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行规模有何限制?
对发行规模有何限制?
各金融机构申请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规模一般不得超过该机构证券回购净债务的50%。此规定的目的在于促使债务机构积极采取措施,以其自有资金或资产偿还部分回购债务,不要指望所有的回购债务都通过发行特种金融债券来解决
各金融机构申请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规模一般不得超过该机构证券回购净债务的50%。此规定的目的在于促使债务机构积极采取措施,以其自有资金或资产偿还部分回购债务,不要指望所有的回购债务都通过发行特种金融债券来解决
各金融机构申请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规模一般不得超过该机构证券回购净债务的50%。此规定的目的在于促使债务机构积极采取措施,以其自有资金或资产偿还部分回购债务,不要指望所有的回购债务都通过发行特种金融债券来解决
各金融机构申请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规模一般不得超过该机构证券回购净债务的50%。此规定的目的在于促使债务机构积极采取措施,以其自有资金或资产偿还部分回购债务,不要指望所有的回购债务都通过发行特种金融债券来解决
各金融机构申请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规模一般不得超过该机构证券回购净债务的50%。此规定的目的在于促使债务机构积极采取措施,以其自有资金或资产偿还部分回购债务,不要指望所有的回购债务都通过发行特种金融债券
答:《公司法》第161 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 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这一规定是对公司募集公司债总额的限制,也是...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