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电池上禁止放置任何物品,严禁将电池正负极直接连接,以免造成短路,损坏电池。
4、 电池放电后,必须及时充电,做到浅放勤充。当天使用当天充电,不允许隔天或超过24小时后充电。否则,会缩短电池使用寿命。夏季车辆行驶后,电池温度较高,不宜马上充电,应稍等片刻,待电池冷却后再充电,不要在阳光爆晒下充电。冬季气温很低,电池处于低温状态下其充放电性能将有所降低,充电应在室内进行。
5、 使用蓄电池搬运车辆配备的专用充电机给电池充电,使用其它充电机可能会损坏电池。
6、 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解液中水的电解和挥发消耗,会造成液面下降(尤其在夏季),所以,应经常检查液面高度,推荐每周检查一次,并视情况需要加入适量蒸馏水。
7、 维护电池清洁,电池内不得掉入任何异物,加水用的器具应保持清洁,以免将杂质带入电池内,影响电池性能。
8、 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应随时观察仪表台上的电压表/电量表指示,降至红色时,表示电池电量已经耗尽,必须停止车辆运行,及时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