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是什么?
咸宁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是什么?
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1、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调动的; 2、单位合并、分立的; 3、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新就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办理材料: 转入:新调入单位先为缴存人开设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再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公积金转入手续: 1、工作调动文件的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转入单位盖公章的《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4、由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盖公章的接收函。
转出: 1、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公章的接收函; 2、工作调动文件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出单位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5、交回住房公积金储金卡(如遗失,由原单位出具遗失证明交住房公积金发卡机构销卡)。
答: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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