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民医保门诊大病报销规定是怎样的?
青岛居民医保门诊大病报销规定是怎样的?
1、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70元,三级医院840元。 2、报销比例:社区定点医疗机构75%,定点医院65%; 3、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部分不予支付。 4、少年儿童/大学生: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 5、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的门诊医疗费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答:青岛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大病报销规定: 1、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70元,三级医院840元。 2、报销比例:社区定...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