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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把孩子生下来吗? 我今年四月份做了宫外孕手术,医生说以后怀孕只有百分之五十,不过现在我又怀孕了,是正常怀孕,我想把孩子打掉,但医生说一定要生下来,因为做过那个手术,现在又好不容易怀上,我不想因为这个孩子而影响我一生,我二十二岁,我男朋友三十七岁,离过婚,还有两个小孩,我接受不了他的孩子,上次做手术也是和他的,我该怎么办?要生下来吗?
看你这个问题真的很纠结呀!你打算和他生活在一起吗?要是不打算就不要孩子的好
这就要看你了,既然你不喜欢他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两人在一起时间久了就会腻了,但有宝宝就会不同的
如果决定要和他在一块就生下来吧,总是做流产怕以后不好怀孕了,如果做不了妈妈会很遗憾的
医生建议你生的话是从你的健康方面考虑,万一你这次不要,影响你以后怎么办啊,你如果爱他就可以接受,因为是你知道他的情况,不是他隐瞒你,现在知道了,你接受不了。
我看了都纠结,你还年轻,但很多女人可能一辈子只能一次生孩子的机会呢。如果打算继续在一起就要考虑,如果不打算在一起就不能生。
你那么年轻既然不愿意接受他的孩子,那当初拟就该选择离开,没做好准备要孩子,就应该采取措施啊,现在你是很难选择,如果你还想继续和他在一起就选择要吧,一旦不要很可能会影响你以后的
既然不想要宝宝为什么不避孕呢,如果打掉这个宝宝了以后再也不能怀孕的话你又怎么办,为什么不保护自己多为自己着想呢
我觉得上面的回答最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