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的范围与分类有哪些?
国际服务贸易的范围与分类有哪些?
(一)根据服务交易地及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分 (1)分离的服务:服务的供需双方均不移动。 (2)供给者定位服务:服务需求方移动而供给方不移动。 (3)需求者定位服务:仅由服务的提供者移动产生的服务。 (4)非分离的服务:服务的供需双方都移动。
(二)根据《关税和贸易总协定》规定分 (1)过境交付,指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提供服务,没有人员和物资的流动,而是通过通讯、邮电、计算机网络实现的。 (2)境外消费,是指一个国家消费者到另一个国家消费,而受到服务提供者的服务。 (3)商业存在,是服务贸易活动中最主要的形式。
它是指允许外国的企业和经济实体到本国开业,提供服务,包括投资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 (4)自然人流动,是指允许单独的个人入境来本国提供服务。 (三)根据GATS分 《服务贸易总协定》把国际服务贸易分为如下12大类共143个服务项目: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其他。
(四)根据IMF的标准分 (五)根据IS09004—2分 。
答:国际贸易中使用的贸易术语的种类很多,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一般多以交货地点作为分类依据,大致划分为两大类: (一)出口地交货的贸易术语 出口地交货的贸易术语有:工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