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青岛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青岛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如下: 1.顺产:一级医院16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三级医院2000元; 2.经阴难产:一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三级医院3400元; 3.剖宫产:一级医院3200元,二级医院3500元,三级医院3800元。
答:可以。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3号)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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