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反映企业出 售、转让和到期收回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 金,以及收回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 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 利和分回利润所收到的现金,以及债权性投资取得的现金利息收人。本项目应根据 资收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