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所得怎样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
境外所得怎样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
一、有关抵免境外己纳所得税额的规定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二、有关抵免境外负担所得税额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该法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三、有关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专门规定 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
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没有住所而在我国境内居住期满1年的个人,从我国境内、境外取得所得,应当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纳税人从我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中扣除实际已经在我国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是扣除额不能超过纳税人境外所得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在我国境外某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所得税扣除限额的,应当在我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能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所得税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纳税人在申请扣除其已经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时候,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
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按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