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评价对照度有何要求?
主观评价对照度有何要求?
主观评价要求光源的照度范围为500 ~ 15001x ,具体数值视被观察 样品的明度而定。照度的均匀程度要大于80%,要求在观察面上产生均 匀的反射光。 光源发出的光照射在印刷品的墨膜上,首先在比较平滑的墨膜表面 产生镜面反射,这种反射光没有经过墨膜的选择性吸收,反射的是光源 的白光,不呈现印刷品的颜色。
当有较多的表层墨膜的镜面反射光进人 人的眼睛时,就会干扰人眼对经过墨膜选择性吸收后从承印物表面反射 的有色光的评估,尤其影响对明度的评估。当光源的照度较高时,会有 更多的墨膜表面的镜面反射光干扰视觉评估,即主观评价。 照度的大小影响视觉辨认细节的能力。
随着照度的增加,人眼辨认 细节的能力也相应提高,当照度增加到一定程度时,辨认细节的能力便 会趋于稳定,不再随着照度的提高而提高,因为人眼辨认细节的能力已 达到极限。印刷过程中需要检查印刷品的套准、网点变形等问题,需要 在较高的照度下才能看得清楚。