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需要重办出生证明吗?
我的孩子在广州157医院出生,出院的时候办理并领取了出生证明,后去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因家人觉得原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不好,入户时家人就另取了一个名字,要求按新的名字入户。在湖南办理入户的时候,派出所办理入户的工作人员直接在出生证上写上新取的名字,然后按新名字办理了入户手续。最近在申请小孩入户广州时,派出所说出生证明是不能涂改的,涂改后将作废,直接影响到小孩入户,现在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需要重办出生证明吗?若要重办,是按新的名字办,还是按原来的名字办?需提供什么资料?到哪里办理?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卫基妇发[2009]62号)规定,原签发机构为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出生医学证明》。当事人应到广州157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换发,需提供的资料可咨询医院负责签发的工作人员。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