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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司法考试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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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司法考试报名手续?

我是电大本科毕业生,但毕业证要到11月份拿到手,请问我在现场报名时如何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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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06-01 16:11:02
    这个情况我以前遇到过,是上海电大的。你只要到电大总校教务处开一张证明。证明你是应届毕业生,已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即可。我依稀记得这张证明是附有你的各科分数的。你凭这张证明可替代文凭去报名。到现场后,报名接待人会让你另签一张承诺书。就是告诉你如果你通过了本年度司法考试,到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时候,必须提供本科文凭原件,否则就白考了。另外,目前很可能你还没有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所以在电大给你开证明的时候或许要跟他们费点口舌。

    上***

    2007-06-01 16:11:02

其他答案

    2007-06-04 23:30:22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分别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为2007年5月至2011年12月31日。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
         2。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20日。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即中国普法网,网址: )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   3。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
      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毕业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为方便报名,提高效率,报名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照填表说明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不能提前下载和填写报名表的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可打印提交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可不另外提交报名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 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
         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报名时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摄取照片。   5。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6。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
       。

    0***

    2007-06-04 23:30:22

  • 2007-06-01 08:15:24
  •   一)报名时间 
    1。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将在6月份开始。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 )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 
    2。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份。
      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
      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报名材料与程序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为方便报名,提高效率,报名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照填表说明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不能提前下载和填写报名表的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可打印提交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也可不另外提交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d***

    2007-06-01 08:15:24

  • 2007-05-31 14:17:46
  •   司法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每年的司法考试将固定在每年9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1。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将在6月份开始。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 )进行网上预报名。
      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 2。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份。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报名材料与程序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为方便报名,提高效率,报名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照填表说明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不能提前下载和填写报名表的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可打印提交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也可不另外提交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
       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报名时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摄取照片。 5。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 8、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执业证,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

    花***

    2007-05-31 14: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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