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承租人可能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处分权的行为有哪些?
融资租赁承租人可能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处分权的行为有哪些?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租赁物只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不享 有处分权,承租人可能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处分权的行为主要包括:(1) 向第三方出售、转让、抵押租赁物;(2) 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租赁物;(3) 将租赁物用于投资或抵债;(4) 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做重大改造或迁离合同约定的设置 地点等。例:假设A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B公司为建筑企业,C公司也是一 家建筑企业,D为一家银行。B公司为了业务需要,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 引进了一台大型起重机,则B公司有可能侵犯A公司对该起重机处分权 的行为可能有:(1) B公司为了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将融资租人的起重机抵押给D 银行;(2) 未经A融资租赁公司同意,B公司将该起重机租给C建筑企业使用;(3) B公司与C公司有债务关系,为还清债务,将起重机交给C公司 抵债;(4) 未经A公司同意,将该起重机进行了改装。
答:答案:A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提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