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梅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已经登记的证明材料 4、不动产权属转移的相关批准文件以及证明材料(因企业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相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5、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7、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答:1. 户口在宜宾市,只能去宜宾市当地的县级或区级(市级)公安局出入境办理了。不能再成都办理的。记得带着 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 或 临时居民身份证 。 2. 只...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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