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信用证不好吧?
看完别用信用证的介绍,我就心有疑虑。作为出口商,既然备用信用证,开证行是第二付款人,那为什么还要接受呢。还不如一般的跟单信用证呢。。
到底有什么好处?对我们出口商?
备用信用证的确与银行保函类似,最早是上世纪美国银行为了规避限制(当时美国银行被法律限制不准开立保函)而做出来的产品。
开证行是第二付款人,这个要像保函一样理解,即第一付款人违约的时候,开证行才赔钱。
备用信用证品种很多,各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多数不是支付结算工具,不能与跟单信用证放在一起(这个是支付结算工具)。
答:一是,不可撤销性(Irrevocable)。 备用信用证一经开立,除非有关当事人同意或备用信用证内另有规定,开证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在该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义务。 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