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班主任(辅导员)在班集体(中队)建设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少先队员)在班集体(中队)建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培养师生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精神和强烈的荣誉感,特制定本方案。
二、具体流程安排及评选办法:
1、学校利用集体晨会向全体学生作动员,班主任(辅导员)在班级作动员,布置学生(少先队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材料。
2、学校中心组研究讨论《方案》。
3、学校向全体教师通报正式《方案》。
4、学校向全体学生通报正式《方案》。
5、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学生在晨会、班队会上交流申报材料。
6、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和任课教师进行民主测评(记名投票)。
7、学校审核,确定区秦淮之星(区优秀少先队员)等候选人名单。
8、按要求校内公示全校评选结果,公示后无问题即上报,有问题再作具体安排。
三、名额分配:
区秦淮之星:三、四年级每班1名,五六年级每班2名。
区优秀少先队员:四五年级每班1名。另五年级同时增加一名江苏好少年的推荐名额。
区合作之星、读书之星、学习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创造之星、劳动之星、自强之星、希望之星、环保之星:获奖学生总数不超过全校人数的5%,各种“星”获奖学生人数不超过“十星”获奖学生总数的10%。今年仍增设单项星“防疫之星”。三年级按年级评选学习之星、读书之星、创造之星各一名;四年级按班级评选劳动之星、希望之星、环保之星、防疫之星各一名;五年级按班级评选学习之星、读书之星、创造之星、自强之星各一名;六年级按班级评选合作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各一名。
(备注:区级奖项,同级别各类奖项不可重复提名。学生不连续两年获得区秦淮之星、区优秀少先队员同一称号。)
校三好学生:1年级按班级总人数的30%计算,2-3年级按班级总人数的20%计算,4-6年级按班级总人数的15%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最终名额。
校优秀少先队员:除一年级学生未入队不评选外,其它年级按班级总人数的10%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名额。
(备注:校级奖项,同级别各类奖项不可重复提名。获得校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的学生,可以兼获区级合作之星、读书之星、学习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创造之星、劳动之星、自强之星、希望之星、环保之星、防疫之星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