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按月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即纳税人 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应在次月纳税申报期限内向房地产项目所在 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税务机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先预征、后清算、多退少补” 的办法征收土地增值税。对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税务机关按如下两种预征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是对转让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取得的收入按1%预征。 二是除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外,对转让其他房地产取得的 收入按0.5%预征。 (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转让自建房地产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单位和个人将购买的房地产再转让的,由国土房管产权登记单位 代征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国土房管产权登记单位受理产权过户 申请资料的时间。全部
答:都是只是代办处。胡志明市房地产公司中国人开的貌似没有。不过河内我们中国人的公司很多噢。详情>>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一条规定,鉴于房地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详情>>
答:可以联合开发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