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江门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必要条件 1。予以批准的条件 :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申请单位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2)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3)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名称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场所; 5)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 6)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 7)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8)完备的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规定要求的申请材料。
2。
不予批准的情形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申请不予批准: 1)申请单位不符合事业单位性质; 2)申请单位不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3)申请单位名称不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4)申请单位不具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5)申请单位无法提交完备的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规定要求的申请材料。
答:办理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材料目录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表 2、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3、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4、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