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查封冻结的区别 一、查封和扣押的关系 在法国、德国和日本等国的民事强制执行法中,将限制债务人对其财产行使处分权的强制执行措施统称为“扣押”,而在我国台湾地区,则将限制债务人对其动产或不动产行使处分权的强制执行措施称为“查封”,将限制债务人对其他财产权利行使处分权的强制执行措施称为“扣押”。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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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超执行标的金额而查封巨额财产,前后分别查封的有南充市顺庆区周家坝1-2地块土地、南部县城“博泰国际”在建工程、南部县城振兴街金山角小区商品房、南部县城幸福大道西延线南侧土地、南部县城金葫路原德仁中学土地、南部县城原就业局、社保局房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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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 冻结:为防止违法行为人转移资金、抽逃资金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限制其流动的一种强制措施。 扣押: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 1,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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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四、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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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孳息的保管/返还/处理: 1.公检法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 a.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 b.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新增规定]。 2.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挪用/自行处理。 3.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4.对违禁品/不宜长期保存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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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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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属于民事强制措施。在查封期间的财产,如果没有人民法院的解除查封裁定书,对外不得转让。如果转让则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可以对行为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对外转让合同则属于无效合同。王春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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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宜移动的物品,如房地产、建筑材料等; 2、冻结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有价证券等; 3、不宜长期保管的物品,如易腐、易霉、易变质的食品; 4、大宗物品,如汽车、机器设备其他货物、物品;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违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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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应当以申请人请求保全的财产价值 数额及相关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出申请保全的数额。 被保全财产上附有抵押、质押或其他优先权的,应当保全的财产价值为享 有上述优先权的债权总额与请求保全的价值之和。 被保全财产难以明确分割或者具体价值难以判断的,可以整体查封、冻结, 但被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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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一、概念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刑法第314条),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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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已于2004年10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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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制作清单并随案移送。《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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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只有司法机关和某些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律规 定的情况下,才可以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对公民的财产进行 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 有关国家机关在对公民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和 没收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超出职权范围的 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因此,给公民的合法财产造成损害的, 也要承担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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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均不能查封、冻结、扣押单位财产,只有人民法院在下达诉前保全或者诉讼保全裁决书后,才会进行,或者是有关单位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有可能会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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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能查封、拍卖被执行人子女的房产,但是如果子女是未成年,又能证明该房产是父母为其购买的则不在此限。另外你女儿也是财产的公有人,要拍也要把你的那部分割出去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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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国家负赔偿责任。 一、查封、扣押、冻结、追缴了非法定对象的财产。即本应对甲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措施错误地对乙行使。 二、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不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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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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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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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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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申请人 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 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 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 产属于被申请人的,人民法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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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查封冻结期限是2年,2年后借款人不还款, 我办理继续查封、扣押、冻结手续,延期1年。延期1年后还不还款怎么办??? 2. 我还可以再办理继续查封、扣押、冻结吗??? ··查封、扣押、冻结是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保证措施,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可以申请继续采取此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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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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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制度,目的是为了解决多个债权对同一执行标的物受偿的先后顺序问题。只要不是同一债权,不论是不是同一个债权人,受理案件的法院是不是同一法院,都应当允许对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同一法院在不同案件中也可以对同一财产采取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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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4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查封规定》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作了较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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