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所需的材料: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或房屋产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4)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房主用一笔钱将剩余的贷款还清后,将房子卖出。这样解除房子的抵押,就可以进行交易了。在这个方式下有个很好解决的方式,房主可以与买房协商解决,谈好了房屋的价格,可先将需要还款的金额拿出还给银行,这样就可以顺利的将抵押贷款的房子卖出了。这种方式也是简单明了的方式,能够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根据《担保法》和《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抵押贷款的房地产必须经过抵押权人(就是银行)同意才能转让或者出租。但是要让银行同意,要提供新的担保。否则不能买卖。 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
贷款房产评估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须由贷款银行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便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银行和贷款者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一、 缴纳费用 抵押时,请中介机构的评估费;土地局交的抵押登记费;公证处收的公证费。 二、 房屋评估费标准 房屋评估费用是按照房屋建筑所用材料质量的优劣以及房屋面积来收取的,还有就是不同的评估机构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熊先生花去的钱可能是中介所收取的。评估公司收取成交价的0.5%的评估费 三、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须知 贷款额度: 市区房产按评估值的70%--80%的比例作价,郊区按评估值的60%的比例作价。
个人办理房屋按揭贷款,不同的银行或者不同的住房贷款,放款时间并不一样。房贷放款时间主要分为: 1、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较慢。个人办理房屋按揭贷款,因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不少人都喜欢申请这种贷款来买房子。然而同时,这种住房贷款的放款时间却慢,一般需要等1-2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放款。如果慢一点,有些地区则要等6个月。 2、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约为1个月。大多数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都是在银行申请的商业贷款,而这种贷款相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放款时间要快一点。目前不少银行的放款时间在1个月左右。有些银行放款时间更短。 3、如果你想让银行快一点放款的话,可以凭收件收据放款,过户后3个工作日就可以放款了。需缴纳400元担保费。凭它证放款的话,一般要15到22个工作日才可以拿到产证,产证拿到后3到5工作日银行放款。
据我们了解,组合贷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办理周期比纯公积金和纯商贷要更长,顺利的一般也得3、4个月,如果不顺利,那就没有上限了,也有可能后办不下来。
办理退税前首先需要买卖双方协商,之后签署《房屋终止交易合同》、填写书面退税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退税所需资料。 1、签署《房屋终止交易合同》。 凡是签署完房屋买卖合同反悔,需终止交易的,必须签署房屋《房屋终止交易合同》,这是避免未来纠纷的重要凭证。 2、申请人填写书面退税申请书2份。 内容包括原合同内容、缴税情况、退房原因、终止原因和终止合同签订时间、时间日期、双方签字,手写或者打印均可; 3、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退税申请书2份,内容包括原合同内容、缴税情况、退房原因、终止原因和终止合同签订时间、时间日期、双方签字,手写或者打印均可; 2)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终止交易合同》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 3)原网签合同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 4)原房屋权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 5)税务机关代开统一 联(联)、第二联(记账联)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2份(代开两联原件收回); 6)买方契税纳税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4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7)买方契税完税证或缴款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4份; 8)与买方契税纳税人名称一致的北京市工商银行实名制、活期、个人结算户存折(存款余额不少于50元)原件及A4纸复印件4份; 9)纳税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4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解抵押首先要向银行提出申请,之后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抵押即可。 向银行提出解抵押申请一般要经过八个环节: ①打电话给贷款银行咨询提前还款事项,包括是否需要交违约金,违约金是多少等; ②去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③还款(在约定时间之前打款,约定时间不能是还款日的前后三天。); ④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打印利息清单(可以抵个税); ⑤到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取解押材料; ⑥到担保公司(商业贷款不需要去,公积金贷款的当时没签担保协议不用去); 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⑧归档,完成解押。
1、注销登记申请书(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2、解除抵押登记协议(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3、银行授权委托书(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4、房屋产权证原件; 5、他项权利证原件; 6、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房地产赠与、继承、委托、涉外以及涉及港澳台地区的需提供《公证书》。 2、被拆迁户购房登记提供《拆迁协议书》。 3、五年内买卖提供相应房地产转让审批书原件及抵税专用表原件。 4、签字时卖方夫妻及买方必须本人到场。 5、二手房房贷款过户办理贷款时请先预留资料,包括原房证(包括产籍图)、契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如该房屋为产权人和其配偶先购买的,之后产权人配偶去世了的话,需要其子女及合法继承人到场,产权人先办理继承公证后才可以办理转让。
一、 应提交证件 1、 租借两边的身份证明或法令资历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注册请求表 3、房子拥有权证、疆土证 4、 房屋租赁协议 二、 处理程序 1、 租借两边持第二条规则的有关证件,到房子租借处理办公室注册 2、 租借作业人员对证件进行查看,对租借合同进行监证,查看初步经往后予以签署初审定见 3、 在初审经过的根底上进行二交查看,签署二审定见 4、 租借两边交纳规则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子租借注册证》 5、 在手续彻底,查看无误的状况下,三天内办完 四、 收费规范 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借监证费,租借两边各担负1%.
在二手房生意中,卖房人出售房子产权必需求洁净,具有银行借款的房子,是无法进行二手住所生意生意的。所以,卖房人完结解典当程序,才干顺畅出售二手住所,这是生意环节的关键一步。
如果是卖方的话,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等。卖方的夫妻双方一定要亲自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签字手续。如果是买方的话,一定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还应该亲自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签字。房屋过户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房屋的契税一般按照首次购房的1%缴纳,如果是90?140平方米的房屋,一定要按照房价的1.5%缴纳;如果是14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那么要按照房价的3%缴纳相关的费用。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屋的交易手续费、房屋的产权登记费还有房屋的评估费等费用都是需要提前准备好的。领取房产证的时候也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已交税费的发票,个人购房需拿着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单位购房者一定要持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收件清单也是必要的资料。
1、售房者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2、到贷款银行进行提前还款,还款前要在还款银行卡中事先存入足额钱款; 3、在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4、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出解押材料; 5、到担保公司(没有签担保协议的不用去)办理相应手续; 6、到房屋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解抵押首先要向银行提出申请,之后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抵押即可。 向银行提出解抵押申请一般要经过八个环节: ①打电话给贷款银行咨询提前还款事项,包括是否需要交违约金,违约金是多少等; ②去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③还款(在约定时间之前打款,约定时间不能是还款日的前后三天。); ④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打印利息清单(可以抵个税); ⑤到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取解押材料; ⑥到担保公司(商业贷款不需要去,公积金贷款的当时没签担保协议不用去); 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⑧归档,完成解押。 注意:不同银行或有不同规定,详情以贷款行规定为准。 总而言之,如果交易房屋是普通商品房,且已满两年,签完买卖合同之后就可以立即过户。同样地,如果交易房屋是经济适用房,且已满五年的,也可以在签完合同之后过户。
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
毋庸置疑,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流程相对比较复杂,房产抵押贷款是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最为方便的一种渠道,基本上,各家银行都可以提供这一融资方式。由于目前中小企业中,有房产的占据了多数,也使得这一方式更具可行性。 房产抵押贷款对房产的属性界定非常宽泛,既包括了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如商铺、写字楼、宾馆酒店等,也包括住宅。因此,在银行的房产抵押贷款产品中只要没有特别注明是商用房抵押贷款,那么即使企业所使用的经营或办公用房是租赁的,只要企业主有个人房产,也可以作为抵押物为企业申请贷款。 对很多小企业主来说是十分有利的。因为很多老板的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往往划分不明,企业的账目报表并不规范,甚至一些老板为了合理避税的目的,会造成企业资产比实际少的情况,而这些都可能给融资制造麻烦。 据银行信贷员介绍,不少小企业主的财务报表都很“难看”,但深入实地考察,却会发现情况要好于报表所呈现的,企业的资产很可能隐藏在报表以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使用房产抵押的方式申请贷款,成功率要高出很多,在审核时往往可以“加分”不少。 二次抵押房贷并非不可行 实际上,像睿元这种情况,也属于二次抵押的一种,据了解,目前银行真正可行的二次抵押房产一般是企业提供的个人按揭房产。开展这种业务大多会要求按揭贷款在本行进行。
1、 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薄等; 2、 被赠与房屋的产权证明; 3、 合法有效的赠与协议公证书; 4、 房屋登记表和平面图; 5、 登记申请书; 6、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1、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 有关专家建议业主,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较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 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 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退房流程四步走 第1步: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第2步: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第三步: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第四步: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较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退房注意事项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较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房地产交易计税依据以评估价和交易价孰高的原则进行计算的.评估价高于交易价以评估价为准;评估价低于交易价以交易价为准. 评估价是指经房产局认可的具有房产评估资格的合法评估机构出具的指定目的的评估报告为准.(评估报告有以交易为目产,有以注资为目的,有以抵押为目的,有拆迁为目的等等.不同的目的依据的评估方法各有不同,评估价也不尽相同.) 交易价是指房屋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产局规定的格式合同,须递交备案的,有时买卖双方为了少交税款,会把合同成交价写成低于实际付款金额,一担出现纠纷法律只承认合同备案时的价格,所以为了保障权益最好按实际成交金额写合同价.) 如果是亲属内部购买可直接按评估价书写合同价.在税款上可少交的.但市场上买卖双方不可采用.省了一二百税款是小,出现纠纷还不知道是买方吃亏还是卖方吃亏了,:)
一定要办理继承,然后和继承人去办理过户手续。 继承公证办理起来比较麻烦,需要所有的有继承权的人都到场办理,如果继承人中有去世的,还需要有死亡证明,然后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持继承公证就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办理过户的话如果你觉得踏实也可以。
对,房产买卖国家明确规定是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如果原单位已经明确规定该房产不可以上市出售,买受人在明知道的情况下依旧购买的,则购买行为无效。 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没有过户,而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根本就是无效合同,则交易行为自始无效。就好比两个10岁小孩子宣布结婚的婚姻行为是无效的一样。
你所说的“因为房子大约要到明年5月交付,所以我们初步商定先首付16万办理过户,然后分期付款,到明年5月房款两清”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既然房产还没有交付那么怎么可能办理过户呢?房产只有在交付之后并且有房产证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这种方法是合法避税,但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不及时办理交易手续,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时间一长,就会有诸多外界因素影响到交易过程,双方都将面临所有突如其来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波动的风险,特别是房地产价格并不是很稳定的情况下,一旦出现大的落差,必有一方会有重大的损失,宁愿赔违约金或拖时间也不愿交易. 要慎重考虑一下在做决定!!
如果你的女儿未满18岁那么你就是她的法定监护人,办理一份监护公证书你可以代为处置房产。
应该分两种吧,买的房和赠送的房子: 如果是二手房:首先买的这套二手房必须要有产权证;其次,与房主的买卖合同;第三,支付全款的证明;第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最后要向房屋交易中心交买卖契税。拿上以上材料及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及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赠与形式:需要签署一份房屋赠与协议书,填写相关交易表格,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房屋赠与需要缴纳房地产交易费(大约是房屋评估价的1%,房改房为0.5%)、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转移登记手续费,每套房屋收取80元)、勘丈测绘费——按堪丈测绘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4元计收——不需要堪丈测绘的房屋免收、契税(房改房大约1%,存量房大约1.5%)、评估费(大约评估价的0.50%)、土地收益金(房改房1%;存量房——划拨土地上的按建筑面积每平米定额收取,具体标准各地不一、出让土地上的不收取)、印花税(0.05%)、公证费(大约2%,自愿公证)等。这个收费标准各地有少许不同,但差别不大。赠与人到场,最好是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到场,还要有另外一人同意赠与的书面声明——房屋赠与协议书上由赠与人作为赠与人签名也行、赠与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者户口登记簿(原件、复印件)。
不是这么解释的 你自己一套住房,这个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差额部分,而且要交纳的是全额营业税,不满2年的话。 还有,你自住房,卖了以后,自己没有房子了吗?那买这套房子之前,你是没房子的吗?何谓自住房? 还有有些房子5年之前不能出售,比如配套房。2个1000万的四高房。等等 还有一些廉租的政策房。等等 最好你去参阅下国八条。
这种避税方法很常见。 以你的情况为例,一般都是买卖双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上面明确注明交易价格为60万元,但是报送房地局留档的买卖合同上按照避税价格填写(不得低于该地区的指导价格,低于指导价格的不予过户)。业内将该种方法称之为“黑白合同”。 因为毕竟涉及到两份买卖合同的问题,所以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能转让给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城镇居民,像这样的转让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希望你的情况不是这样)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其他农民,你们双方需要签一个买卖协议,如果不放心再到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去做一个登记就没有任何问题了,不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去的,国土资源部门是管理调控国有土地的.目前农村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还没有采取发放产权证的制度,(现在好像正在调查预测实行的可行性),所以现在是没有证明的,一切以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为准。
除非出售对象是直系亲属,否则没有什么方式可以逃避。降至最低的方法就是按照当地房地局的指导价办理过户申报,而不是按照实际成交价格申报。
的确您是位有正义感的人士,由于您的正义感导致目前的处境,对此深表同情。 购房行为是无效的: 1、房产登记部门存档的购房合同,没有您的亲笔签字,而您与中介公司,也并没有任何书面的委托授权(房产权利以登记为准)。 2、在合同签订的时点,房屋权利人是法人,而不是自然人刘某。刘某没有权力行使支配、收益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该中介公司,是否具备中介公司的条件? 5、《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一)申报不实的;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第三十六条 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 人是感情动物,所以有些人的有些行为我们是可以原谅的。 古人早就总结了:江南无日月,神州有青天嘛! 别急,身体要紧。 对于刘某偷逃国家税款的事,您有没有咨询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补充我的联系方式: zhuxiang@
1、房产所在地房地局可以补办合同 2、必须先办房产证,而且按照现在的规定:房产证的填发时间不满2年的,业主需要按照出售价格的5.5%交纳营业税。
1.您所说的房屋您要搞清是永久使用权还是使用权,因为使用权国家每年都回办理上市手续,你补交相关费用变成上市公房.而永久使用权就是永远交房费. 2.使用权房屋过户只需要到房屋物业或单位改一下名字,换个新本就好了.但物业一定要结清. 3.如于拆迁不会给你补偿的.
有些公司和个人在这样做,确实有一定风险,如果您想做也可以,就是做全权委托公证,您把房款给他,他把关于此房所有相关票据及房本证件原件全部交给您,但委托书中一定写明相关委托事项及时间等.还有就是将来产权要过户到您名下,受托人需是别人不能是您自己.
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交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出售的时候买方需要交纳契税、印花税、如果有面积超标部分还要补交综合地价款。 对于业主来说目前没有什么费用,但是出售对象应该是具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 各地对于经济适用房都会有一些特殊规定,详情咨询房产所在地房地局
根据你上面说的情况,你的父母已经把产权证办理完毕了,那么除非进行过户,否则是不能对产权证得名字进行更改的,至于你说的继承比例,在你后母没有子女的情况下,你后母先去世,你可以继承房屋的100%,你的父亲先去世,那你就只能继承25%了。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简单一点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您拥有的房产产权是终身的,但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您只拥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房产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的,所以所谓的多少多少年产权实际是指土地使用权。<br/>而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br/>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br/>(一)居住用地七十年;<br/>(二)工业用地五十年;<br/>(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br/>(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br/>(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还是尽快办出房产证吧。现在学校要求实际去住满一年的。需要物业缴费单。
这个是个很复杂的问题。 首先,在过去,房子都是没有产权的。 在城市产权属于单位,农村产权属于集体。 后来开始出现产权房。 城市的土地收归国有了,然后将国有的土地再租赁给老百姓。 让老百姓掏钱买土地的使用权。 居住的是70年。 商业的是50年。 工厂仓库的是40年。 陵园墓地的是12年。 如此这般,收取土地出让金。 有土地出让金的,发放产证。 产证根据土地出让的性质,也同样分为商业的,居住的,或者工厂的,还有先人的。 除此之外,是没有产权证的。 那看看有产权证的房子是怎么管理的。 首先最常见的开发商通过拍卖获得土地的使用证。 然后盖好房子卖给消费者。 过程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电脑资料里一步步的保存着。 这个当然有产证。 其次是一些大型的企业,给职工的造的房子。 管理这些房子的原本是企业自己的物业公司。 房子属于企业的。 因为企业转制,倒闭,或者企业不想再管理房产了。也或者是居民希望获得产证。 原物业公司将企业造的房子的图纸,资料,户籍情况,实际房屋使用的情况,也就是居住者的信息等,大量的资料交付给交易中心,登记入他们的电脑资料库。然后交易中心就有了房屋的一手资料,就可以参与管理了。 管理中的很重要的一项就是房屋的买卖。 国家规定的,必须有产证的房子才可以买卖。 交易中心是唯一可以买卖的地方。 交易中心没有资料又怎么能买卖的。 只有有了资料才可以进行买卖,买卖其实也就是资料的变更。 变更房屋产权人的名字。 很多房子,交易中心的电脑资料没有。 那就不能买卖。 有些房子,不具有产权,但是交易中心的资料里有。 交易中心同意交易。 那么即使是使用权的房子,交易中心也是支持交易的。 也许会有一些限制,比如限制户籍什么的。 当然还有很多房子没有产证,也不给交易。 具体的情况分析有很多种情况。 有些房子,交易中心的电脑资料里是有的。 比如一些开发商的房子,但是因为建造的问题,没有达到标准,配套也可能没有跟上。 所以,交易中心不给他产证。 这样的房子,交易起来风险最大。 私自更换房东信息的话,跟交易中心的电脑资料不符合的话,会带来很大的麻烦的。 这些麻烦处理起来也不容易,建议最好不要买。 有些房子,电脑交易中心的资料里根本没有。 比如企业的单位房子。 资料不全,根本就没有办法交付给交易中心。 住的人员也已经很混杂了。 而且,配套设施彻底的不齐全,根本不具备变成产权房的条件。 那么就可以交易了。 就直接找到管理房子的物业公司。 直接变更他们的房子的记录,即使变更一百次,也跟交易中心半根毛的关系也没有,他根本不知道,也管不了。 有些单位很强大,叫做一个系统的。 比如,军区的房子,教育局的房子,或者某某强大机关的房子。 类似的房子只要交易中心的资料里没有的。 一样可以找管理这些房子的有关部门去商量。 他们也是一样的,变更无数次都是更交易中心没有关系。 是属于小范围内管理,不随大潮流。 这样的变更注意保留合同。 任何合同都具有法律效益。 虽然交易中心不认可,但是打起官司来,就很有用了。 既然这些房子都没有产权。那其实你们交易的就是使用权。 谁使用,就比产证更重要。 农村的房子大多没有产证的,因为土地都是村集体所有的。不是国有土地。 村里允许你盖房子的土地叫做宅基地。 你可以随便盖房子。 有些村里也给你的房子发放房产证。 这个房产证也是村里自己派发的。 不具有流通性。 通常你要卖掉也很简单,只要村里同意。 现在国家有规定的是,农村的宅基地房子,不能买给非农业户口的人来居住。 这条规定也够毒的,如此一来,农村的房子只能农民之间互相买来买去,只要村里同意,并更换使用者的名字登记就行。 这个也不管什么交易中心什么事。他们什么资料都没有的。 好了,现在你就可以根据你要买的没有产权的房子的性质自己对照一下。 觉得没有问题的就可以买了。 如果有问题的再接着问我
房子你是拥有所有权,不会过期,除非质量有问题不能住呢有时间限制的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在我国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我们个人只有拥有使用权一般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工业和其他是50年这个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始算起,比如一个开发商06年买的土地使用权,3年开发,你08年买的房子,09年才交房入住,那么你的时间从06年算起70年到期后,如果房子没有质量问题,还能继续居住,那么就再缴纳房屋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费用,一般高层房屋一套只分摊几个平方的土地,所以交不了几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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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不行。 <br/>因为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当初你要集体的土地上建房时并没有交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说,你用了集体的土地建房没有没有出钱,只出了手续费。这种房称“小产权房”。房屋从你拆掉后没有申请重建,就没有了使用权了到今天,你的上诉证件已成历史,只剩下收藏价值而已,土地使用权又归集体所有。 <br/>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还在该农村,上诉房基还是你的承包权范围内的土地,可以按承包地的现在使用性质进行补偿。
这还不容易,买房子送户口,拿你的房产证去弄个准迁证什么的。今年听说有好多地方都售馨了<br/> 这个有政策的吧美丽园还不错,机会不要错过,经典两居,89平米仅售46万起,合下来均价才5500左右,三居103平米到130平米不等55万起。性价比太高了,华夏地产,上市公司,品质没问题,百万平米低密大盘,机会今年只有一次哦。亲,固安县城里的小楼盘价格都7000到8000的,你还犹豫什么。记得联系我啊。孔雀城美丽园团购经理,马超,竭诚为您服务。<br/><br/>现内部正组织活动,免费送户口,远低于市场价<br/>。。。。。。致 电 会有更多的惊喜。。。。。。或短信也可帮你解答。。。。
如果已网签,并且在当地建委联机备案了,但是还没有交房,还是可以更名的。(需要跟开发商有很硬的关系。)<br/>如果已网签,在当地建委也联机备案了,并且您也收房了。那就更不了了。
这个要看你从哪里迁: 如果从外地迁到武汉市,买新房中心城区的必须同时满足面积超过100㎡,总价超过50万的商品房;远城区的必须同时满足面积超过90㎡,总价超过30万的商品房。 如果是本地户口或者本地集体户口,只要是商品房都可以直接落户,没有限制。
1、自动 <br/>2、估计当地房管局要求公证 <br/>3、可以领的,与拆迁办协商即可 <br/>4、可以 <br/> <br/>没土地证和房产证,其实都可以补偿,看协商。各地做法不一。 <br/>补偿比例不定,评估要看具体的房子状况。 <br/> 没有土地证肯定是有影响的,如果土地证下来,能给全额补偿款。
你这种情况肯定不影响补偿的,楼房户主是你本人,不管户籍的事。<br/>如果是农村拆迁,你户口迁走拆迁就没你的份了。
这个目前还在计划中,还没那块,可以当地的街道直接问下<br/>估计是这个是还需要一段时间,最少出通知还要有四五个月的样子<br/>最好是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的网站问下最好了<br/>这个上面可能你问的得不到最佳的答案<br/>毕竟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br/>那你就要做好准备的了,以及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br/>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受手访脚乱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