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会计如何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会计如何处理?
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部分产品(商品)免税。 月份终了,按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减去按税法规定方法计算的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其差额即为当月销售免税货物应免征的税额。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月末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