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谁承担违约责?
合作协议 谁承担违约责任
商场给出的两点理由 如果与实际情况相符 则属于附条件的解除合同的约定 当条件成就时 商场有权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此合同 这不构成违约; 至于商场没有对此公示 这份协议上应该已标明商场保留该项解释权 如果对方对此有异议 商场就负有解释说明的义务 不能说明时 当然不能视为条件已成就而解除合同; 至于理由2 "协议第8条2项确保销售基数完成连续6个月未完成销售基数应无条件撤柜" 这还是附条件解除、终止合同的约定 与合同中前面提到的几项并不矛盾 只是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出现了约定的情况而作出的提前终止合同的约定 这是《合同法》允许的
答:基本上有以下几点: 三人的投资比例; 三人的利润分配; 三人的风险承担; 三人的分红期限; 三人各自的职务,即明确权利; 三人各自的工资,(因分红期一般是一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