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财产转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成都财产转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不同的财产有不同的财产原值,如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建筑物为建造费用或购进价格以及其他费用,车辆为购进价格及车购税等费用。如果没有合法凭证证明财产原值,税务机关可以核定。 合理费用是指个人在卖出财产时按有关规定支付的费用,比如营业税及其附加、中介服务费、资产评估费等。
答:根据《条例》第十一条,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 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 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