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在我国,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司法审查指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的 国家司法活动。司法审查权的行使机构是人民法院;司法审查 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司法审查的方式为诉 讼程序;司法审查的对象是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所针对的行政 机关的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内容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在我国,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有:(1)对拘留、罚款、吊 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 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 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 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 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 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的;(7)认为行 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 权、财产权的;(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 案件。
此外,司法审查的排除范围(即不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的)有:(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 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 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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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事诉讼法受案范围是: (一)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 ...详情>>
答:万国,三校名师,详情>>
答:河北政法干警没分数线。看职位排名详情>>
答:简单的说,只要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就可以报考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本科不仅指全日制的学校毕业生,成人教育获得本科学历的也包括在内。 也就是说你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报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