角形楼宇。在五行中,把三角形的楼宇归于“火”的范围里。火形(即三角形)三边均是锐角。 通常在“Y”字形路最容易形成这样的屋子,不适于住家,用作特殊行业或商用尚可。 独立家屋、一楼独高不宜选 先房时应详细观察一下四周的环境,如果家宅是周围都无依无靠的独立家屋,则楼屋越高,孤立的情形越严重。久住其中,难免会有孤立无援的心理感受。 一排或一片楼中,一楼独高,其他楼都低,并不适合。例如:低层或小高层楼的中间有一个高层塔楼,或一片平房和两层楼中间突冒出一个小高层来,还有,如果您看上一组楼盘首尾相连,龙头部位一楼突起,也算一楼独高。 大门低矮,败运之宅 屋小门大固然不利,但如果每日进出的大门甚为低矮,也很是不利。大门的高矮应以普通成人的身高为衡量标准,如果低于这个标准,使来者必须弯腰低头才能进入,其中的不便自不必说了。 滨海屋宇安全为首 滨海而居,不论从景观之,或是利于健康的自然环境方面而言,都是极佳的居住之地。但是购置前需考察一下周围的地势和安全问题,以免海潮涨落对住宅产生影响。 圆形之屋不宜住家 天圆地方,圆形为动,方形为静,住家宜静不宜动。所以圆形之屋多用于商业办公空间,而不太适合住家。 高墙当户,气势受阻 如果一开门就见到有堵墙横在屋前,不但视线会受到阻碍,空气很难顺利流通,而且住宅的气势都会受到阻碍。门前若有快速车道横过也很不利,出门时总要担心安全问题。 下坡地段,气住低处流 处于下坡地段的住宅也较为不利。气就像水一样,会往最低的地方流去。如果一定要选择这种地势附近的屋子,可在下雨天观察,看雨水最后汇集处的屋宇就是可以考虑的居所。 反光冲射不宜 现代建筑中玻璃幕墙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虽然很是美观,但却产生了一种新型的光污染。如果采用的是反光玻璃,影响就更为严重,位于家宅的东西两方尤烈。长期受到光污染的危害会使人心情烦躁,情绪低落。 透明之屋不适合住家 全透明的玻璃幕墙建筑只适合做无私秘性顾虑的办公或商用空间。用来做住家,完全无任何隐私性可言,可令居住者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更有患上神经衰弱的危险。 全石材之屋需防氡气之害 现代化的豪华宅第喜欢采用各色花岗石作为建材以彰显气派。但根据科学研究,花岗石会释放致癌的射线----氡气,对人体有害,务必小心。 “7”字拐弯形楼不宜选 楼宇建成“7”字模样,一头楼翼长,一头楼翼短,拐个直角弯,不宜首选取。户型是“7”字形的也不宜选择。 楼处尽头最不宜 住宅建在道路的尽头,直冲迎面而来的道路,不宜选。自已的大门当然也不要被路直冲,门与路的位置稍稍错开为宜。 楼中穿洞,上方不宜 许多楼盘喜欢在楼体中间开上一个高高的门洞,这种形式未尝不可,只是在门洞上方的楼层不宜居住,但基作为商业用途却可收到很好的效果。 楼台亭阁,飞檐斗拱不宜冲向家宅 一般开发商喜欢在小区内营造一些仿古建筑,如亭台楼阁等,尤其是南方式的建筑,飞檐会翘得很高很尖,只要不是向家宅刺来,一般可选。如果您选的楼层很高,而园中的建筑低矮倒也无妨。 楼顶不宜有尖塔 楼盘对面的楼顶上不宜设有大型尖塔,有时出于通讯的需要或美观的要求,会在一些楼顶上架设尖塔,但只要距离不是很近(200米以内),一般关系不大;如果又高又近,正好在自已住宅的窗外,还是避开为宜。 楼距不宜太近 合理的楼与楼之间距离是1:5。如果达不到也不要紧,只要感觉楼与楼之间的距离不是太近即可。北方的日照比南方差,所以北方楼距要远些,南方的楼距可以相对近些。家庭的采光多少与时间长短都决于所处位置的纬度。南方地界不需要太多的日照,应有计划地回避一些,而北方地区则需要更多地迎合阳光。 阳光不足不宜 阳宅风水最讲究阳光、空气,所以选择房屋居住,不但要空气清爽,而且还要阳光充足。若是阳光不充足的房屋,往往会阴暗潮湿令人心情压抑烦闷。 中心受污不宜 这是指厕所不宜位于房屋的中心部位,否则这便有如向人的心脏堆积废物之感。倘若厕所并不是位于房屋中心,而是位于房屋后半部的中心,刚好与大门成一直线,那也不宜选作居所。 街道反弓不宜 所谓街道反弓,是指房屋前面的街道弯曲,而弯角直冲大门,这样的房子不宜选取。 衙前庙后不宜 这是指官府衙门的前面,以及寺院道观的后面,这些地方都不宜居住。原因是杀气重,往在它的对面,便会首当其冲承受杀气;寺庙是阴气凝聚之处,住得太近并不适宜。 大门围墙一高一低不利 大门的围墙最不宜一高一低或一大一小,看起来不甚美观,且房屋形状不规整也不符合“四平八稳”的传统观念。 卧室房门不宜对大门 有的户型结构不甚合理,将卧室门安排在正对大门的位置,这样的情况便主人很难保有隐私性,卧室是需要安静的空间,直冲大门户型会影响居者的正常睡眠和休息。 房屋形状与居家生活 房屋的形状也是属于住宅的先天因素,这些因素影响着住宅的通风、采光、纳气、排污等,进而对住宅主人的生活事业、学习以及健康等产生影响。因此购买房子时,在考察了外围环境后,接下来的就是要看它的心屋形状。考察一套住宅是否得当,要使人在知觉、视觉、嗅觉等各项感官以及心理感觉上都能有一个良好的体验。通俗地说,合理的住宅就是要清爽宜人,居住其间会有如沐春风的感觉。 首先,在选择房形上应以方方正正为最佳,方正的房子实用率最高,摆放家具也比较方便,并且容易满足通风采光等要求,居住其间会思路清晰,心情舒畅、家庭和睦。 其次,房子与居住者能否直辖市相融也十分重要。有些房子会予人如沐春风的感觉,而有些房子却会令人心情压抑,这是由房形与个人不能和谐地融合所导致的。因此,建议在购房时,不妨在室内静静呆上10分钟左右,感觉一下心情如何,再来进行决定。 异型房屋的各种影响 有些房屋因为受土地条件等限制,会出现“缺角”的情形,或是不方正格局。“缺角”的异形房屋容易造成一些对居住者不好的影响,宜尽早处理以免产生不利的局面。 如果缺良方,居住在内的人会因为缺少方位气场的影响而产生一些不利于家庭子女的情况。 如果缺坤方,可能会因为气流不畅,导致呼吸系统的疾病或是产生食欲不振的状况,长期如此也会损害胃肠系统。 如果缺巽方,会使屋内的阴气较重,不利于家中女性的身体健康。 如果缺乾方,则容易影响到肾脏、膀胱等泌尿系统,并影响到女性的子宫或下腹部健康。 凹型心屋 如果缺坎方,居住在内的人口角是非特别多,家人容易生病 如果缺离方,居住在内的人容易患眼疾,心血官等疾病。 如果缺兑方,居住在内的人会经常受到盗劫的危害。 如果缺震方,居住在内的人不能聚财,家中长子易生意外。 异型房屋 震,兑方均缺,居住在内的人财运特别差,经济拮据,家中长男及长女运势不吉,易受损伤。 四个角均缺,这是最不吉利的住宅,住者百事不顺,永不能发。 三角形楼宇,居住在内的人易患风湿病且经常有破财的危害。 正方形楼宇,属最吉楼宇,四平八稳。居住者平安健康,财库稳健。 户型选择8不宜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日益发展,各种户型可谓层出不穷,但究竟什么样的户型才是真正适合人们居住的理想之居呢?其实,有些户型确实不是人们所能决定的,可以通过设计师的努力尽量避免户型不合理给居住者带来的种种不利影响, 但有些户型确实不应成为购房者的首选。 锯齿形、多边形的户型难以掌握 户型的一边呈锯齿状,有进有出,很不规则或不很规则;或是呈多边之形的房子在装修设计时都不易改造,难以掌握,如果有条件选择其他户型,这一种可以放在第二选择。 曲折式的户型、走廊形的户型不宜选 户型不宜像迷宫一样曲折。家是平常起居之地,不是酒巴或商业空间,不要搞得厅形怪状。另外,户型完全是个大通道,宽不宽,长却很长,也不宜。 菜刀形的户型不首选 户型看上去就像一把菜刀。如果设计师是出于无奈便可以理解;如果是为了翻新花样,最好避开这种形式。 尖形的户型不首选 是指户型的一角像被齐齐地切去一样,呈现出来一个尖形,不适合首选。 如枪形的户型不宜选 有的户型怎么看怎么像一把手枪或冲锋枪,不适合挑选。 拐把式的户型不宜选 这种户型与手枪形很相似,呈现一个“7”字,形同拐把。 三角形的户型大不宜 如果是纯粹的三角形的最好干脆不选。若经过装修的改造和处理倒也放在备选之列。 飞翼的户型不首选 也许户型本身问题并不大,但位置处在楼盘的两面三刀个飞出的翼楼上,应该首选在正座上的户型。 那么,什么样的户型值得提倡呢?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大概可以说是既艺术化又比较规则的,间隔尺寸比较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能够科学地整合建筑空间,方便人们的起居的为最佳。
重要的是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登记备案,如果已经办理就生效了,合同上面有关于产权证办理的时限。不过一般即使开发商满足了办理产权证的条件,手续齐全,有的地方也需要1~2年才能够拿到产权证,当然要督促开发商及时报送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否则可以到消协投诉。
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后,原来个人的福利房单位按原价收回,符合不符合国家的房改政策? 在这个问题中存在一个问题,原来个人的福利房有个人房产证吗? 不是地产证,如果有则不可按照原价收回,还有如果原来个人的福利房单位有文件或者你有证明的话则也不可以以原价收回,必须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收回! 因为,合同已经成立,也就是原来个人的福利房的购房合同成立,房子已经属于你个人所有。 另外新建的房子还该不该套用97年的房改政策,如科级享受90平方米,处级享受120平方米.超出的部分再按2.5的房价加收购房款? 综上,房子99的概率不可以按照原价收回! 如科级享受90平方米,处级享受120平方米.超出的部分再按2.5的房价加收购房款? 这是单位的政策,完全可以! 手续办好,要有证据啊,就是证明材料啊
3500以内在开发区买不到新房 现在最便宜的就是东城天下,3680起价(乾豪开发)地址还是在双D港那块,实在是太偏僻了,稍微好一点的要5000左右 位于海边和闹市区的房价基本是在6000以上 按照这个类推 你应该知道二手房的价格了
我晕,房价还没听过什么时候会跌,只会越来越高,价钱合适就赶紧出手吧,别指望能价钱能跌!
金马路 五彩成段这的新楼7800/平米 楼没盖就卖光了
两个人都要去,应该把这件事弄清楚,要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才行。
商业房的交易费用根据各个地方的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具体你问一下你们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我们这交易手续费为房屋成交金额的1.5%(双方各半,即买卖方各0.75%) 转移登记费为每240元/件 由买方交纳
在京承高速和四环汽配城的相交处向西北有好多"城中村",也有已建好的库房.你去问问.这地方挺好,将来走京承高速也方便.
看不同的城市。 一般来说是不大可能了。 因为物价上涨和收入水平(平均水平)是处于上升期的,所以房价不大可能大幅度回落。 但是如果是购买的住宅项目品质有问题的话,那么价格下跌就不受上述限制
首先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他老婆不出面签字的话必须要有他老婆的授权一般银行认可的是公正授权要不然出了问题你最坏的打算就是房产让人收回应为合同无效 同时他贷款办理的方式欠佳对你的风险太大 正常的操作是买卖双方找担保公司提供居间担保由担保公司垫付8万并办理按揭手续 这样你的风险是最底的我给你一邮件有问题可以找我闫先生
应该是河东的曾兴窑一代最便宜吧,新房也就2800/1平米,去看看吧,还有我劝你要买就赶紧买,房价随时都会长的,2010年以前绝对不会降。希望你早日买到满意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