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卫星城"又称"华明镇"(都是新房源) 地域:隶于滨海新区(在空港物流对面,距离河东区比较近) 价位:目前还没有开盘及对外销售
如果你家房子的西南方向没有很高的建筑物遮挡物,或是有足够的楼间距,那么采光就肯定没问题!
你是拿不到贷款的 因为该房屋还没有房产证 即不具备贷款抵押资格银行是不会给你做贷款的 同时因该房屋还没有产权 所以你去房管局也是过不了户的 (应为就算下产权也是下得你朋友的名字) 如果你真想买此房 你可以问你朋友现在还可以去开发商那里改底档吗 如果可以改那你把商品房合同改成你的名字在让开发商帮你作贷款 如果不可以改抵挡 那你就只能想办法凑房款了 之后一定要和你朋友去公证处作房屋买卖的公正手续
你不应把防护网安装在外面,应安装在屋内.这样物业就不反对了.同意 玉儿宝贝猪所说的观点
可以贷款,但是即使前一套房子是用你爱人名字贷款,那么对于银行来说,依然是属于你们家庭的第二次贷款(俗称“二贷”),银行对于二贷家庭,一般来说是要求首付款比例提高到50%,执行上限贷款利率,有些银行则干脆拒绝贷款
在这期间,现在父亲与继母打算离婚,请问房子怎么分?是否我也可以分到?还有就是他们现在的存款怎么分? 房子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得份额。你没有权利分到份额,因为是夫妻离婚,跟你没关系。如果你与父母共同生活并且你的财产也与他们的放到了一起,那么你有权利把你自己的财产要出来,不能让他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他们的存款:有证据证明是你父亲婚前存款的,归你父亲,否则双方平均分割,同时要照顾没有劳动能力的人。
一般不需要,最简单的就是你向相关部门打电话,如有线电视交费处查讯都回告诉你现在的交费情况的,或直接到物业查询。
华宇集团的房子.因品质较好、目前还没有发现投诉的(报纸、电视)。 楼盘有: 金沙港弯(石门大桥南桥头、交通方便.还有江景看)。 林泉雅舍(杨公桥附近)。 华宇不久还要在上中渡口原药厂地修江景房。
你可以找一下好的中介公司,作一下登记让他们给你带客户,但是你必须找知名的公司,以免受骗
雨花台附近新房小户型价格要6000左右了,比如亚东国际公寓。如果是用作出租的话,实在不划算。因为那里流动人口少,房屋租金不可能高到什么地方去。还不如在河西投资呢,开发商卖的门面房面积都偏大,超100的,每平米那个地段约10000左右,小的基本没有愿意转让的。
一般来说是可以入户口的,具体的来说是睇你的发展商了,因为每一个的发展到不相同的,买新房前就要问好能不能入户。无分单不单亲家庭的,孩子的户口也要睇你的发展商本身能不能入户。
黑白交叉着贴,但前提是两种瓷砖一样的尺寸,不要贴成一行黑色一行白色,那样就难看了。
现在在开发区工作不带表一直在开发区啊。现在公司一般都有班车的,我觉得最好还是市里了。当然市里太贵了现在,那就只好在外环附近了,看好发展的潜力。
你们姐弟有什么特长没 或者说性格怎么样,可以的话,住我们家一段时间
就上述情况而言,由于你是通过按揭购房的。 我觉得买转按揭的房子买方会存在着一些隐性风险。主要在于过户的方式,其一如果是直接更名的方式(即你关于房屋的剩下按揭由买方原本不动接过来,然后把首付款及差价还给你),这是最便捷的,只是这样办手续非常麻烦,需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交易所或产权登记中心)、银行、卖方、买方,有时还需要开发商几方相互配合操作才有办法,只是要同时召集这几方来办难度很大。所以就有以下方式: 由买方先帮你先把银行余款还上,等房屋解押后,再来办过户与按揭手续,这对于你来说是最安全的一种方式,但是这样的话买方的风险会比较大,因为存在着等房屋解押后,他怕你反悔,不想卖房,这样买方的解押款追回的程序非常麻烦(经常弄到法院去),有的房东甚至一解押,边打官司一边把房子都卖了,到时候根本追不回钱的都有。 所以采用此种方式,买方经常不喜欢自己去垫钱,而去找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由他们作为中间人提供资金,来进行操作,这样比较安全,交易不成卖方钱也拿不走。只是这样要付担保公司一定的担保金额(担保金的利息) 最后一种就是你自己有余钱,可以先解押,然后同时与你签定合同,等解押后再过户并办理按揭,以及违约责任等。这样等你的产权证办出来后过户,不过也存在着你解押后,买方又反悔等,或没有及时过户,一直拖等占用你的资金周转时间,那要在合同中写清楚就可尽量预防及避免。从你而言,你可以提高定金的数额,让买方不容易反悔,且如果你解押完他不买,那要赔偿双倍定金。 (2)对于费用的问题,一般是要交营业税(5.55%,两年内全额计征),印花税0.05%以及交易手续费(几百) 另外如果买方要按揭一般是需要通过中介进行办理的,因为目前很多银行不受理个人上门申请的按揭,而是通过中介来进行操作.主要是为了避免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当然请中介代办是要付一定的中介费的)
1.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交易转移以登记为准,目前来说房屋仍归你所有. 2.对方已付款,如不能合法取得产权证,存在很大风险. 3.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方也拿不出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证据. 4.合同既然无效,证明你们的行为也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不会因为你们已有的行为(合同已签订一个月、从原房产处搬出)判定原协议有效,这岂不是自相矛盾. 5.这种案子法院一般会让你们调解,我建议你最好找个中人先协商,未果可根据上述2、3条意见,让他起诉,我认为他没有胜算。 6.我对你要回你的房子充满信心,我不明白是律师糊涂,还是法官会糊涂.
这个不能做为违约延期交房的理由: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注意几点: 要认真和善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所谓认真行使,就是在开发商不能提供相关文件又通知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坚决拒绝接收,不要稀里糊涂收了房子。所谓善于行使,是指要对发现的问题做一下分析,看出现的问题是否能够构成拒绝验收的理由,比如墙面、地面装修有问题,卫生洁具不符合原定标准等,虽然也属于问题,但一般不会构成拒绝验收的依据。对这样的问题,不妨在开发商提出赔偿方案或改进措施后,先办理入住手续,再敦促开发商落实,以免耽误自己使用房子。 交接过程中,要完善交接程序。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果发现问题,一定要书面记录下来。如果决定拒绝接收,则要书面说明拒绝接收的理由。如果接收但有问题需要解决,则应要求开发商将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文字,以备今后协商不成时,有据可查。 上述所有的书面内容,原则上都应该是一式两份,双方要签字或盖章,避免开发商内部发生人事变动后,接任者拒绝承认前任的承诺。
澳洲康都尾房了,7千多呀,是不错精装修
有宽带呀。。。这样的房子最好在云谷小区、东美小区一带找(这么地方均安装社区LAN宽带的)!!!价格也会与你的出价相近。。。 祝你好运!!!
汇嘉园 你可以考虑下啊! 位置在市里 价格是市郊的~! 有很多房子转让的 这个要看你自己了
房屋质量问题应该根据<商品房买卖契约>的约定,找开发商. 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内容,找物管.
建筑面积与实用面积之间没有可以换算的关系,根据高层、多层、框架结构、砖混结构以及户型等诸多因素,一般多层的实用面积比例高一些,高层少一些。如果是毛坯房,交房时开发商会给你一一检验水、电是否接通,通讯自己开通,主要看看房间有无裂缝、门窗是否严密、有无渗水痕迹。物业的收费标准一般物业公司会公示并得到物价部门批准,维修基金有的城市比如厦门市有开发商缴纳,北京示房价的2%有业主缴纳,契税根据是否属于高档公寓、别墅还是普通住宅,其税率是不一样的,要问售楼人员,一般是2~3%。
1、如果按揭办理不下来,开发商不会给你钥匙,你也没有权力入住;2、不会发生这种情况;3、入住后才开始缴纳这些费用。
问题是如果明年2月才能办入住手续,而本人准备装修到3月中旬进去住, 到时候,暖气都停了,我这一个月还要交吗?
是惠州哪里的楼? 这个问题有点专业,虽然我是学法律的,也不敢贸然解答,你再去法律板块发一个吧,那里有不少专家。 不要心急,总会有解决的办法的。
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更名只能等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办理产权过户了
建设部在1998年5月12日颁布、9月1日实施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房(1998)102号]中,明确规定了房屋各个部位的保修期,主要包括: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二、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管道堵塞2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卫生洁具1年; 9、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10、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此后,建设部在2000年6月30日起施行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又将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进行了调整,加大了质量保修的管理力度,其中主要包括: 1、将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延长至5年; 2、供热与供冷系统的保修期,延长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的保修期,延长为2年; 4、装修工程的保修期,由1年延长为2年。
从各地物业管理的规定来说,从交房之日起你的房屋就在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就应当缴纳物业管理费用,而不论入住与否。 但是,一般来说,开发商与物管企业都考虑到交房后业主会陆续装修,且这时物管设施及环境也不完善。通常会免收3个月左右的物管服务费,但是这笔钱物管不收取也难以生存,实际上是开发商代交给物管了。 由于物管企业在收取物管费的实际操作中,尽管有其收费的依据,但业主往往会以没有入住为由拒交物管费,这种扯皮的事弄得他们也很头疼。于是,一些物管企业就折衷地采取对没有入住 的业主减半收取物管费。 明白了上述情况,你在心里应该有补交这几年物管费的准备,但可以用没有入住为由要求少缴物管费。这也是争取罢了。具体的却要看你所在小区的物管企业的处理方式了。
如果合同已经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则必须去房管局更名,需要缴纳更名费。如果尚未登记,只要在开发商处修改合同的姓名即可,最多作废一套合同,重新写一份。开发商可以凭作废的合同到房管局补购,工本费几元。
要看是否全部遮挡,还是局部,每天有多少小时遮挡,然后参考建设部有关规范,如果确实不符合规范可以要求退房,可以起诉开发商或者要求仲裁(看合同如何约定)。
能过一个夏天最好,夏季气温高,挥发快,最好还是等3-6个月后再住。
这种现象在北方是普遍现象,属于设计的问题,不是开发商和物业的问题。过去没有实行现在的节能设计,窗户都是单层玻璃。可以改造成塑钢双层中空玻璃就没有这种现象了。
这种情况是普遍现象,有时候入住很长时间才拿出测量报告,现在一般开发商在楼房主体粉刷完成后就开始申请测量,可是有的城市的房管局力量不足又把持权力不下放,排队要很长时间才去测量,甚至排队1、2年的情况都有。有些开明的房管局下放了测量权,允许有资质的外系统的测量队搞测量,这样虽然房管局少赚了钱,可是得到广大业主和开发商的欢迎。 对于业主的风险就是看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的处理是否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