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 目前, 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是住满5年之后,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办法上市交易,出售给任何人;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 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者由政府回购。 二手经济适用房缴费已购经济适用房业主出售房屋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业主出售已经住满5年的房屋,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依据房屋所处区域的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总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另一种情况是业主出售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必须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客户,而对出售方来说,可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其它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消费者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缴费情况对应地也有两种: 一种情况是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购买5年之内业主按原始价格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政府对购房人审批的总价大于实际购买房屋的成交总价,则购买该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仍是经济适用房。 举例来说,业主出售经济适用房原始价格28万,而政府审核该购房人购房总价标准达到30万,高于实际购房总价。则购买该套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28万×1.5%=4200元;印花税:28万×0.05%=140元。 另外,同样是购买5年之内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政府对购房人审批的购房总价低于实际购买房屋的成交总价,则购买该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和差价部分的综合地价款10%。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仍是经济适用房。 举例来说,业主出售经济适用房原始价格30万,而政府审核该购房人购房总价标准达到28万,低于实际购房总价。则购买该套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30万×1.5%=4500元,印花税30万×0.05%=150元,综合地价款(30万-28万)×10%=2000元。 另一种情况是对于5年以外的经济适用房,任何消费者都可以购买,而且业主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消费者购买该类房屋需交纳的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是商品房。例:业主出售一套5年以上的经济适用房,原始价30万元,现在按目前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50万元出售,则消费者购买此套房屋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50万×1.5%=7500元;印花税50万×0.05%=250元。 证件及过户时间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的权证过户和完税取证都是到各区房地局进行,只是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购买者需先到北京市房屋交易中心申请《经济适用房购买审批单》,以证明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然后才能进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程序。
楼上的说的太复杂了吧!我是做二手房中介的,楼主你是想怎么买二手房,是想自己去找还是通过二手中介!如果你是想知道有什么流程,什么税收,本人建议您去二手中介了解!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自己去看了才知道,心理才清楚!一般到二手房中介都有整个买卖流程图!各种税收报表,提醒楼主如果选择去中介了解一定去正规中介公司,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经适房未满5年不能上市交易,现多由政府原价回购,有购房资格的可向相关部门申购选房。如果现在双方转让也办不了过户,买方风险较大。
一、交房付款问题。开发商在交钥匙时,一般都会要求付清全部房款,否则,开发商难以制约购房人,这是惯例。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也是这么约定的,你得按照合同约定付清房款,这点上开发商没有错。 二、面积问题。我不知道你是如何丈量的面积,开发商售房时,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建筑面积包括墙体中心线以内的面积和公摊面积,具体的计算审核是由当地房产局负责的,你有权力要求开发商提供计算审核的依据。面房前面的走廊不应该计算在建筑面积之内。 三、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应该按照当初的承诺,以及合同约定,为你办理房产证。但合同中约定“包各种证件在内”,有点含糊,包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包办手续,也可以理解为还包办手续过程中的各种费用。我认为,维修基金确实是业户自己受益的事,一般购房也没有总价中包括维修基金的。建议你与开发商具体的协商。现在你是处于一个弱者,房证办不下来,损失的是你自己
有效期是有的,但是区域不一样,规定也不一样,您可以到您所在区域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处询问一下您的审批是否过期!
外籍人士是指非中国大陆居民,包括港澳台胞、外籍华人及国外人员。
你不是北京户口的话,你不能买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是北京市城八区户口,而且全家年收入抵于6万元以下才可以。你要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户口落到北京市城八区。不过你现在可以买商品房。还有什么疑问可以问我:wangzhibin18@ 电子邮件联系。
如果已经办理了房证,只能按照转让办手续,上传资料供参考。。。
看你想选择的地方了.如果想买新房,也有比二手房更便宜的.具体看你为什么在这买房子.图的是什么了.我可以给你建议,但要知道你的想法了.我过两天再来,你把你的需求写清楚,什么时候入住等.我给你建议.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公证处说的没错,他们是按照流程去做的 如果你想办这个事情,可以那这所有的手续去地方所在的国土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做一个遗产继承 但以前我们做过你这样的公证{前几年} 你孩子现在属于无行为能力的公民,你是监护人,所以你有权支配你孩子的所有的财产,只要您先生之前没有对房产做特出说明。 去房地产交易大厅咨询一下吧,应该可以解决的 希望你能顺利的解决问题,不要太着急
你好,你的问题有三个方法: 1.去你们当初买房是办理贷款的银行去问问是否可以办理转按揭,就是把现有未偿还的贷款直接过户的他的名下,如果有就好半了. 2.就是提前还贷,但他没有资金就不多说了. 3.找一家信贷或是担保公司,让他们帮提前还贷,当然要付给他们一部分费用.还完以后在把房屋抵押在帮他还贷的信贷或担保公司. 上述不管是怎么做,针对房屋来说都要办理过户手续,费用也不少.
他们说的不对,问题在于银行(或则说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可以办转按揭.以前这方面有松动过,现在好象又紧了.这看地方及银行政策.不妨看下当初你签的贷款合同上的地址电话,咨询一下.如果不能办转按揭,你又想买卖的,只有将收到的首期房款部分用于一次性还清了.如果是家人间的买卖只有在家人间协商处理.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俺计划用等额。 递减利息虽然比等额少,但是前期还的多,压力大。 等额利息虽然相较而言多,但压力相较而言小。 一般来说贷款人都是资金不足的,提前还贷大多是部分提前还贷,等额本金减少了,后期利息相应地也减少。
我不明白从网上粘贴这么多的内容有什么意思,也没有回答人家的提问呀?这次公积金的调整没有听说是最高到14%,我看到的是12%。当然,只要是提高,那么就是对建立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保障的提高。对于个人得到的实惠也越多。
不能的.....公积金只能用来买房或者其他东西的
参考资料: 提取公积金需凭房产证、完税证明等购房资料提取,这些资料只能在交易过户后取得,因此购房首付款不能使用公积金。但一次性购房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多次提取,每半年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对于按揭购房的,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为止。 此外,产权证上注明的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若一方购房,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即使产权证上没有另一方的名字,另一方(配偶)也对房屋拥有所有权。而一方在结婚前购房,结婚后另一方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程序: 第一步:买家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即可。如果资料齐全,开户银行在申请当天就能发放住房公积金。 第二步:提取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本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职工还可以委托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由单位到开户银行办理集体提取委托手续。 第三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
是购房合同丢失吗?还是贷款合同丢失?不论是哪一种丢失,你都可以找开发商或银行索要复印件,或让其开具相关证明。如果不是第一次提取公积金,只需要以往的提取记录就可以了
你申请商业贷款以后,就满足了住房消费的条件,那么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换商业贷款,但是提取的总额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比较省钱的最好办法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你的现实情况不能满足。但是如果等到满足条件了,到那时侯房价如何谁也不能确定呀
没有问题。共有只是对产权的界定,和贷款没有任何关系。上一次如果是你贷款,而且公积金贷款已经正常还清的话,你同样可以再申请。
1、根据你说的判断应该是集资房,而不是经济适用房; 2、你们单位是没权利建经济适用房的,建经济适用房是有严格规定的,每年的指标都是从建设部逐级下达到基层的,基层是由房改办管理,由开发商承建的; 3、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也是有严格规定的,不是谁都能买的,最起码的条件之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 4、经济适用房不是先交清房款的,销售方法是和商品房一样的,开发商拿到预售证后才能销售,可以是一次性付款也可以商业或公积金贷款; 5、经济适用房是有房证的,按规定是交房后的90天内办证,但经济适用房5年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5年后交易也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6、如果是集资房就难说了,单位可以让你先交钱,也可以要求你必须为企业服务几年,这个没什么规定,要看企业的规定了,房证肯定是有的。
公积金贷款的第一个条件是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因此你看这个满足了没有。其他的条件还有:有固定的工作,有能力偿还贷款、有有效居住证明、要具备购房合同,在公积金中心缴纳区内购自住房
因为共同还贷只有夫妻才可以,不知道你能不能满足。。如果在工资一定的前提下,那么是没有办法多还的,因为公积金的还款额还要除去一个最低生活保障400元。你最好问问当地的管理中心。而且你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公积金还款是自由还款,也就是公积金中心给你核定一个最低额的月供,你只要保证每个月还最低额就可以了,同时,你可以申请提前还,所以每个月的还款额还是由你自己决定多少的。不知道你在什么地区,是否已经有了自由还款。如果有的话,那么你的担心就没有必要了
第一个问题。关键看你在哪里。北京的公积金贷款还款是采用自由还款 ,所以提前还款没有限制,每个月可以申请三次。如果你们那没有自由还款,那就要看当地公积金中心的规定了 第二个问题,贷款剩余额也没有限制。政策性还是和地区有关系。应该都是没有限制的 第三,发生住房消费以后就可以提取,提取的额度限制在购房总额以内
关键是你们出国干吗,是打工还是定居。如果只是打工或留学的话,那么户口和档案就不需要管理了,公积金帐户也不用管。如果是定居,那么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都可以一次性取出,并销户。而户口则在移居时办理
第一,公积金贷款也叫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职工发放的一种政策性担保委托贷款。具体说,它的资金来源是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在管理中心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 第二,申请要具备的条件:1要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管理中心所属区内购房。3要有购房的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4要有稳定的收入,能偿还贷款本息。5要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或累积缴存12个月(含)以上。6要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第三,申请流程。一般就是申请人提交相关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收入证明等),管理部初审,然后提出评估申请,评估后管理部复审。再递交担保中心,担保中心同意并做完手续后,银行放款。 二手房的政策和一手房一样,但是可能有的地区不能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以你最好咨询当地中心
公积金贷款没有问题。但是现在没有组合贷款了,那叫贴息贷款。应该不可以。本人只做公积金贷款,一手房做过贴息的,二手房没有贴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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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的,2003年购的住房办理重新贷款,可以贷到一部分资金,当然中间需要花一些费用,不知你在那个城市,据我了解招商银行的转按揭业务就可以,你用旧的这套房子贷到资金再加上你原有的2万,首付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至于月还款两套在2000多些呀,你的月收入加上房租有3000多省点花也是没什么问题了,不知这样说你明不明白,呵呵
2000多了,尤其是靠近邛海的,民族风情圆的,都比较贵了
一般房价在900~1400左右。好一点比如靠外滩大概1300~1700,二手要看位置而定,我家就在阜宁.
我觉得青岛是个很适合人们居住的城市,当然除了房价太高之外。 海景加上怡人的气候与环境,房价自然高一些。另外前几年全国炒房热尤其是温洲等地的炒房团又火上加了一把油,现在青岛又是2008年奥运会分塞区,房价自然水涨船高。
呼和浩特的租金水平未必能上涨,因为毕竟是内陆的城市; 但是由于呼和浩特的房价是由低位上涨开始的,其中会有炒做因素,所以一般来说应该还会持续上涨一段时间。
首先说一下本人以前接触过房产行业,是青岛本地人,也在黄岛带了一段时间,我说说自己的看法,不当之处见谅。 首先说到房价的现状,黄岛的房价也是最近这5年左右时间长起来的,和青岛基本同步,幅度相对5年前差不多长了一倍。如果单纯看青岛的发展的大青岛趋势,青岛黄岛交通的连通,感觉黄岛以后是有发展前途的。 但是现有的房价是否合理就不能简单的看了。因为青岛市区的房屋价格,尤其是老房的价格很多时候是因为土地资源稀缺的因素才居高不下。而黄岛却不缺地,如果你来过黄岛,应该会发现黄岛和青岛很大的不同就是房屋空置率高多了。出租出售的广告很多窗子上都有,很多高层写字间空着。所以现在黄岛房价低也未必是合理价格。 综上所述,你现在要考虑的首先是自己的发展问题。就是在什么地方工作更有利于自己的发展。至于房子当然是你在什么地方发展就在什么地方买了。你不会因为黄岛的房子便宜就在黄岛发展吧?那么莱西的房子更便宜。呵呵,见笑!~
在中诸葛路那里有这样的房子,还有机场路也有便宜的房子,至于汽车,你去站牌上看一下,或者在网上查一下公车的线路。 这个里就有查杭州的各线路的公车经过的站的。
1.土地成本在房价构成中占有很大比重,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不断上涨且在相当长时间内将继续上涨,因此房价在今后一段时间?壬险鞘侵髁?房价回落是暂时的局部的. 2.采取了加息的措施,但不一定说进入了一个加息周期,不过现在经济有点过热,是否进入了一个加息周期,还有待观察.
有什么办法?地方为了保护房地产市场,保持GDP的增长,征收的土地需要纳入这个盘子才行。现在有专家称拆迁不能以补偿的形式,而要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包括开发,修路,建水电站等,都应该采取以土地入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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