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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离婚登记怎么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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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离婚登记怎么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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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11 16:41:43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相关提醒: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申请材料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下列规定的身份证件:   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应当提交:(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二)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应当提交:(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初审   受理   审查   发证   收费情况   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取婚姻证件工本费为每对9元   长沙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港、澳婚姻登记)   地址: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336房   电话:88665439   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务中心内)   电话:84682152   天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湘府路298号(天心区政务中心内)   电话:85898103 。

    张***

    2018-03-11 16: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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