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离婚有什么情形
准予离婚的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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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怎么可以调节我的心理我以前是一个工作很出色了男性,2003以后我的工作和生活就...
答:朋友你好!因为一时的不顺而失落消沉一时这是难免的,人人都会碰到!但要及时的调整自己的心态,及时从谷底向上爬!我觉得你应该多参加一些论坛,多参加一些活动和聚会,比...详情>>
问:高频电刀手术真的不痛吗?我想去做高频电刀手术切痔疮,看网上的介绍都说无痛苦,不用...
答:做高频电刀手术切痔疮不疼,具体应该说要先打麻醉药的,只是打麻醉药时就那么一点疼,手术过程中只有涨的感觉,不疼.出血极少.手术恢复快,值得去做,唯一的缺点是费用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