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养老保险领取特殊情况处理规则有哪些呢?
西安养老保险领取特殊情况处理规则有哪些呢?
1.对领取额有异议的。参保人员对待遇领取额有异议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重新核定申请,由区县经办机构对待遇领取标准重新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确需重新调整的,经本人签字、签章或指纹确认后修改信息系统记录,信息系统须保留处理前的记录。 2.劳教、服刑人员在劳动教养或服刑期间达到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的,暂缓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待其劳动教养或服刑期满后再予办理;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在劳动教养或服刑期间,其待遇停发,劳动教养或服刑期满后,重新计发,不予补发;已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在逃、失踪人员,经村级公示后,待遇停发。 3.户籍关系从外地迁入本市满两年的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镇居民,可按《细则》规定领取养老金。
答: 以个人身份参保到退休年龄,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基本养老金;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实际缴费年限...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