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方式改变可以治疗肥胖,但是同时采用减肥药物治疗效果会更好。大多数减肥药物会影响食欲,从而使得患者可以坚持节食治疗。减肥药物还可以阻止脂肪的吸收,降低热量的生成。为了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药物治疗应作为生活方式改变的附属治 疗方法,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不改变生活方式,体重的减少量是有限的。基于以上认识,专家小组认为健康的生活方式将更有助于减肥。下面是一些相应的建议:(1) 建议体质指数>25 kg/立方米的肥胖患者采用包含节食、运动以及行为改变的综合治疗方 案;体质指数>30 kg/立方米或者体质指数>27 kg/立方米合并其他疾病的患者应采用药物疗法;体质指数>40 kg/立方米或者体质指数>35 kg/立方米合并其他疾病的患者应采用手术疗法。(2) 体质指数>30 kg/立方米或者体质指数>27 kg/立方米合并其他疾病,如高血压、血脂异常、 2型糖尿病和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等的患者应采用获得批准的减肥药物。(3) 患有难以纠正的高血压或者有心脏病史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拟交感神经药芬特明和二 乙胺。(4) 建议至少在应用减肥药物前3个月内评估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然后每3个月评估一次。(5) 如果减肥药物是有效的(3个月内体重下降>5%)和安全的,建议可以继续服药;如果在 3个月里减肥药物无效(体重减轻<5%)或有安全、耐受性的问题,建议停药或者用替代药物治疗。(6) 建议根据疗效和耐受性来改变剂量,不超过获得批准的剂量上限范围。(7) 对2型糖尿病超重或肥胖患者,建议同时应用降糖药。一些降糖药有减肥的功能(如 GLP-1类似物或SGLT-2抑制剂)。(8) 患心血管方面疾病的肥胖者,建议使用非拟交感神经药物,如氯卡色林和(或)奥利司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