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买家已经交了定金,如果买家能提高首付购买,那么你违约要双倍赔偿。除非买家毁约。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建议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支付一定费用的违约金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债务或者履行非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您好,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过户到您名下,根据您的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返还双倍定金,若造成其他损失可一并要求赔偿,可以来电详述合同内容
房子还未过户,你和第三人签署的居间协议效力待定
当时签订的合同已经生效,卖方违约不卖的话要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你好1、根据《合同法》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2、所以,作为守约方,你可以选择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定金,这是你的权利。3、根据《合同法》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4、所以,你可以选择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是需要注意,违约金如果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对方是可以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也就是说,你需要举证证明你的损失,而且如果你的损失没有达到定金1万的程度,那么要求违约金可能会反而造成你的实际所得更少,反而不如直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划算,这个需要注意。5、所以,本案来看,由于对方违约的时间较短,建议你选择双倍返还定金。6、而且,即使胜诉了,卖方不执行判决,你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对方的房屋,这个时间会比较长,而且需要垫付费用,耗费精力很大。中肯建议,还望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你好,可要求对方出具两证一书。你现在对房子是什么想法?可委托律师草拟合同,规避风险。如需,可来电咨询,我们会尽力保护您的权益。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过户到您名下,防止您缴纳大量费用却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若构成违约或造成其他损失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那不行~`一定要对方的妻子到场一齐签才可以`~要不容易发生纠纷 前几天新闻才有一个这样的案例 所以对方不带老婆一起去那不可行
如果需要垫资还银行的剩余贷款,是需要做委托公证的。下款当时你就可以拿钱了。只要知道他中介公司,有真实材料证明并签好合同就行。
违约金计算依据是按照你们真实意思表达的合同约定来计算。如果卖家想追讨违约金,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
如果卖家解押时间在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之内,则卖家不属于违约。你如果想解除合同不买了,需要提供更多信息给律师,律师才能帮你想办法
可以追究开放商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损失大于定金的话,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可以重新选择购房。
如果母亲拒绝认可你和父亲签字的效力,这种情况下属于你和你父亲属于无权处分,则合同是无效的。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造成的,双应当按照自己的过程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是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要平衡双方的利益。现在合同没有约定过户的事项,那么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来完善交易,但双方对此行为又意见不一致,无法判断谁违约?如果你认为买方的做法损害了你的利益,你可以要求买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过户义务,否则需要赔偿损失。建议你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如果房子不属于禁止交易的类型,则你的合同应当一般会认定有效,你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若其不能履行,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的损失。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这种情况卖方不同意过户是没办法办理过户的.你所说的房屋的土地证可能是村集体所有土地.<br/>这种情况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与对方交涉时要录音,带上证人呀.<br/><br/>当然对方愿意协助你过户是可以过户的,对方可能会要一大笔协助费,比如说你自己愿意承担多少.如果你愿意承担的话也可以.
可以。<br/>不是夫妻,需要两人过户得到住房之前,去一次公证处,办理住房权益份额公证,明确俩人各自权益份额是多少,。得到公证书,就可以两人一起办理两人姓名房本,。
找些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通过购买并修建还长期平安居住,完全属于自己的房产方面的证据材料
找当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实在不行就到法院起诉,要求对合同进行强制执行。你合理合法,没什么可怕的,如果他对房屋有恶意破坏,你可以控告要求他赔偿
可以与否,应当与对方协商。反正,你违约是不对的,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另外,你们约定仲裁了吗?
我这是简单版的,有漏洞参考楼上先知. 一定要先办理出新产权证,然后与证上登记的权利人签买卖合同. 以前办理过一次类似的过户,只有一人继承房产,其他全部放弃继承,那再办二手买卖时就简单很多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相关条款 二、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只要你的45万不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就没问题! 如果明显低于,将按照国土房管局相关部门评估的价格与50万的差价的20%或者评估价的1%收税! 退税?你退得是什么税?买房的时候你缴纳个税了吗? 退税是这么回事: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买房退税”,退的不是目前一些人所传说的“契税、教育附加费”等税费,而是购房者买房后于5年时间内每年可退上年度每月工资薪金、奖金等所得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每年所得税缴纳得多,买房后所退的税额就大。据此计算,在上海,有的人尽管购了房,也享受了该项优惠政策,但每月所退的款项可能只有几块钱,而个别高收入者每月可退上万元。 “买房退税”在2003年5月31日已经结束。 卖房缴个税三项优惠 1.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的销售额,现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免征;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小于现住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现住房销售额的比例,减征同比例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已购公房,应纳税所得额是售房款减去住房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优惠体现在,其中属于被减项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计算,而实际上从单位购买的公有住房价多低于这个标准。
主要看对约定的理解了,从你这方面来理解,肯定不应该为对方缴纳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税费。
该房屋能否买卖必须要弄清楚房屋的性质,如果是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一般是禁止转让的,即使满五年后政府也享有优先回购权。另外该合同条款不完备,至少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方不迁户口的话,你有权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其承担违约金。这方面的案例也多,届时,可以与我联系面谈,委托律师处理。
您好,合同是有效的,您做为被告建议您积极应诉即可。如果您认为中介有责任的话,可以依据您与中介的合同并搜集相关证据追究中介的责任。
不应当办理过户。贷款未批准下来,怎么办理的过户?当务之急应当立即起诉冻结过户,要求对方付钱或解除合同。速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一般情况下,银行贷款合同批下来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贷款合同都没有批下来,现在又不支付房款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尾款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 <br/>目前入学是根据户口所在地的区域来划分。
这种事有点麻烦<br/>有两种可能<br/>1.依据《购房合同》办理完登记之后才能继承。<br/>2.依据《购房合同》办理完继承后直接登记。<br/>建议去辖区的房产局咨询一下 或者去辖区的公证处咨询一下 不管怎么做 都需要公证的<br/>免得跑冤枉路
拿着房产证复印件到街道的工商所把原来注册的公司给上锁了就行了嘛,又不用找到当时注册公司的人。把原来的上锁了,你就可以重新注册进去了,我们是深圳注册公司的,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
我看没必要 在哪不一样啊 还不都是天津啊
1、房产证你父亲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父亲的,与户口没有关系;<br/>2、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是你父亲,爷爷过世后,是不是里面就没有户口了,爷爷的女儿是无法再把户口迁进去的;<br/>3、房屋内没有户口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如果父亲的女儿(是你吗?)想把户口迁入父亲的房屋,需要父亲先把户口迁入该房屋,女儿然后才可以迁入,当然父亲之后还可以再把户口迁出去,女儿户口仍可留在里面;<br/>总之户口和产权是完全两个概念。
没有问题,只要你对地段楼层价格满意就可以,块到规定年限时,看当时对70年产权的最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就好。大趋势是放宽限制,目前是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商品房还是你自己的。<br/>只是由于出让金交纳了70年,之后,则要交纳相应的土地租金也就是出让金。 <br/>国家有出台相关文件解答。只是现在还没有一宗用地达到年限。 缴纳多少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估计,最早到2020年以后,最早一批商业用地(年限40年),才会涉及这个问题。费用也不会很多。
你做这个事情漏洞太多了,到时会惹出很多麻烦。就看你老婆知不知道这个事情了,如果知道,你跟他协商吧。这个是公房,可不可以变更承租人,你要仔细打听,还有真的能变更到你老妈名上,怕跟你继父妹妹扯上关系,你可以弄个协议去公证下。但你妈户口都迁来了,以后拆迁的事情都是你妈出面啦呀,你要考虑清楚呀,这事好像很搞!
通常小产权房产,只可以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br/>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br/>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br/>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不需要的,我刚买了一套房,跟你的情况差不多。也说了很多到外地买房的,也是先买房再把户口迁到房产所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