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房贷款的问题!!!急!!!!
很急手的问题!!希望大家多给出点注意!!! 我从我门这里买了一个楼房,首付款我已经交齐了,开发商也给我开了收据,现在要我出示申请贷款人的收入证明,我去年刚刚当兵退伍,等明年才能分配工作!家里的父母又是在本市打工,现在也出示不了什么营业执照什么的,能有其他的办法吗????? 但是家里绝对能够有能力还没个月的贷款的! 希望好心的网友多出主义!指点一下!
1、网上预签 不同的城市,网上预签的办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如果你在武汉办理网上预签,你就需要在阅读完相关限购政策后,登录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你需要拿着审查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去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并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查询结果 想要查询审查结果,你可以登录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你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4.领取合同 48小时后核查完毕,你需要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也就说明你具备了购房资格。
1、未完成网签和备案 这时如果想完成购房合同更名相对简单,因为不涉及房管部门,仅相当于换一个人和开发商签合同而已。开发商一般都会同意。 2、已经完成网签并完成备案 这种情况通常已经完成贷款手续,如果一定要办理更名,则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征得开发商同意(请注意,这十分重要!),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和新的购房者签约重新备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备案是否能成功是关键,能否成功需要取决于多种因素,比如新的买受人是否取得购房资格等。
一、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 银行在批准住房贷款前,首先会查询借款人的银行信用情况,如果有多次银行逾期还款的情况,很有可能一票否则,那么购房者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款购房。这点十分重要,也是绝大部分首次购房者容易忽略的问题。 二、评估每月的还款额及还款年限。 首先要确定自身能够承受的每月的还款额,前提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毕竟住房还款是一个长期的事情。通常情况每月还款额不应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多数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年限有要求,男性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超过65岁,女性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0岁。 三、确定能承受的最大贷款额度。 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额度均一样,等额本金还款是逐月递降的方式,一般情况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四、评估自有资金与首付款。 (一)首付款比例是否符合银行要求。 目前的银行贷款政策要求首次购房者首付款为总房价的30%即可,二套房购房者为总房价的40%。 (二)要留足除首付款的其他费用。 一手房置业者要注意一手房除了要按比例支付一定的首付款外,还需要支付维修基金、契税和配套费。购买二手房的要注意除了支付首付款外还需要支付中介费、契税、营业税、个税、贷款评估费等。 五、评估能承受的总房款。 明确了自己能承受的贷款额度和首付款后,自身能够承受的总房款自然也就清楚了。
、“买房能力”定义 就是看你是否有能力购房,或一次性付款购房,或贷款购房。如果是贷款购房,那就应该评估你的还款能力,即以你的月供与家庭月收入比来衡量,一般月供最高不宜超过家庭收入的50%。 二、如何评估自身买房能力: 1、计算首付能力 计算自己的首付能力时,一定要加上房屋的装修费用,因为你不可能住在毛坯房子里。 2、计算月供能力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你每月的月供应该控制在你月收入的30%左右,因为你不但要考虑到贷款利率上升的因素,还要考虑到你收入减少的因素。此外,你在贷款购房时,最好预留出一年的按揭款。 3、计算养房能力 养房的成本包括物业费、供暖费、24小时热水费,如果你购买的房子距离上班地点很远,你还要考虑到交通费用。
1、网上预签 不同的城市,网上预签的办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如果你在武汉办理网上预签,你就需要在阅读完相关限购政策后,登录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你需要拿着审查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去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并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查询结果 想要查询审查结果,你可以登录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你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4.领取合同 48小时后核查完毕,你需要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也就说明你具备了购房资格。
1、没有网签和备案的 相对简单,只需与开发商简单的重新签合同即可,因为不涉及房管部门,开发商一般都会同意。 2、已经完成网签和备案的 因为这时通常已经完成贷款手续,所以要办理更名,必须经过开发商协商同意,同时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重新签订。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甚至更多的“查询费”。但是这些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核查费用。如银行因贷款需要而要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执行,与个人无关。 购房人在购房前最好先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本市户籍:携带购房家庭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1.自行成交的 1)凡属本市户籍或符合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条规定,可在我市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城南分中心、城北分中心、高新分中心受理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2)非本市户籍,但符合细则第三、五、六、七条规定的,在我市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受理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2.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 1)经纪机构查验申报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填写《西安市家庭购(售)房申报表》。 2)凡属本市户籍或符合细则第四条规定的,经纪机构持材料可在我市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城南分中心、城北分中心、高新分中心审核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3)非本市户籍,但符合细则第三、五、六、七条规定的,经纪机构持材料在我市西大街房产交易大厦210室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1 因限购导致买卖出现问题 在日常购房过程中,这种现象比较常见。很多交了定金,甚至交了首付款,更有甚至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还没有网签的购房者。 因为受到政策中关于首付比例提高等因素影响,而打算取消购房,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结果和开发商产生了一些纠纷。 2 限购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根据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购房者无法履行购房合同,失去购房资格或是购房能力,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之前缴纳的定金或是首付款。 在此过程中,购房者主张解除购房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由于限购调控属于政策行为,因此应当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属于《民法通则》里的情势变更、不可抗拒力。 据介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 楼市调控行为是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明确出来,由此原因造成合同无法进行下去时,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外,《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小贴士 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一定失去购房资格就可以退得了定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对于“限购令”,买家要分清是否知晓该政策的变化。
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属于《民法通则》里的情势变更、不可抗拒力。据介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楼市调控行为是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特别明确出来,由此原因造成合同无法进行下去时,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甚至更多的“查询费”。但是这些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核查费用。如银行因贷款需要而要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执行,与个人无关。 购房人在购房前最好先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并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2.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1.购房人首先向开发企业提交住房限购资格申报资料,开发企业对申报资料进行查验,留存复印件,并妥善保管。 2.购房人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将做为合同附件); 3.对符合规定的购房居民家庭,开发企业将有关信息录入我局信息管理系统; 4.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市房管局将在开发企业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进行信息核验;对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开发企业统一递交购房人购房资格申报资料,市房管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 5.审查通过后,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一、商品房销售的模式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模式,目前多数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模式。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二、购买商品房的环节及注意事项 1.确认项目手续。购买预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购买现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现房销售备案范围内。可登陆市房管局网站(网址:http://www.xafgj.gov.cn),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情 2.确认购房资格。根据住房限购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3.达成购房意向。注意把握房屋销售主体、用途、价款、面积等内容,与开发企业达成交易意向,对需要先行交付定金等款项的,应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 4.签订合同。订立合同前,开发企业应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在详细约定房屋价款、面积、户型、交房标准、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后,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对需要支付的购房款,应全部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 5.合同登记备案。签约之日起30日内,开发企业利用预售信息系统向市房管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登陆市房管局网站(网址:http://www.xafgj.gov.cn),输入身份证号、合同登记号,即可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信息。 三、购房资格的申报资料 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并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2.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购房资格的申报程序 1.购房人首先向开发企业提交住房限购资格申报资料,开发企业对申报资料进行查验,留存复印件,并妥善保管。 2.购房人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将做为合同附件); 3.对符合规定的购房居民家庭,开发企业将有关信息录入我局信息管理系统; 4.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市房管局将在开发企业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进行信息核验;对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开发企业统一递交购房人购房资格申报资料,市房管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 5.审查通过后,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五、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依据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维权。 重要提示: 1.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在房管局预售系统中备案; 2.预售款不能进入监管账户,难以接受监管,若开发公司挪用预售资金,可能引起项目烂尾,导致购房人权益受到损害。
一、二套房首付比例 根据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各银行二套房贷的政策基本一致??即根据房地产市场状况及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 若购置一套售价为100万元的二套房产,原来首付需要准备50万~60万元资金,但按照现行标准仅需要40万,首付款可以减少10万~20万元。不过对于市民关注的二套房贷利率,西安大多数银行还是执行上浮10%的贷款政策。 2015年新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政策。 这也是大家所简称的“认贷不认房”,那么二套房要如何认定呢?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1、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2、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 4、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你说的其实基本都对。 1、140平米以上为非普通住宅。 2、单价高于同地区市场均价120%以上(因为地域上不好界定所以9432元/每平米以上定为非普通。 3、小区容积率在1以下为非普通。(作为北京市而言小区容积率还达不那么高的舒适度,基本都在1以上) 其中以上三点只要满足一点即为非普通住宅。不享受优惠按3%征收契税。
转自大大oy_018大师的回答。 依照《合同法》规定,房东的行为是违约的。 如果你们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有关违约的处置,那么就没有多大的回旋余地。只能按《合同法》的规定,出租房屋未到期,如出租方确实有正当理由(注意必须是正当理由,这是你唯一的一点回旋余地)要求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当提前1 个月通知承租方,并返回尚未执行部分的租金。如确实是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法解决。结果也就是反还未到期的部分租金和押金而已,加上一点歉意了事。 以后在签立租房合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权益方面尽量细致和具体一点。才不致吃亏,这对双方都很重要。下面是一个租房合同样本,可供参考。 附: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有坐落在 市 路 号 栋 居室一套,现出租给乙方使用,主要用于居住。房产权属甲方所有。经双方协商就有关租赁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甲方房屋转租他人,不得提前解约,乙方如违约提前退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缴纳违约金 *1 元。乙方如需改变租赁性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续租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可重新签约,租金另议。如乙方未办理续租手续而超期占用房屋,则每占用一天需付给甲方租金 *2 元。 二、本合同期内,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付款方式为现金,(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先付款后住房按季度缴纳。本合同签约次日即为首期付款日期,除缴纳租金 元外,还须缴纳押金 *3 元(押金在解约时根据实际情况退还);满三个月为续交下一季度租金的日期,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另行处理,乙方每延误一天甲方按日租金的双倍收取租金。 三、房屋的结构、墙体、门窗等不得随意改动,墙面、地面、供水供电设施及家电、家具不得损坏,否则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四、乙方如需在房屋内装修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其费用乙方自己负责;按照来修去丢原则办理,乙方解约时不得损坏甲方房屋结构、装修及设施。 五、在合同期内乙方为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电信(电话和网络)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结清。甲、乙双方确认水电余额为:水表余额: 吨,电表余额: 度。租房时由乙方向甲方结付,退房时的余额由甲方向乙方结付。 六、 以上协议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议后作补充协议。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释: *1一般以月租金的1.5-2.0倍较合适 *2一般以日租金的4-5倍比较合适 *3须视房子及家具等情况具体情况具体确定,一般以不低于月租金的4-6倍。
北京第一家验房咨询工作室已于3.15日正式成立,将有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为您进行细致周全的房屋质量验收,并为您出具《房屋质量复核单》,如确有质量问题,我工作室将帮助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必要时可帮助您寻找法律援助。如果您需要我们的服务,请与我们联系: 北京伟思验房咨询工作室 廖先生:13366688907 万先生:13810421477
我觉得中央花园好,中间地带,交通方便,以后开发的地铁好像也从哪里路过的, 到老城到新区都方便.
1.房子的设施配套费是又开发商代为收取的,多退少补也是合理的。 2.合同是双方都同意所有的条款才能签的,开发商不同意就不能签,同样您若是不同意您也可以不签。
我买的也是期房,可配套设施费是免收的,说是送的.像你说的这也许是开发商的一种手段吧,他可以利用这笔钱开展他下面的项目.我只知道契税是交房时要预交的. 补充条款的事,开发商永远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我的也没有补充,其实好多口头上的协议并未在合同上体现出来.如有太大的出入就找开发商再协商一下吧.
西钓鱼台嘉园 均价16000元/平米 位置就在昆玉河边上 源溪堂 均价20000元/平米 (精装修) 位置在西三环内,紧邻世纪坛和玉渊潭公园
应该是比较好租的. 给你介绍一个我们鞍山自己的网站,哪里都是关于租房、卖方的,这可以省去你大量的中介费和出去寻找房屋的时间,我自己买的房子就在这个网站上找的,相当方便,相当不错了,现在介绍给你,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户名一定提前想好,一旦确定不容易更改;2、面积确定好,误差的处理原则确定好;3、总价确定好,付款方式、时间确定好;4、交房日期确定好,延期的违约责任确定好;5、装修标准确定好,免得有争议;6、产权证的办理时间确定好时限;7、质量保证确定好。 关键是签订合同后务必买卖双方一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才受到法律保护。
无锡也不错的,上海就更不错了,怎么就选苏州啊,这样上班没问题吗?偶觉得体育中心,市政府这里8错,当然拉没有新房子了,好楼盘在园区和新区,好学校么要考孩子自己考的,最好在市里,比较近,新区,园区就远了,当然也配有好学校,但是没有市里的硬气,比如苏州中学(九中),一中,十中,三中,都是重点,升学率高的. 你可以在 上查查的嘛,想查什么就有什么,苏州的吃的用的都有,新闻也有 你自己慢慢考虑吧
非北京户籍如果没有俗称“北京绿卡”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话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而且自从北京市今年将经济适用房定向销售给拆迁户之后,及时北京户籍也很难买到经济适用房。 至于房改房、商品房,那就没有什么限制了,任何户籍都可以购买(但是使用权公房不能买)
言谈举止,穿着打扮.最主要是如何运用你对于市场的判断了解\对出售计划的操作思路是否清晰. 可以参加一些培训了解. 我的BLOG有不少同行交流:
1、延期交房国家有相应规定,每天 万分之3的违约金,即使不约定也不会不赔;2、面积要自己计算好,要有误差超过心理的准备,但是认真看看正式图纸不会有大出入;3、阳台要看看施工图纸,最好到规划局看看批复的图纸;4、交房自有国家规定的标准,达不到要求有建委、建筑质量监督站管着,正规的开发商不敢触法的。因此主要看看开发商的信誉如何。
可以,主要依据合同、发票、契税发票,以及公积金卡、身份证明等即可。
这种情况很难办~你可以申请法律支持,但是胜算很低~开发商通常都是霸王条款~你胜了有的比较差的开发商也会整你!~ 另外你买房子的时候承诺你是在7月30日前交房吗? 还是说12月31日前? 或者说在签合同的时候写错了!~ 因为一般开发商在签合同的时候很仔细~ 都会确保日期前后交钥匙,有时候可能会延期半个月到1个月~这个是正常的~可能房屋验收或者交钥匙人多需要分批进行,但是你这5个月的时间就很长了~你可以回忆下~ 是不是卖房中承诺你的日期和合同日期不同,估计是写错了~~ 但是不管写对了还是写错了~~ 你都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法律求助支付你违约金!~~~ 最后提个小建议~其实如果该开发商的房屋品质~服务等方面做的你可以接受而且满意~这点小事犯不上去和开发商计较~别整来整去对自己不利! 呵呵 怕你被开发商抱负~ 这事有不少!
这个问题,你需要按照合同办理. 如果合同证明你有理,你需要提出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不用担心,按法律是怎样就是怎样. 同时要注意:在以后买房的过程中,一定要多个心眼.将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写入合同中.
赶紧看看你的合同, 一般合同中都有关于“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如果对你有利那么恭喜你,你会得到赔偿,如果免责方是开发商,那么你很不幸,就请接受全国人民给你的捐助吧!
每一小区的情况都不一样的,一般来说能不能更名都是由开发商来定的.但是像你这种情况开发商是不应该拒绝的.
1、应明确授权,不能简单的写“全权代理”。 2、对方的授权委托书要留存。 3、共有产权人应一致授权。
一般来说,买方是全款的话就是在交完房款的同时立即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贷款的话,买方批贷以后就可以进行过户。过户当天还得交税。
1.上海有明确规定,外地户口(有居住证的例外)只能选择参加综合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和意外+工伤,并且跟我们平时所说的社保不是一回事,这个只能在上海范围内使用,也不能转移的,养老在参加满1年后可以得到一本老年补贴证,也就是将来到60岁了可以根据交费年限领取一笔老年补贴,然后完事,医保等可以在上海范围内使用,出上海也不能用了 2.关于住房补贴的并不是很明确,尤其是你说的请假怎么扣,就帮不了你了
去找城管~在不你就研究下治安管理条例 和合同法~不过最重要的还是 你个人的原因 是不是有好多时间和这些人磨~要是有 你就赢了~中介国家该管管了~ 参考资料:合同法
中国特色的猫腻,你说可以买吧,但国家有规定说不可以买, 你说不可以买吧,但是就有人可以卖, 至于合同,不事的话就是有效合同,出了什么大事的话就是无效合同,
导致业主退房的原因有许多,比如原规划变更,面积缩水、产权证未办理下来等问题。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在更多的时候,购房者提出退房,会受到开发商的种种抵制。 一、是否符合退房条件 如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退房事宜,可依协议行事;也可对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退房。 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所表达的内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根据《合同法》规定,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约定好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有证据证明该条件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一旦业主起诉,即使开发商推诿,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以下是常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的七种情形: 1、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不能办理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6、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7、房子存在抵押、联建或其它经济纠纷。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房。 二、协商不成再诉讼 建议业主,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如业主发现墙体出现裂缝,可提出与开发商共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不会对房屋主体结构构成影响,并可以修复,法院将不予支持业主退房请求。但若鉴定后发现裂缝无法修复,法院则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请求,同时会判鉴定费和业主的装修费由开发商支付。 三、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除房屋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开发商还须赔付业主前期支出的费用。在索要违约金方面,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发展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此外,开发商还应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退房流程一览表建议 按照以下程序办理退房:首先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最好是以书面的方式)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然后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再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并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法规支持 ●购房者可索回保险费对应法规:《保险法》相关规定退保程序: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定后,投保人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购房人可依据上述规定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违约金就高不就低对应法规:《合同法》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定金可双倍退还对应法规:《合同法》第116条具体内容: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条款解读:“违约金”与“定金”只能择一适用,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这时购房者可选择适用相关赔偿金额较多的一种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是可以退房的各款条件,更何况你连合同都没有签,那要求退回订金及首付的理由是十分充足的。
按道理说没签过定金合同的话,定金是可以要回的.因为那个还只能算是意向金. 一般来说是买卖双方协商. 但是就你的情况而言,现在也只能借由中介来处理,如果他无法处理的话就只能采取法律途径了. 所以说付意向金的时候还是要考虑清楚为好...
如果是甲方不想交易,定金是房款的话,甲方交给乙方的定金是无权要回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如果他们不想卖了,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但是现在一般是中介收了定金,这笔钱未必能转给房主,你要确定这笔钱有没有交给房主,就是卖方。 中介一般是需要促成交易的,但是如果只是你们单方不愿意购买的话,中介费还是要支付的,如果是因为中介的原因无法促成交易的话就不用支付中介费。
答:不管是期房还是现房,签合同前都请您再查验该项目的合法证明──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销售)许可证》,并要与发展商签署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契约》。由于预售制度是无形产品交易,在竣工之前购房人无法目睹实际屋况,所以只能通过契约来保障购房人的权益,若契约条款不明、不详、疏漏,不但无法保障购房人的权益,还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签订预售契约应注意以下要点: * 开工日期 预售契约应明确开工日期,否则发展商在领取执照后若干月内开工都不违约,同样,没有对开工日期的约定,工期进度、竣工日期都无从谈起。 * 工作日 指扣除无法工作的假日、星期日、雨天、变更设计未获批准前的工作日数。 * 完工日 工程竣工并不意味着各种资质手续的齐备,对购房人来说,产权过户才意味着购买了让人放心的商品房,因而工程竣工、各种资质手续完毕才算做完工日。 * 延误工期 在工作日约定的范围内,不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而是因人为的原因而延误工期,应列明支付的违约金。 * 按工程进度付款 购房人可要求在契约上注明二次缴款期间最短的时间间隔。 * 按时付款 购房人可在契约上注明:发展商延误工程,在何种情况下可暂时不付预付进度款。 * 面积误差 面积以实测为依据,并规定正负误差的比例和约定超过误差的处理措施甚至是处罚措施,及购房人有解除契约的权力。千万不要用“多退少补”等对购房人不利的语言。 * 摊销比例 预售契约应明确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及摊销面积的比例。 * 定金 一般购房人看过房屋模型、样板间、平面图、问清售价,销售人员会催交定金。购房人必须牢记,您还没签约,您的权益不会因您交了定金就拥有了保障,妥善的解决办法是交定金时就做好文字承诺。若产权有问题、米数有问题或房子有瑕疵,定金应如数退还。 * 建材 建材品质往往是购房人忽视的,发展商为打价格战,常会在建材上以次充好,为此,在预售契约上对门窗工程、卫浴工程、厨房工程、地面及墙身工程的建材应清楚标明型号、规格、厂家,并以此作为验收的依据。 * 税费 预售契约应明确规定期房交易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种类、比率、额度,作为纳税人双方应交税费的根据。 * 保修条款 房屋的结构工程固然重要,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应引起购房人的高度注意并在预售契约保修条款中注明保修范围及内容。 * 相关资料 签订预售契约应保存好与契约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附件、补充条款、相关图纸,以此作为验收房屋、付款、产权过户、保修的依据。 >>浏览更多房地产热点新闻,了解更多楼盘资料,请点击进入焦点房地产网首页 相关报道: 定金转让买期房有风险 期房风险取险于人 买期房,瞅准了、问清了、再交钱!
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指村委会或者细化的村民小组可以代表该集体组织与集体内部成员签定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这是我国充分尊重村民集体意思自治及保护集体土地的规定. 你所提到的 村经济合作社 性质不明确,可能是历史遗留的老称号,建议你再重新确认一下,若是我前面提到的 村委会或细化的村民小组 则可以代表集体组织签定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这样的房子你只拥有使用权,在出售的时候签署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内注明是使用权,在价格上要比有产权的房屋要低很多,如果有条件,最好是先把产权办下来再出售
违约金,要交的,如房主实际损失较少,违约金过高,可要求适当减少.中介不会催促房主签字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中介费要退出一部分
一、房屋继承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配偶是否已经死亡的证明材料; 3、被继承人的房屋产权证书; 4、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5、合法继承根据证明材料(如遗嘱等); 6、如有多位合法继承人,各继承人签订的遗产分割情况证明材料; 7、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8、房屋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继承人携带上述相关资料去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办证大厅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三、具体费用为: 1、登记费:80元/套; 2、手续费:6元/平方; 3、契税:建筑面积在144平方以下的按房屋价值的2%收取,建筑面积在144平方以上的,按房屋价值的4%收取; 4、印花税:5元/本; 5、查档费:50元/本。 以上费用具体以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外来劳务人员如何处理辞退返回原籍时养老保险关系: 1. 在参保地保留养老保险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达到15年或以上的可享受每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不够15年的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结存额; 2. 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重新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属个人缴费部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你父亲同意过户到你的名字,再用一份够房合同你就可以取。也可以用装修来取。但也得过户到你的名字。
公积金贷款即使是信誉最好的客户最高贷款金额也就是40万,换句话说,买55万的房子首付款就需要15万,还不包括购房后的税费,以及装修费用。 商业贷款首付也要17万左右。 假设贷款时40万元,贷款20年,每月月供就要2753元。 可以买一套总价格低一些的过渡
不是,只要购买产权房(公寓别墅除外)都可以使用,关键是出售方不愿意配合。例如购买二手房,公积金需要先过户再放款,也就是说,房产先过户给买家,然后经过层层审批,快则1个月,慢则3个月,管理中心才能把钱给原来的业主,对于业主来说,一是拿到全部的钱要拖后一段时间,二是业主也担心是不是能顺利如愿拿到钱。买卖是双方的事情,业主出于种种顾虑不愿意配合那么交易也很难达成。
父母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改到你的名下。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建议采用赠与的办法:写一个拆分书,然后办完公证就可以去房管局办理,只需交手续费,不用交税,但不能出售(正好你暂不出售)。到要出售时要补交税的。你父亲所购的经济实用房时间该超或满五年了吧!(你是2001年入住的)祝你房屋改名顺利!
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率低些,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少为30%,二手房还要高些。且公积金贷款额最高30万。应该所有的正式预售的房子都可以办公积金贷款,该种方式贷款最划算。
当然可以了,贷款额度只要不超过四十万,年限只要不超过三十年您就可以。但我想您几十万的房子都买了,也不差这一万块钱吧。再说,您要是真的贷款一万,十五年的话,就算是用等额均还的这种还款方式,本息合计也要一万三千多呢。我觉得没必要。
20%比较容易,如果是10%的话就很困难了(也不是没可能)。 主要看你买的是一手还是二手,房屋评估价值、公积金缴存额度以及个人资信状况
公积金是用来购置住房的,你可以用于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商业贷款利率低,也可以用于装修房子,建房。如果你在缴存公积金期间没有于购房的话,退休以后可以取出养老。
房屋的使用年限一般都比较长(50—70年),自已一时资金短缺,不访先买套较新的二手房,重新装修好也一样,况且二手房也在增值,等条件许可时再买新房也不迟。
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以及职工本人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基金,属于福利分房的范畴。就是国家由实物分房转变为货币分房。单位交存公积金的大部分,职工交存小部分。如果购房或者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或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或者也可以在退休时一次性将公积金于一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