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土地管理部门不予登记呢?
哪些情况土地管理部门不予登记呢?
(1)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登记区的,不予登记; (2)土地登记申请人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不予登记; (3)没有权属来源或权属来源不合法的用地,不予登记; (4)权属不清的用地,在权属解决前,不得登记; (5)不符合登记程序要求的,不予登记; (6)对于出让土地没有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不予登记; (7)对于经营性土地没有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不予登记; (8)对协议出让地价明显低于出让底价的,不予登记; (9)对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不予登记; (10)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不予登记; (11) 其他依法不能登记发证的。
答:(1)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登记区的,不予登记; (2)土地登记申请人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不予登记; (3)没有权属来源或权属来源不合法的用地,不予登记; (4)...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