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派生职能有哪些?
保险的派生职能有哪些?
1.融通资金 融通资金是指保险人利用集聚起来的保险基金而实现的货币资金融通。这是保险在基本职能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特殊职能。如果说保险的基本职能是通过保险人的负债业务实现的,那么,保险的融通资金职能则是通过保险人的资产业务实现的。 保险人在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的过程中,除了及时对困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各类保险标的的损失进行补偿外通常还有相当一部分保险基金处于闲置状态。这部分资金如果不及时运用出去,就会形成浪费,因而要求保险人采取金融型经营模式,运用部分保险基金,参与社会资金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运转。 2.防灾防损 防灾防损是指保险人参与防灾防损活动,提高了社会的防灾防损能力。 3.分配 分配职能是指保险实际上参与了国民收人的再分配。在各种保险中,社会保险最能体现分配职能。
答:稳定社会安扶百姓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