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
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
1。导游人员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 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带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2。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3。导游人员有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等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旅行社予以警告,直至责令停止整顿。
5。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予以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6。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予以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导游证是国家准许从事导游工作的证件,也是导游人员执业的必备条件,要求导游人员执业必须具有导游证,是为了保证导游服务质量和便于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因此,《导...详情>>
答:就是说生命不息,学习不止啊。我之前就是报的这样的学校,还不错的一家,在民勇。在学校的时候报过,但是挂了一科,也没补考,就彻底挂了。。。然后很久也没考,当时没那个...详情>>
答:一方面,光学、通信技术等进入了机电一体化,微细加工技术也在机电一体化中崭露头角,出现了光机电一体化和微机电一体化等新分支;另一方面,对机电一体化系统的建模设计、...详情>>
答:有好多培训机构 你可以在网上找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