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单位为境内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是否需要 缴纳企业所得税?
境外单位为境内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是否需要 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第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承包工程 作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修缮、装饰、勘 探及其他工程作业。本办法所称提供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加 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咨询经纪、设计、文化体 育、技术服务、教育培训、旅游、娱乐及其他劳务活动。
” 第12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 劳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 清缴,并在工程项目完工或劳务合同履行完毕后结清税款。”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 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第7条规定, 非居民企业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 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全额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 税。
凡其提供的服务同时发生在中国境内外的,应以劳务发生地 为原则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并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收人申 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对其境内外收人划分的合理性和真 实性有疑义的,可以要求非居民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并根 据工作量、工作时间、成本费用等因素合理划分其境内外收入; 如非居民企业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税务机关可视同其提供 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确定其劳务收人并据以征收企业所 得税。
因此,非居民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属于上述文件 规定情形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证 心理咨询师 1 证书简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资格认证。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分三个等级:心理咨询员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