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了怎么办?
结婚证丢失了怎么办?
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或《离婚证》,而因某种原因 ( 如出国、继承财产等 ) 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已解除,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到婚姻登记处补办。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民政部 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 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或《离婚证》,而因某种原因 ( 如出国、继承财产等 ) 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已解除,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答:那不是说明她老公还是不想离婚吗!再考虑考虑吧。当然如果你朋友是下定决心要分手的话,可以到原办证机关申请补领《夫妻关系证明》,只要查到有原始档案就很容易补办的。详情>>
答:根据你的费用,去日本吧泡温泉和滑雪详情>>
答:老公对你很好,你又爱你老公那快回头,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双方家庭,你老公也会慢慢发觉你的变化,到时你会后悔一辈子,好好过你现在的幸福日子。自己的老公才是最好的。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