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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报销医疗保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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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报销医疗保险的问题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这月门诊费用有一万多元,准备去社保中心去报销。但是我不知道该带哪些材料,请详细一些(包括报销比例,最好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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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11-17 22:11:19
      职工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是属于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建立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按比例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一定数额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有关支付办法和额度在《规定》的第四十条规定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大额医疗费用按照下列办法支付:(一)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三)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为2万元。(四)………” 根据上述规定,该员工的门诊费用中减除自费医药部分的数额超过2000元的部分是可以按规定报销50%的。 具体办理职工报销药费流程及要求: 携带员工本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和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最好携带单位公章或领表以后回单位盖章; 药费及治疗、检查、化验等费用的单据必须属于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院、A类医疗机构及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无欠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基金的;所有的药费单据必须附有(医保专用)字样的医生处方;检查治疗费用应当附有收费明细清单; 办理部门名称: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医疗保险支付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每月1日-20日(节假日除外)到医保中心交药费单据并填写登记表,由医保中心审核职工药费单据。 。

    美***

    2006-11-17 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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