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烟农专业合作社对于成员出资有哪些规定?
谁知道烟农专业合作社对于成员出资有哪些规定?
根据《关于推进烟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征 求意见稿)》的规定:“合作社成员可按章程的规定以现 金、实物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合作社成员出资不得参 与育苗工场和烘烤工场的建设。合作社成员的出资可视作 股份,参与合作社盈余的分配。合理设置资金、土地、资 产出资的股权,调整利用分配关系,调动各方参与合作社 的积极性,实现普惠共享”。
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①单个成员现金出资不得超过 本社出资总额的20%,本社出资总额包括成员现金、实 物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等内容,不含国家补助、他人捐 赠以及烟草行业补贴投入资产等;②实物资产,主要是指烟农以自有农机具等折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加入烟农 专业合作社;③土地使用权出资,这里的土地不是指烟 田,而是指密集烤房、农机具、育苗大棚及其附属设施所 占用的土地,烟农可以选择收取固定租金的形式,也可以 以土地使用权折价出资或人股如折价为400元/ (年 亩)的形式加入烟农专业合作社;④无论哪一种形式出 资,都不得参与育苗工场和烘烤工场建设,以保证烟草行 业主要投资形成的可经营性资产的主控性,避免各种纠 纷,确保“广受益、普惠制”。
答:对于成员出资,我们应该正确区分其身份股与投资 股。所谓身份股是指对愿意加入烟农专业合作社烟农,收 取一定入社费,从而具有合作社成员资格,享受合作社服 务和优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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